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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走上聖雅各之路

西班牙大旅行

吳家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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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恆

200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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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走上聖雅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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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星期前的某個晚上,我和一個翻譯過幾本義大利文小說的朋友,在板橋的一處公車站等車。那是乍寒乍暖的3月,下著雨,又濕又冷,公車遲遲不來。我們聊到她和先生去葡萄牙的旅行,租了車在幾個有著建築趣味的城鎮遊歷,聽起來就是很過癮的旅行。

我說我也去過葡萄牙, 但只到了東部靠西班牙邊境的艾佛拉(Evora)。她微露驚訝之色,他們那趟旅行也去了這個地方。自然是如此,提到葡萄牙,一般人最可能去的是里斯本。艾佛拉不要說去,恐怕連聽都沒聽過。這座自羅馬時代就已經建立的古城,保存了葡萄牙黃金時期的風貌。在城鎮的高處,還有一座羅馬神殿的遺跡,經歷了蠻族入侵和伊斯蘭的統治,還有很長一段時間被基督徒當成屠宰場,完全不顧這裡本來祭獻的是戴安娜女神。

我凝視著馬路上一塊一塊的水跡,雨絲不斷飄落,開啟了我的回憶。我想到在艾佛拉的那個晚上,我們一群人走在狹窄的古老巷道裡,彎進一個小酒館。一位年輕女歌者在中年男子的伴奏,於幽暗飄搖的燭光中忘情地唱著時而悲傷、時而激昂的旋律,盪人心懷,這正是葡萄牙民謠fado的特色。坐在身旁的女士沒帶錢出來,我請她喝了一杯酒。她是紐約華爾道夫飯店有史以來第一位女主廚,這樣的請客機會不是天天都有,我主動提議,欣然會帳。去年,我接到她癌症過世的消息,心中頗為悵然。

那趟旅行回到馬德里之後,我單獨北行,走在「聖雅各之路」(carmino de Santiago)上。那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一次沒由來的旅行,突然出現實現的機會,以未竟告終。但這五年來,它始終都以某種形式存在於我的生活,不時冒出頭來,在朋友的閒談中、在雜誌的邀稿中、在深夜告知死訊的電話中、在3月的雨夜中。

星光之地聖雅各

我最早是在《旅遊探險頻道》的「勇闖天涯」知道有這麼一條聖雅各之路,橫亙於西班牙的北部,結束於伊比利半島西北端的聖地牙哥(Santiago de Compostela),這個地名的意思是「星光之地聖雅各」,自始就和這條朝聖路分不開。西元43年(這個時間各家說法略有出入),耶穌門徒大雅各被希律王斬首殉教,屍身被人載於小船,橫越了地中海,出直布羅陀海峽,北行,最後埋骨於伊比利半島的西北端。這海濱之地有個令人絕望的名字──地之角(Finisterre)。義大利南部也有個地方是這個名字,但此處才是歐陸的最西端,陸地在此沒入海洋,古人以為自此而西是無垠汪洋,邊緣有深淵,還有怪物出沒。我想那埋雅各的人是一心想遠離羅馬帝國,才會選在這地極之處埋骨。

既然如此,為何不南行到非洲,可以離得更遠些?更可疑的是,雅各埋骨的消息,是過了八百年之後,一位法國的主教說是在星光的指引下,來到伊比利半島的西北角,發現了墳塚。那段期間陸續發現了不少聖徒的埋骨處,讓人懷疑這到底是「發現」,還是「發明」。那是歐洲即將走向中古高峰期,宗教熱潮方興未艾的年代。而西班牙在所謂「收復」(Reconquista)運動中,把那從來都不屬於西班牙人的土地,從伊斯蘭教徒的手中奪回。發現聖徒埋骨處的消息,鼓舞著基督徒的士氣,掀起朝聖的熱潮,其中又以羅馬、耶路撒冷和聖地牙哥的朝拜者最

眾,形成了基督教世界的三大朝聖地。千年以來,去不同地點朝聖的人也有專屬的名稱,在英文裡,去耶路撒冷朝聖的叫做palmer,去聖地牙哥朝聖的叫做pilgrim,這也是現在朝聖一詞的通用說法,也見證了聖地牙哥的朝聖是多麼興旺。這興旺造就了聖地牙哥以及沿途的無數城鎮,教堂也從簡陋的墓穴改建成小教堂,從小教堂改為高聳的大教堂。在不斷興修的數百年間,甚至還把南美洲祕魯印加的建築風格,也納入教堂的尖塔中,印證了西班牙那段荒唐的殖民歲月。千年以來,朝聖者的裝束也約定俗成。身穿白色麻布衣,外罩棕色斗蓬,頭戴寬邊皮帽,肩上斜背著簡便行囊,裡頭可能裝一些乾糧、地圖。手持長手杖,頂端還掛著一只葫蘆,用來盛酒水。最重要的是,往聖地牙哥朝聖的人,必須要有扇貝作為記號。旁人只要看到身上有扇貝,就知道你是往聖地牙哥朝聖。扇貝的典故可能緣於雅各本來是漁夫,但它掛在胸前,也有實際的用途,可以作為湯匙,也可用來盛水。

感受腳下碎石的震動

我不可能做中古朝聖者的打扮,也沒有扇貝。我只在出發前從網路上印下一些簡單的資料,心裡懷著極大的好奇、懷疑,預備接受一段異乎尋常的旅行經驗。它之所以不尋常是因為這條路的宗教本質,更由於長途步行的旅遊方式。

朝聖者如果選擇西班牙東北部以奔牛節聞名的潘普洛納(Pamplona)出發的話,要步行七百公里;而從法國、荷蘭、德國出發的朝聖者大有人在,甚至在中世紀的君士坦丁堡也有路標指向聖地牙哥。

步行千里是古人沒得選擇的選擇,但是對現代人來說,汽車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對距離和時間的認知和經驗。把自己放回一個步行的世界中,是我那時候最想、也最好奇的事。我在《山高水清》中讀到作者克蘭(Nicholas Crane)在聖地牙哥大教堂前碰到一個六十歲的朝聖者,他從荷蘭的安特衛普出發,花了七十三天,走了兩千公里,到了聖地牙哥。

「感受腳下踩著碎石時的震動,」多麼誘人的字句。當我把所有的行囊放在肩上,日出而行,日落而息,讓自己與自然的規律相合……,這會是什麼感覺?不再是隨便把東西塞到行李箱,然後丟到汽車後座,任由路旁景色飛快閃過,一個盹就是數十公里的距離;而是把不必要的東西留在馬德里,因為所有的物品都會成為我的負擔,落在我的雙腳上,一步一步把我帶向聖地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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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為我每一個決定負責,帶了或沒帶什麼、選了哪條路、在什麼地方休息。更妙的是,這些決定每天都會清算一次,看我是不是找得到地方投宿而定。如果我走錯路、如果我帶太多東西影響了速度,那我當天可能就要在12月嚴冬的西班牙野外度過。為了預防萬一,我帶了一只不怎麼保暖的廉價睡袋。

路標也能落實出多種面貌

在長達數百公里的路途中,怎麼知道自己走在正確的路上?千年來的朝聖者,白天跟著太陽的軌跡,朝著日落的方向走去,晚上則有銀河自東向西,橫亙夜空,指引著朝聖者,也彷彿在催促著他們的腳步。今天的朝聖者不太需要用天象來指示方向,因為整條路已經布滿了路標。有時是石碑,有時是金屬路牌,有時只是畫在牆上的一道箭頭──在法國境內用白漆,在西班牙境內用黃漆。

路標都有著聖雅各之路的象徵:有時是海扇貝的浮雕,陰刻陽刻都有;有時做比較抽象的處理,把扇貝的輪廓去掉,僅餘由一點向外輻射的線條,如此又與星光指引的傳說相呼應。

這是我走在路上之後,才發現原本在我心中路標這個模糊的概念,能落實出這麼多面貌。而我在出發的當兒,內心狐疑、恐懼,不曉得這套路標如何運作。我像是童話中被遺棄在森林裡頭的男孩,只能靠著沿路的小石子,摸索出回家的路。但我有沒有可能遺漏了、錯認了路標,以致於走入歧途,落得露宿荒野?

在我開始之初,對此忐忑得厲害。我最後選擇從西班牙西北部雷翁(Leon)作為起點。這是個計算的結果。我空出八天作為步行之用,一天走八小時,可走三十公里,八天走兩百四十公里。西班牙的交通網絡呈輻射狀,以馬德里為中心,東西南北這麼一交錯,除了雷翁之外,幾乎沒得選擇。我很想從布戈斯(Burgos)出發,那裡的大教堂很有名,但是離聖地牙哥太遠,將近五百公里,而雷翁「只有」三百公里。我太無知、太樂觀也太貪心,不知道算術只有在抽象的世界裡行得通,在現實人生裡,當二十公斤的行李壓在肩頭,不一定到了第八天還能走三十公里。我沒想到那麼多,那就雷翁吧。

夜抵跋涉起點雷翁

就這樣,我坐了四個小時的巴士,在深夜來到雷翁,在街道上繞了一會兒,只為了找到歇腳的旅館。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電視播著配了西班牙語的「重慶森林」。說著西班牙語的梁朝偉和王菲,就是我對雷翁的第一印象。

第二天起了個大早,在晨曦中端詳雷翁的面貌。雷翁最負盛名的就是城北的聖馬可醫院。這本來是貝內斯加河(Rio Bernesga)的渡口,早期的朝聖者在此設有庇護所,安頓往來行旅。後來,聖雅各騎士團(The Military Order of Santiago)將總部設在此地──這是為了保護朝聖者而組織的武力團體,成立於1164年,以一柄十字架利刃為標記,且刃柄與護手的部分都生出倒鉤,蘊含了深刻精巧的殺戮凌虐之快意。

聖雅各武士團的勢力很快便擴及貴族宮廷,連畫家委拉斯貴茲(Diego Velázquez)也是騎士團的成員。說來諷刺,騎士團在為上帝而戰的同時,也為自己累積了驚人的土地與財富。漸漸地,騎士從好勇鬥狠的地痞,成了殷實的地主、養尊處優的貴紳,附庸於君王的鼻息之下,坐擁令人垂涎的財富。聖馬可醫院堂皇的立面布滿了雕飾,可遙想當年的氣派,海扇貝是重要的視覺元素。

現在,聖馬可醫院已經改建為五星級的觀光旅館,成為「國營旅館」(Paradores)的成員之一。

佛朗哥將軍執政之後,將貴族的宅第、修道院等歷史建築改為旅館,發展成今天擁有近百間旅館的連鎖體系,聖馬可旅館算是其中最昂貴的一間。座北朝南,前有廣場,隨著朝陽升起,黃色的砂岩逐漸恢復鮮亮,而還沉在陰影中的部分透著灰暗的藍色,形成奇特的對比。經過一夜凍寒,廣場上的泉水表面結了一層薄冰。我感覺很新鮮,用鞋跟一一踏破,發出清脆的聲響,在廣場迴盪。聖雅各之路穿過雷翁,就在聖馬可廣場旁的貝加內斯橋出城。我在廣場邊上端詳這座橋,清晨的河面漫著一片薄霧,岸邊的樹上,連一片葉子也沒有,細密的枝枒延展,幽雅如扇,還等著陽光來甦醒。這是我的起點,我像是看考場一樣探察,卻不踏上橋。這座橋我只想過一次,我要保留給啟程的那一刻。

我還有一些事情要做:買一只背包,找一枚海扇貝,還要想辦法拿一份蓋章的文件。這是什麼東西我並不清楚,只知道朝聖者沿路可用來在各個教堂蓋章,證明自己曾以雙腳在這條路上走了一百公里以上,到了聖地牙哥之後,憑著這份文件,可以申請一份以拉丁文寫成的證書(Ecclesiae Compostellanae)。背包是買了,但扇貝和文件都沒著落。英文在西班牙並不管用,而我不能再耗在雷翁。一種時間的急迫感逐漸凝聚,雖然這只是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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