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規的異性戀規範,在男女的第一次相遇中,無論哪一方,都可能率先表達對於對方的興趣。
如果是女人主動,會運用細微的暗示,比如眼神交流或借個火,而男人會將這些細微的線索,解讀為對自己的「性趣」,即便她只是想看清楚他的模樣,或借個火抽菸。按照社會的性別規範,當女人表示出感興趣之後,男人便可以理所當然地採取主動了。
在這些初期的互動中,女人仍然擁有「喊停」的權利。而如果她不拒絕他的推進,男人便可以斷定她被自己吸引了,他可以得到這個女人。
「可以得到」這個概念,在男人對形勢的判斷中是一個重要因素。
男人認為單身女人比已婚女人更容易「得到」,僅僅是因為她單身。已婚女人「屬於」另外一個男人,除非她發出強烈暗示,告訴別人她不想專屬於丈夫一人,否則她就會被視為已經「名花有主」,而男人如果不把已婚女人看作「名花有主」,就會激怒她的丈夫,惹禍上身,這會為男人的自尊心與人身安全帶來巨大風險。許多男人的確把已婚女性視為「屬於」另一個男人的女人,即使她發出「你可以得到我」的信號,也會被他忽略,因為男人希望迴避與她的丈夫之間的潛在衝突。
而在單身女性與已婚男人的世界中,男人為爭奪一個女人要受的暴力威脅少了,於是,他可以一如既往地繼續主動引發兩性接觸。
不過,也有不一樣的情況,有愈來愈多的單身女性在不同的社交場合中,對男性採取主動。
整體而言,女人希望彼此的往來僅僅是為了交際或專業對話,但男人可能會解讀為與性有關。例如:女人會對男人提問、向男人求助,或者表示自己有多麼獨立,她說這些話的目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而不是在發出性暗示。但男人可能會如此解讀:女人發問、求助或者說自己有多麼獨立,都是在告訴他:「你可以得到我。」
而且,這樣的解讀並非毫無根據,因為雖然女人可能並未試圖引誘,但她的確認為這個男人即使沒有吸引力,也至少不討人厭。更何況,她單身。除非一個單身女人以不合身的厚重衣服或脂肪把自己「去性化」,否則她就是在展現潛在的性吸引力。
在男人看來,如果女人繼續與自己互動,他就更確認自己的解讀是正確的。當他愈瞭解這個女人,比如:她正處於兩段親密關係之間的過渡期,可以接受新的感情,是「解放的女人」;或者相反,她需要幫助,她有麻煩……就有愈多證據支持「我可以得到她」的假設。
但是對女人而言,因為她想要相信自己是被視為一個人尊重,便低估了對男人的性吸引力的影響。
此外,因為男人已婚,她可以把男人對她的興趣解釋為與性愛無關:
我沒有讀懂信號,完全沒有察覺。順便說一下,我跟單身男人就從來不會這樣,因為我一直在他們身上尋找那些暗示,我是把他們當作可能的對象來看的。
整體而言,「他」和「她」都不是故意要製造這樣的關係,但隨著愈來愈多單身女人進入社會和職場,人生歷程起了改變,異性相吸及得到對方的可能,也在不知不覺間形成常態。
社會變化使女人置身於過渡性的角色,重返校園,離婚,換了新的工作,重新檢視自己原本的身分。事實上,現代女性生活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她們所處的境遇是過渡性質。
在她們與已婚男人的親密關係中,「人生的可變性」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不管是生活尚未穩定下來或是仍有事懸而未決的女人,都比較容易接受一段新的經歷。許多單身女人遇到已婚男人時,都是處於角色轉換期或個人生命過渡期。
●那是我中斷學業十五年之後,又重返校園的時候,我非常緊張和興奮。
●我的丈夫為了另一個女人離開我,我正在努力找回自尊。
●我的律師生涯剛開始。
●我那時想探究「我是誰」。
●我那時希望弄清楚自己是不是異性戀。
本文節錄自:《夾縫中的女人》一書,蘿芮‧理查森著,羅愛萍、王蜂譯,寶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