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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管定了,Uber就是穿著租賃車外衣,作計程車生意的運輸業

AIT涉入,Uber大限之日再延2個月?

廖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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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雅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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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Uber上凱道抗議《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之1》。
4月21日,Uber上凱道抗議《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之1》。

4月26日,原是台灣Uber的大限之日。未料,美國在台協會(AIT)緊急寫信向台灣政府表達不滿後,交通部隨即提出2至3個月的緩衝期做法。這件事已延燒多時,到底歹戲還要拖棚到何時?不管是Uber、小黃司機或消費者都想盡快結束吧。

主要爭議起源於今年2月,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之1》,其中兩項規定,包括「起租時數1小時或以日計費」及「不得巡迴攬客」,由於對現行擁有近萬名合作駕駛的Uber衝擊最大,又被稱作「Uber條款」。

不僅是Uber,另兩家「叫車吧」「Join me」網約車平台新創業者也受衝擊,更面臨股東權益及未來募資困境。於是近日來,他們共同發起連署,希望政府撤回修法,並新增網約小客車相關法令,讓租賃車以新形式載客經營,目前總聯署人次已突破30萬人次。

交通部管定了,Uber就是穿著租賃車外衣,作計程車生意的運輸業_img_1

4月21日,上萬名民眾、駕駛拿著印有「沒有人應該輸」的黃毛巾,走上凱道抗議;還有Uber司機用車輛排出「No 103-1」字樣,Uber當天更暫停營運6小時。

《遠見》專訪Uber亞太公共政策總監波特文(Emilie Potvin),她強調兩點:為何2年前合法,現在卻不合法;其次,相較2年前,這次完全沒機會與主管機關溝通,「我們只是想要一張桌子坐下來談。」

由於交通部長林佳龍23日已指出,交通部是用開放心態,希望Uber納入多元計程車,顏色鬆綁、費率鬆綁、經營模式鬆綁都可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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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記者問及此事,波特文說 :「We are not a taxi company!(我們從來就不是計程車業)」。她強調,Uber從2009年成立以來,在全球營運皆是以平台自居,「我們以創新科技協助媒合派遣車輛,減少空車率,不是單純的交通運輸業。」另外,針對資本額只有100萬元台幣的爭議,她表示,Uber過去在IT、協助政府交流等投資金額甚鉅,不應該被忽略。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但是,這次交通部看起來,似乎無轉圜空間,就是要將Uber納入管理。

盤點Uber過去在各國所引發的爭議,台灣Uber到底踩到什麼紅線?讓交通部要以「落實分業管理」為由,掐緊Uber的喉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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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決定出手的關鍵在於,Uber司機「巡迴攬客、搭載短程」的實際行為,已和現行計程車營業市場重疊、產生競合、必須維持市場秩序。

有官員表示,先前開放Uber與租賃業者合作,是希望讓租賃業者「主導」,但這兩年下來,發現情況並非如此,Uber不僅「主導」讓代步駕駛「穿著租賃車外衣,作計程車生意」,更以低運價搶客、車輛無限制成長,造成不公平競爭,政府有責任維護秩序。

交通部也強調,目前Uber合作的1萬輛車只占全數租賃車的6%,大多數租賃車不受影響。至於生計受影響的司機,也會輔導轉入多元計程車,駕駛只要考執業登記證,不用把車身漆成黃色,就可以繼續開車。

其實,這並非Uber第一次在台灣遇到生存危機,2017年2月,Uber曾一度退出台灣,2個月後找到與租賃業者合作模式才重新落地營運。回顧同年8月,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連署讓Uber合法化,當時政府還公開回覆Uber已符合「納管、納稅、納保」要求,並沒有「不合法」。

目前看來,交通部雖鬆口表示仍希望Uber在台營運,但雙方僵持不下,預期未來2、3個月內,雙方仍會進行折衝和協調,無論結果為何,政府勢必會持續面對新創與既有法規的衝突。解決了Uber,接下來還有共享房源平台Airbnb,也會面臨「合法」與否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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