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處在數位資訊爆炸的時代。你知道1 分鐘內產生多少資訊量嗎?全球共發了2.04 億則email,Google 共有27 萬筆搜尋,臉書更有高達313 萬個按讚,同時也有329 萬則貼文或貼圖,有571 個新網站冒出,同時亞馬遜成交了14 萬美元生意,蘋果iTune 有1.5 萬首歌被下載,Snapchat 也有10.4 萬張圖片被分享。
這麼多資訊在流通著,你是否想過如果它們無法被「刪去」,無法被「遺忘」,那是怎樣的情況?特別是在你不預期的時刻及景況下,過去那些想遺忘、或你根本已忘記的紀錄卻突然冒了出來,那你該怎麼辦?
被譽為全球最具權威的大數據學者、牛津大學網路研究院教授的麥爾荀伯格(Viktor Mayer-Schonberger),早在2007 年就以半頁筆記,寫下了「被遺忘的權利」。他後來也很快忘了確實內容,只記得大致概念。直到有位記者朋友詢問他對隱私以及電腦運算無所不在的情形,有沒有什麼新想法時,他就提出「遺忘的重要性」這件事。
但在數位資訊時代,卻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電腦把我們的資料記得十分清楚,網路更將這些資訊四通八達地傳遞到虛擬世界中,有些事我們不想記得那麼清楚,反而想遺忘。
荀伯格提出「被遺忘的權利」概念的8 年後,網路隱私權的觀念日益受重視,甚至我們可以主動要求Google 或社群網站刪去我們不想留的文字或圖片。因為「遺忘」是天性,更是我們的基本權利。但這些都是我們已知的部分,尚有冰山底部一大片的未知,尚未被發現。哪一天會浮上來,沒有人知道。以下是荀伯格針對「遺忘」這個議題所著新書《大數據:隱私篇》的重點書摘:
史黛西一直想當老師,這位25 歲的單親媽媽完成所有課業,正期待大好前程,但夢想卻乍然而止。大學行政高層把她找去,說她當不成老師了,原因是行為有違教師專業,無法取得教師證書。
證據是一張網路照片,她在照片裡戴著海盜帽子,正用塑膠杯喝東西。照片出自史黛西的MySpace 網頁,標註了「喝醉的海盜」。史黛西想把這張照片撤下來,但傷害已然造成。她的網頁已經由搜尋引擎分類歸檔,照片也由網路爬蟲(crawler)建檔存查。史黛西想忘掉這些事,但網際網路可記得一清二楚。
你無法再當個人資料的主人
有史以來,「遺忘」就是常態,而「記得」才是例外。但有了數位科技、全球網路之後,這項平衡隨之動搖。現代科技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資訊記憶的種類、方式及代價,擺脫經濟制約之後,「遺忘」成了例外,「記得」反而成為常態。
Web 2.0 助長了這種發展,這個社會已經不再遺忘,取而代之的是完美的數位記憶。
數位記憶有3 項特點造成資訊權力重新分配:一是可接取性(accessibility),他人普遍都有能力蒐集、存取及散布他們手中關於我們的資料;二是耐久性(durability),「記憶」花費的心力降低,但價值卻飆升;三是全面性(comprehensiveness),結合不同來源的資料庫,每個人都能被建立起一份內容豐富的檔案。
或許你會說,只要按個「刪除」鍵就行了嘛,但說來容易、做來困難,原因至少有二:首先,資訊一經分享,基本上就已經脫離了原有人的控制。其次,只要有網路互動(就算沒有分享檔案),互動的對象就能掌握這些關於你互動的資料,並且可能與他人分享。
在類比時代,因資訊傳播能力有限,危險也就不那麼高。但網路無遠弗屆,資訊流通速度和範圍都遠超過以往,數位化使得資訊的複製和共享更容易、更快速,想把資訊召回或阻止資訊分享,都變得十分困難。
遺忘,是一種生存優勢
對一般人來說,正是因為有了遺忘,才讓我們能夠擺脫細節,抓住大要。如果沒有遺忘的能力,每次要下決定時,就會不斷回憶過去的決定,反而可能造成猶豫不決。
從這種角度看來,遺忘非但不是惱人的瑕疵,反而是救命的優勢。我們要先能遺忘,才能重新自由的整合歸納、概念化,還有最重要的:行動。
此外,遺忘還可能是學習的重要過程。組織學習專家史塔巴克(William Starbuck)就認為,想學習全新事物,得先放下老舊事物。大腦的遺忘機制,正是一種極度簡單而優雅的放下方式。相較之下,數位記憶讓我們不斷抓著現有知識不放,學習能力反而受限。
沒有了遺忘,也就難有原諒
如果人的所作所為永遠無法被遺忘,又怎麼會有動力進步改變?如果世界的歷史就是什麼都知道,人類就不會有動機努力工作、跳出自己的階級、打破限制,但這些動機正是構成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元素。
當然,就算沒有動機,人類在數位世界裡還是會繼續改變,生理上會老化,觀點也會調整,但從數位資料看來,我們就永遠受到過去的綑綁,無法逃脫。而且,沒有了遺忘,也就難以原諒。
表面上看來,比起健忘又容易出錯的人類記憶,數位記憶易於使用、完整而全面,似乎更為準確客觀。然而,要操弄資訊並非難事,而且一旦改變了資訊,也就改變了歷史。如果大家發現不再能信任過去,會發生什麼事?
我們面臨的挑戰很可能是:有了太多難以抹滅的記憶之後,使得我們待人處事太過嚴苛、無法寬恕,於是讓某些人決定選擇走向極端,完全放下過去,只活在當下。
請記得如何遺忘!
如果數位記憶的影響如此深遠,該如何應對?我提出6 項可能對策,希望能避免或減輕數位記憶衝擊。
1 數位禁慾法
由於回應數位記憶時,還是以「個人」為核心,所以只要人們了解了不再遺忘的影響,就不會再提供個人資料給他人,數位記憶也就不復存在,或至少不會演變成那種鋪天蓋地而造成威脅的形式。
2 資訊隱私權
可行、可接受的執法機制,是維護資訊隱私權的重要條件。資訊隱私權可能有各種不同的形式和外貌,但核心都是同樣的原則:為個人資料訂出法律認可的個人權利,使得個人能夠維持對個資的控制。
3 數位隱私權(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
在資訊中嵌入後設資訊,指定誰有權、能以什麼方式使用資訊,如使用者未經授權,便無法看到內容。目前已運用在音樂、電影、遊戲上,或可用在其他類型資訊,確保並強化個人對這些資訊的控制權。
4 認知調整
如果我們都能有意識的忽略舊的事實,並且認定人類就是會不斷改變,那麼就算所有資訊都會永遠存在,負面影響也不會那麼嚴重。有了認知調整後,就能避免無法做決定或是無法及時行動的危險。
5 資訊生態
資訊生態的規則,是刻意限制什麼人能夠蒐集儲存哪些資訊(也就是能被記得的事),又能儲存多久,不只能避免未來遭到入侵時的可能損害,也能防止社會濫用數位記憶內容來搜尋、歧視、恐嚇那些不符合主流價值的人。
6 完整脈絡化
完整脈絡化除了可說是另一種認知調整的方式,也可說是社會互惠透明的延伸,也就是至少原則上所有人都能夠取得所有事物的完整資訊,以「整體的透明」取代「個人的資訊控制」。如果這個世界上所有資訊都是透明的,監控就不再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