聯合晚報日前獨家報導,教育部將試辦公共出借權,文化部、教育部近月密集討論相關規則。據最新會議指出,目前暫擬明年起讀者每向國立圖書館借一次國人自製紙本書,創作者及出版社就可合拿三元酬金,雙方擬依七成、三成分潤,另規畫設上下限。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公共出借權預定今年年底前完成試辦規畫,明年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台灣圖書館兩間公立圖書館試辦。她說,目前跨部會試辦專案小組對文化部提出的每借閱一次三元未提出異議,不過還是要回到制度面確認。
參與系列會議的出版商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吳政鴻表示,官方、出版界、圖書館界、學界歷經數次會議,已愈來愈達成共識,擬定可獲酬金書籍以在台具國家圖書館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的紙本書為主,創作者須具我國國籍並在世,書籍語言不限繁體中文、英文、台語、客語等。書種類型也不限。
借閱酬金方面,學者參考英國制度,原建議書每借一次,創作出版端每次可獲1.9元或3.2元,文化部最新建議為不論原書價,每次三元,創作者、出版社採七三分潤。出版全聯會表示,他們考量未來登記、授權等行政成本可能都由出版社分攤,認為出版社應拿四成,但不想出借權在此卡住,可接受拿三成。
吳政鴻說,與會中也討論創作者不限文字作者,應包括美編、攝影、主編等,以平均分配為原則。
黃月麗表示,試辦公共出借權相關事宜目前制度面由文化部主責規畫,教育部組成跨部會試辦專案小組,也有圖書館界、出版界、作家參與,相關措施都須文化部於制度面先確認,再由試辦專案小組討論執行面規畫。目前制度規畫尚於討論階段,並未定案。
黃月麗說,考量部分作者書可能借閱量太高、是否要設上限問題,目前還在討論要以定額制或公共借閱權預算比例設定,相關意見都在盤整中。下限方面,依照文化部提案,考量現今匯款一次手續費30元,暫設定為30元,若作者當年所獲總額未達下限,得併入下年度累計。
教育部表示,由於試辦圖書館有兩間,目前初步決定交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擔任試辦主政館,負責召集工作小組會議盤整試辦階段可能面臨的困難及解決方案,再提至專案小組會議討論,聽取各方意見,以供文化部調整制度面規畫參考,並由教育部確認執行事宜規畫。教育部預定於8月下旬召開第二次試辦專案小組會議。
本文轉載自2019.8.5「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