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力,是目前台灣最流行的語彙。最近經建會主委江丙坤更語出驚人地表示,如果台灣再不提升競爭力,未來恐怕會淪為「菲律賓第二」。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去年發表的國家競爭力調查報告顯示,台灣排名十八。為了提升所謂國家競爭力,行政院更特別成立「提升國家競爭力行動小組」,豪氣萬千地要將我國競爭力提升到全球前五名,沒想到今年滑落至二十四名。
若細究其中各項指標,卻發現行政機關在豪情中仍帶著「謙遜」;在針對「政府清廉度」這一項指標中,原本的排名是第二十七,行政院賦予法務部的任務很「務實」--提升到前二十四名就可以了。為了使這項目標不至於成為「不可能的任務」,法務機關更是卯足了勁加強執行「肅貪行動方案」。
肅貪的雷厲風行,揭開了過去許多人口耳相傳「紅包文化」的黑盒子,法務部在今年初發布肅貪成果的數據統計,民眾赫然發現傳聞中的貪瀆竟是這麼地其實與龐大。
根據法務部統計,自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到八十五年十一月為止,三十八個月以來,各地檢察署起訴的貪瀆案件金額高達一一八億三千萬元左右,起訴人數有四五八九人,其中公職人員包括民意代表,占七成有三二二六人。換言之,幾乎每天有三名中華民國的公職人員是因為貪瀆而被起訴。
如果以金額來看,台灣平均每個月被「污」掉三億一千萬,等於每天太陽在台灣海峽一升起,國庫裡的一千萬就消失在空氣中。貪污金額的龐大,甚至可以高過一個地方政府整年度預算。
以民國八十四年為例,一整年被起訴的貪瀆金額約是六十四億九千萬,比同年澎湖縣一年的預算四十六億還要高出許多,約等於有二十六萬人口的嘉義市一整年的預算。八十四年全國的所得稅收有三一九三億四千萬,因此每繳一百元的所得稅,就有兩塊錢流入貪官污吏的口袋中。
這些數據還是指已經被查獲起訴的部分,如果以犯罪學所謂的「犯罪黑數」一比十來看,貪瀆黑洞恐怕更「深不可測」。
去年屏東縣長伍澤元因貪瀆遭起訴、一審判決無期徒刑確定,而引發一連串行政首長貪瀆案的「無期徒刑效應」,似乎證明政府想提高清廉度的決心。但是在正副議長賄選案二審紛紛改判無罪的前例之下,似乎又令民眾對政府每一波整飭風氣的決心不敢抱太大期望。
台灣每個月三億元的貪瀆黑洞,究竟是可以開始暴露在陽光之下,抑或繼續甚至惡化下去,這個問題的答案,也許只能等待伍澤元案最近在再等法院進行的二審結果,給台灣一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