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彰化高商廣告設計科、朝陽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畢業,去年和伙伴蔡易錦共同製作的偶動畫短片《當一個人》,拿到金馬獎最佳動畫短片。其實玩「偶」這件事,是從我三歲就開始玩了。
我們家是做捏麵人的小販,從小我就對動手捏出想像的人物或東西,充滿熟悉。只是對我們家來說,捏偶就是一門掙錢生意,並不是藝術。
年幼時利益導向 只做通俗作品
捏麵人小販的生活,充滿了不確定和漂泊,小販必須追逐人潮,哪裡有節慶或市集,爸媽就帶著我們趕往。但就算如此,生意還是很不穩定。
記得小時候有一次過年時,兄妹一起拿到一顆糖,我和哥哥非常珍惜地互相交換,每個人含幾秒鐘,直到那顆糖最後化在我的嘴裡。現在回想有點噁心,但我們家那時就是這麼窮。
捏人偶是用來賺錢的營生,作品能不能被客人喜歡、賣不賣得掉,就變成攸關下一頓飯有沒有著落的關鍵。在這裡面,就算你有很多自己對捏偶的想像,也沒有什麼個人創作的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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