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的CEO Sundar Pichai這星期出席了白宮聽證會,整個會議長達三個半小時,質詢內容包括許多不同領域,大致來說,討論可以分為三大議題:第一,Google的搜尋結果,是否有偏頗某政策或政治傾向;第二,Google到底蒐集了多少使用者的資料,以及Google在中國的網路搜尋服務是否會繼續進行。
會議結束之後,乍看有許多的討論和資訊交換,但絕大多數的美國媒體都認定,這次的質詢並沒有達到應有的結果以及明確的下一步。
整場聽證會中,美國國會議員提出了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問題,其中包括「為什麼在Google上搜尋『Idiot笨蛋』這個字,會出現川普的照片?」以及「為什麼搜尋議員相關資訊時,會出現不良的話題?」更有議員詢問,為什麼孫女的iPhone上,會出現有關他的負面新聞?關於這些五花八門的問題,Sundar Pichai都一一耐心回答,甚至花時間解釋iPhone和Google並不是同一家公司的產品。
關於第一個議題,也就是Google的搜尋結果是否有偏頗某個政治傾向?Sundar Pichai解釋,Google的搜尋結果並沒有任何人為的干預,而是透過使用者在網路上的各種行為和言論,編列和整合許多不同資訊之後,再經由演算法,提供使用者當下最真實、最準確的結果。
為了避免任何員工或內部團體影響搜尋結果,Google內部還設計了許多防範措施。不過,有些美國議員不接受這個答案,一口咬定Google的演算法一定有問題。
而第二個議題, Google到底蒐集多少使用者的資料?Sundar Pichai的回答避重就輕,沒有詳細說明細節,一般人仍然無法明確知道Google的資料庫裡到底多少個人資料。
最後,關於在中國的「自我審查版」搜尋引擎Project Dragonfly蜻蜓計畫,Sundar Pichai承認Google「暫時沒有計畫」在中國重新啟動搜尋引擎,但並不表示未來不會改變決定。對Project Dragonfly蜻蜓計畫有興趣的人,可以聽聽之前的節目,我們曾經深入探討過這個議題。
整個聽證會長達三個半小時,但即使你認真的看完,許多敏感話題還是得不到解釋。如果硬要說有什麼亮點,那就是「Sundar Pichai說,歐盟的個人資料保護法GDPR,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制定出來的優秀法規。」
這次質詢欠缺效率和結果,其實不能單方面責怪美國國會議員或是Google,而是科技在過去十幾年來的進步,已經把尋常法規遠遠拋在後面,完全跟不上了。
許多美國國會議員質詢Google的問題,都與自己的切身利益有關係,或者是為了增加聲望,但內容都欠缺證據和資料輔助。而Google雖然表面上配合國會的質詢,在真正討論到重要的細節時,就會像唱片跳針一樣,反覆那幾句已經演練好的說詞。
國會議員與其直接控訴Google的行為,或者要求Google在質詢會上提供演算法的細節,不如站在立法和人民權益的立場,與Google討論如何才能讓高科技公司支持立法。
議員並不是工程師出身,即使Google願意全盤托出內部的工程細節,也不是議員在短短的會議上就可以理解的。更何況這些演算法以及資料庫,都與Google、Facebook和Twitter的核心商業模式,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在質詢會這種公眾場合問這種問題,既不是正確的地點,也不是正確的時間點。
舉其中一個例子來說,有人質疑,為什麼Google安卓手機上有超過1200個App,可以蒐集使用者的位置,遠遠超過iPhone的200個。這種類型的問題,就明顯欠缺對平台科技的理解。
首先,Google安卓是個手機作業系統平台,Google並沒有辦法規範App開發商在開發App時,藉由軟體,獲取使用者的所在位置以及其它個資。任何作業系統,包括安卓、iOS和Windows,都在軟體介面上提供授權控制,只有手機使用者授權的App,才可以獲取這些資訊。因此,即使這些App使用手機介面,如果沒有經過使用者的授權,也是無法獲知使用者的所在位置,而手機使用者,也可以在設定裡直接關閉相關的功能。
但Google和其他科技公司,可以將介面做得更友善,例如,一開始的預設值可以將這些功能關閉,使用者必須主動開啟,App才能獲取使用者的個資。但即便Google改善安卓作業系統,這也不代表其他和Google相關的硬體以及軟體商都會跟進。在這個各家軟體互相應用、互相支援的時代,在使用任何App時,都可能需要經由其他App,或在不自覺的狀況下開啟你要的程式,每個App都有可能蒐集個資。要逐一質詢每家公司的演算法和軟體細節,就像表面上佈下天羅地網,實際上卻漏洞百出。
國會議員基於常理和法律規範,可以建議Google和其他高科技公司,在處理使用者個資和搜尋資料上該怎麼做。透過合作,國會立法,科技公司依法設計正確的產品,兩者充分合作,各自發揮所長,才能在科技和法律的交集處找到一個平衡點。
不可否認的,科技公司擁有的個資已經遠遠超過傳統企業的範疇,不只一般使用者感到恐懼,政府和公眾人物也擔心有任何把柄或機密落在這些公司手中。如果政治人物都是站在保護自身利益的立場,去規範這些科技公司的話,成效將會非常有限。說白了些,即便Google全盤托出內部的演算法細節,議員們又如何能真正理解,並且確定Google有遵循法律規範呢?
這已經不是單方面的立法問題,而是需要科技業界和立法機關密切合作,這個任務非常有挑戰性,但並不是完全無解。許多高科技公司例如微軟,都會將軟體的原始編碼加密後,開放給一些特定的政府機關審查,這些政府機關為了解碼,會招聘看得懂軟體編碼的工程師。這麼做,比起大費周章的召開聽證會卻又問不出重點,來的有效率的多。
然而,這並不表示政府官員不用對軟體和科技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而是應該在充分了解大原則之後,去制定最符合實際情況和人權的法案。
軟體不同於其他工程科技,它充斥在我們生活中的每個層面,高科技公司與法律規範脫節,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我們必須嚴肅正視這些問題,才能避免更多的權益受損。
文/Michael
轉載自2018.12.14 1號課堂《矽谷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