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薪水16 年凍漲、大陸4 年薪資成長3 倍的大趨勢下,愈來愈多台幹或專業人才要西進大陸,尋求更好的一片天。如果你也想加入這股潮流,要到大陸工作之前,這些勞工福利、權益你就不能不知道,像是工作合約該怎麼簽?什麼是「勞動合同」?沒有勞健保,「五險一金」怎麼保?所得稅該怎麼繳?怎麼算?
這些都是你不可不知的大陸工作關鍵字。到底飄洋過海西進發展,在工作的權利義務上要注意什麼,才能確保本身的權益?10 個法規Q&A,帶你看懂要知道的《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五險一金」、「個人所得稅稅率」,順利進入這塊57 倍大市場。
Q《 勞動合同法》是什麼?
A: 到大陸工作,第一件要注意的事,就是《勞動合同法》。2008 年1 月1 日中國正式實施《勞動合同
法》,條文中對於勞動合同內容的訂定、履行與終止說明、資遣費、競業禁止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都有明確的規範;2013 年7 月1 日新修訂的法規上路,最大差異在確定了「臨時工」與「正式工」享同工同酬的權利。一般而言,所有在中國境內的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工作契約,都在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規範內。法規中你不可不注意的幾大要點如下:
● 有期限的分類: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確切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確切終止時間),和以完成某工作任務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工在企業內連續工作滿10 年,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第三次的勞動合同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具有強制性:
企業與勞工建立勞動關係起1 個月內,應該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1 個月不滿1 年未與勞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必須支付勞工每月2 倍的工資。雇用滿1 年不與勞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有試用期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3 個月以上不滿1 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 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 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 簽勞動合同前,要注意以下條款:
1.企業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受雇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分證或者其他有效身分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Q離職時怎麼終止勞動合同?
A:一般勞工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工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支付勞工經濟補償。
Q終止合同可以拿到什麼補償?
A:經濟補償按勞工在企業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薪資的經濟補償。每月薪資高於企業所在地平均薪資3倍,則以平均薪資3倍數額支付,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Q什麼情況下雇主可以開除你?
A:依據《勞動合同法》,雇主在以下情況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企業重大損害
Q被開除可以領多少津貼?
A:企業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勞動者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Q離職後可不可以開業競爭?
A:《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競業禁止條款」:
企業可以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工,約定「競業禁止條款」,限制該勞工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從事同類業務、自行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
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在期間內企業主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工違反競業規定,應當按照約定向企業主支付違約金。
Q我有多少假可以休?
A:休多少假和不同公司內部規範、所在省分、職位的性質與高低、個人與公司簽訂的工作契約有關,但基本上還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你可以參考以下規定:
■ 一般勤假
1.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2.每週至少休息1日。
3.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合計不得超過36小時。
4.連續工作1年以上享受帶薪年休假。
■ 婚假
1.一般婚假: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婚假1-3天。
2.晚婚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男子年滿25周歲、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依各地規定,可以休10-30天不等。
3.路程假:如果結婚雙方不在同一地,另外給予路程假。
■ 喪假
勞工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酌情給予1~3天喪假。到外地料理喪事,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 產假
產假可請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增加產假15天。
Q大陸工作保險怎麼辦?
A:在大陸工作的台灣人依法律規定,要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在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上,也享有和大陸居民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大陸工作保險,依照《社會保險法》中規定,分成「五險一金」。「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企業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
1.退休養老保險:雇主與勞工共同撥出,勞工出8%、雇主撥20%;勞工的8%是撥到自己的戶頭,退休後可以領該城市平均勞工工資的30%和自己戶頭裡的8%,作為退休金。
2.工傷保險:由雇主負擔,約企業平均工資的1%。
3.醫療保險:勞工繳交工資的2%,企業扣繳依各地方政府不同,約工資的8%-12%。
4.失業保險:勞工繳交工資1%、企業繳交工資2%,加上政府補貼,最多可領24個月。
5.生育保險:由企業提撥,約平均工資0.7%。
6.住房公積金:勞工和企業共同提撥,不得低於月平均工資的5%,但只限於買房和房屋修繕或繳房租。
Q到大陸工作怎麼繳稅?
A:台灣人到大陸工作怎麼繳稅,要看你在大陸實際居住時間有多久、是外商還是陸企,來決定你是不是要繳稅;在大陸繳稅,是由企業每月預扣薪資代繳。
1.在大陸外企工作,一年不超過90天免稅
個人派駐大陸工作,1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不超過90天,在大陸的所得,如果由大陸境外雇主支付,免課大陸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由大陸的雇主支付,要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
2.一年在大陸超過90天,必須課所得稅
如果一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超過90天但不滿1年,則在大陸工作的所得,不論由大陸雇主支付或由境外雇主支付,均需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
3.住滿1年不滿5年,只課境內所得
如果1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1年以上不滿5年,應就大陸境內所得與境外所得,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但是可以申請經大陸稅務機關核准,只就大陸境內企業支付的部分課徵個人所得稅。
4.住大陸第6年起,課全部所得
如果一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滿5年,第6年起要針對大陸境內及境外所得,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
5.可以扣抵台灣綜合所得稅:
以上在大陸的所得,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均應在台灣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但是在大陸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扣抵台灣的綜合所得稅額,不過有扣抵上限的規定。
Q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A:赴大陸工作必須繳納工資、薪金所得,包括一般薪水、獎金、年終加薪、分紅、津貼、補貼等。依照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平均收入、生活水準,以及匯率變化,稅額減免1300人民幣,其中包括台灣員工,因此以台灣人在大陸工作,應該繳交的所得稅計算方式是:
應納稅額=(薪金應納稅所得額-扣除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按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如果是台灣人,月薪收入為2萬人民幣,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0000—基本扣除額3500-外籍人士含港澳台額外扣除額1300)╳對應稅率25%—速算扣除數1005=2795(元)。
台灣人在中國工作月薪2萬人民幣,若薪資全數以人民幣方式支付,未採取任何避稅措施,每月可支配所得1萬7205人民幣。同樣月薪如果在台灣工作,所得稅可利用扶養等名目抵扣,實際可支配所得有可能會高於在中國工作。因此如果你有意要到中國工作,面對薪資議題,絕對要將所得稅考量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