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中央政府體制的構想,主要是基於三個大原則,第一是符合民主的原則,第二是使政權更為穩定,第三則是新的體制能更有效能,希望能有前瞻性的變化,未來有比較長治久安的體制來運作。
我們檢討這幾年來,行政與立法院的僵局,常常沒有辦法解決,現行體制也的確有一些困難,這主要是政黨政治的運作發生問題,怎麼樣從制度面著手,使政黨的互動更良性化、正常化。
首先我們認為必須引進內閣制的機制,很多憲法學者認為我們是內閣制,事實上我們是總統制,因為現行的覆議權是總統制的機制,而解散國會的權力和倒閣權才是內閣制,以我們目前的現狀,能引進內閣制的機制,反而可以促進政黨的良性互動,鞏固中央政府的體制。
因為有了解散權,立法委員就不敢違背黨的決策,就會產生黨的紀律性投票,立委為了怕被解散、重新改選,也就不會再跑票。而且未來二黨如果不過半,就必須組織聯合政府,政黨的聯盟承諾,也就會因此遵守。因為有了政黨合作、紀律性投票,和政黨的聯盟承諾,政治體制就會穩定,倒閣、解散國會反而不會發生。
總統不會變帝王
另外,還有人說總統擴權,事實上並沒有。雖然總統有解散國會的權力,但不是一天到晚在解散,因為解散的結果可能對他不利,解散權有嚇阻作用,但不會經常用到,反而促成政黨的良性互動。所以總統的解散權和立法院的倒閣權抵消,因為有倒閣權,政府也不敢懈怠,有互相嚇阻的作用。
大家以為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委員同意是擴權,事實上立法委員有不信任案的投票權,所以可以建立一個傳統,就是新任行政院長的第一次施政報告,可以提不信任案投票,也就等於同意權繼續行使。
還有本來希望總統能主持國務會議,但是民進黨反對,沒有被接受。其實如果總統能主持國務會議,總統只不過是從幕後走到幕前。假使總統和行政院長屬於同一個政黨,以目前制度來說,總統早就可以透過國安會議和政黨中常會的主持,指揮行政院長;未來如果能主持國務會議,就是走到幕前來,總統必然是個參與者,而且是個仲裁者。總統、行政院長是若同一個政黨,總統參與者的角色就比較重,當總統和行政院長屬於不同政黨,仲裁者的角色就會比較大。在國務會議裡,總統可以潤滑不同黨派的衝突和爭執,事先做協調,到立法院就不會有黨派的鬥爭,就能使通過的政策或法案,在立法院減少對抗的機會。現在總統沒有這個權,將來可以預期,執政黨和在野黨的衝突就會比較大,這是我們覺得很遺憾的。
也有人說總統會變成帝王,沒有人牽制;實際上,權責相輔的觀念存在於內閣制,而總統制是分權,講求的是制衡,現在總統是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總統應該是政治穩定的核心,如果行政、立法互相倒閣、解散,不穩定時,總統還是穩定的。
全世界總統被制衡的手段,一個是彈劾權,一個是任期,中華民國總統其實是全世界被牽制最多的,第一他任期很短,第二他會被監察院彈劾,第三是國民大會可以罷免,第四是他任命行政院長還要經立法院同意,第五將來如果公民複決制度建立,總統又多了一個被牽制的機制。所以總統變成帝王是不可能的。
有人認為這次國發會的共識是把所謂的「台灣意識」加入憲法,其實我並不這麼認為。我們原本是比較傾向雙首長的制度,只不過是把行政和立法的僵局,加進一些內閣制的措施,然後也把總統制的功能再具體一些,解決日前的狀況,沒有什麼台灣意識、中國意識,而是符合現在台灣的現況,制度沒有中國或台灣,而是必須要去修改成符合目前的現狀。
至於反對黨的功能是不是不見了?民主政治本來就是妥協的政治,不能一直堅持自已的意識形態,毫無協商的餘地,否則就是革命性政黨,不符合民主的要求。當執政黨提出他的主張,主要是看到兩個在野黨走的方向是兩個極端,所以提出一個中間的路線,能獲得其他政黨的接受,也就能達成共識,充分發揮協商和妥協的精神,我並不認為在野黨沒有發揮他的功效,新黨跑出去反對到底,不是也有功能嗎?
大家都往中間走
像這次立法權擴張,把審計權、彈劾權、調查權掌握到手裡,民進黨就是發揮他反對黨的角色,他們一直在攻這邊,也得到適度的滿足,這就是反對黨建設性的角色充分發揮,新黨就是比較消極性的角色。
在先進的民主國家裡,不論是美國、法國或日本,政黨通常都會往中間走,原來意識形態濃厚的現象會愈來愈減少,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有什麼差別?在先進國家,意識形態並沒有太大的差別,最重要是爭取選民的支持,要爭取支持,大家都變成全民黨,自然都會往中間的路線走,彼此意識形態的差距就沒有了,大家爭的就是觀念的差距而已。觀念是可以常常改變的,大家不必爭得你死我活。其實台灣三黨意識形態哪有太大的差距?政黨彼此的合作是應該的,這是國家之福。現在國民黨和民進黨合作,有一個穩定的多數,來穩定整個政治局勢,這在所有國家都一樣。
憲法是不斷成長的,不是一次就完成,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新的問題出現,必須透過修憲解決。改良式雙首長制如果運作良好,就沒有必要再改,唯一可能的障礙,是如果左右共治的狀況出現,總統仲裁者的角色,沒有辦法在國務會議裡產生影響力,造成立法院裡產生鬥爭的現象。另外可能產生的問題是政黨政治不能產生良性的互動,機制沒有辦法建立,這才會是大問題。
我長期在歐洲留學,對歐洲、法國的問題有比較深的研究,在學校也教政治社會學,可能大家認為我是這方面的專家,才由我來總其成,其實大家都在提意見,只是我做最後的促成。過去我也向政府建議過,走雙首長制在修憲上會比較容易,走總統制或內閣制會比較困難,過去那個情勢還是相當困難,現在情勢可以走,政府也願意這樣做,所以我才會提出這個辦法出來。
當然最後還是要怎麼落實的問題,任何改革都會引起不同的批評,這是好現象,制度才能更完善,考量不同的角度,我們中間都還保留彈性。
(林志恆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