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頂尖攝影師尼克‧奈特(Nick Knight)正在為《Vogue》雜誌拍攝照片。模特兒穿著鮮紅色的候塞因‧卡拉揚(Hussein Chalayan)洋裝,衣服太貼身了,她不能穿內衣。著名的髮型設計師山姆‧麥克奈特(Sam McKnight)為她梳了個希臘式髮型,她還光著腳。這個場景並沒有什麼特別—只不過模特兒是我,而且我七十歲了。
那是一九九八年。突然之間,我這個高齡模特兒不但身在時尚界,還是個搶手貨,而且每一刻我都樂在其中。設計師跟我嗤嗤笑個不停,為了讓我穿上這一件非常緊身的彈性針織洋裝,試驗了各種不同的造型。失敗了頭幾次之後,我們終於弄好了造型,還沒弄亂我的頭髮,可是短襯褲得脫掉,因為在這件特別的衣服之下,不管什麼都會露出難看的線條來。
這一切都大出意料之外。要是一年前你問我這一年要做什麼,我怎麼也不會說:「為《Vogue》擔任模特兒。」奇怪的是,我被「發掘」過一次,二十一歲的時候,那時我獲選為《雷丁評論》(Reading Review)雜誌拍攝封面,也開啟了我在一九五○年代在倫敦多年的模特兒生涯。後來我在七十之齡又被「發掘」,我在倫敦時裝週為「Red or Dead」的設計師「走秀」,隨後又獲邀為《Vogue》擔任模特兒。在兩個非常不同的時代咬了兩次的櫻桃是相當奇妙的經驗,因為模特兒這一行以及別的方面在五十年中都有極大的改變。
我的故事很簡單,既不是飛上枝頭變鳳凰,也沒經過什麼顛沛流離。我只是很幸運,而且能夠重視自動送上門來的機會與巧合。我過了平凡的一生,只是發生了不平凡的事情,而且也順帶囊括了將近一個世紀的時裝界,尤其是我一直都對衣著很感興趣。這是我的人生與風格的故事,從我父母因為一隻「吉布森」鞋相遇開始,一直到我最近為一家大品牌服裝公司代言……
為《Vogue》拍攝已經是十七年前的事了,我今年八十七歲,仍忙著當模特兒—而且仍然驚異不已。
Class Ⅹ杜嘉班納褲裝
我穿了漂亮的黑色褲裝,搭配杜嘉班納絲質白上衣—我愛死杜嘉班納的衣服了,剪裁總是那麼美。在八年前,我曾在米蘭參加過杜嘉班納的時尚攝影活動,所以穿他們的服裝我是滿有經驗了。
「你確定他們要我走伸展台?」
我的經紀人剛跟我說有人要我去為一九九八年倫敦時尚週的「Red or Dead」設計師走秀。
「非常確定。」我的經紀人說。「設計師說妳就是他們要找的模特兒。」
這消息真是讓人振奮,可是我忍不住驚駭。衣服會合適嗎?我會從伸展台上掉下去嗎?我擔任駐店模特兒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而且我當專職的時裝模特兒是將近五十年前的事了。我做得來嗎?
那天真的來了,我平安過關。一九九八年「Red or Dead」秋冬時裝的主題是美國原住民,所以不用穿讓我害怕的高跟鞋,而是穿一雙鹿皮靴走伸展台。我走得津津有味,尤其是還有一位英俊的男模特兒陪著我。
嗯,挺好玩的,我這麼想,以為這是最後一次。
幾星期之後,喬‧菲利普斯(Jo Phillips)為「Red or Dead」發掘我的設計師建議我和《Vogue》聯絡。他們在做一個銀髮專刊,她說我可能適合。哇,我心裡想,《Vogue》耶!時裝雜誌的教主耶!
我很興奮,同時也有些膽怯,仔細考慮了該穿什麼去應徵。創造良好的印象是很重要的,所以我把我的設計師女兒蘿絲找來幫忙,我們去了龐德街的「范衛克」,買了一件白上衣和黑裙,這是「老」模特兒最適合的經典打扮。我抵達漢諾威廣場的「時尚大樓」,心頭像小鹿亂撞,幸好《Vogue》雜誌的人沒有我想像中那麼可怕。他們給我很多的信心,我很快就訂下了拍照的日期,攝影師是世界知名的時尚攝影師尼克‧奈特。
和尼克一起工作很愉快,他讓我覺得自己非常特別。其他模特兒的年齡各一:一位俄國女士一百歲,笑容非常迷人;其他的都介於五十到八十歲之間。那次的拍攝氣氛非常輕鬆,設計師跟我忙著讓我穿上極貼身的候塞因‧卡拉楊洋裝,嘻笑個不停。那是一件美麗的女裝,等我們終於搞定它之後,我也非常喜歡它穿在我身上的樣子。
為《Vogue》拍照是個意外的驚喜,可是那天真正的驚喜是有個叫愛莉絲的人走過來,她是倫敦頂尖的模特兒公司「Models1」的星探。
「我們公司很樂意能有妳加入。」她說。
「真的?我?」
幾天之後,我去了國王路的「Models1」,見到了珍‧伍德,經紀人的主管,她是位高挑的金髮女郎,就像個模特兒,年齡之輕都可以當我的女兒了。她可能在奇怪愛莉絲這次找了誰來,可是她很快就讓我不再緊張,叫我去見詹姆斯‧馬道尼(James Muldowney),他是一位已經嶄露頭角的攝影師,他會幫我更新我的照片集,整本都需要翻修了。
我到了巴特西(Battersea)的一家攝影棚,名字令人難忘,叫「檸檬汁工廠」。辛西雅‧羅倫斯(Cynthia Lawrence)這位很有創意的設計師讓我穿上一系列的透明蕾絲洋裝。我在攝影棚裡飄來飄去,活像是狄更斯筆下的郝薇香小姐,其實心裡並沒有「那種感覺」,可是拍出來的相片卻美極了,人人都很滿意。
沒多久,我就正式成為「Models1」旗下的一員了,而且是在許許多多年輕模特兒之中,是他們第一批「年長」模特兒之一。生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我忙得不可開交,實在是不可思議。我本來還在臨時演員這一行摸索,以為這工作起碼不會讓我淪落到街頭要飯!我本來計畫要再繪畫,也要多走路,多上劇院和藝廊,誰知突然間我連拿起畫筆的時間都沒有了。
不過我也忍不住懷疑這一切會不會是在淚眼婆娑中結束。我聽說過有的女孩也像我一樣被選中,卻在接過幾次工作之後就被開除了。所以我仍沒中斷我的臨時演員工作,直到最後我的工作日誌都超載,約會也都撞期,這時我不得不有所選擇了:我決定專心當模特兒。這個時候我的孩子都獨立生活了—馬克正在追求藝術上的更高學歷,珂蕾兒和蘿絲也忙著自己的小家庭。他們知道我樂在工作,而且還很搶手,也都非常興奮!
早先那幾年,我經常走伸展台,現在少了,我的腳不舒服,沒法再穿高跟鞋了,可是我一直都很享受那些過程。無論是為《新娘》雜誌或是「迪賽」(Diesel),杜嘉班納或是DKNY走秀,走伸展台都很刺激—永遠都是鬧哄哄的,從來沒準時過—狂熱的氣氛連空氣都為之振動。後台一片混亂,你真難想像他們是用什麼辦法來亂中生序的,可他們就是有這個本事。
有次走秀,維達‧沙宣(Vidal Sassoon)走向我,說:「真希望妳能教教那些模特兒怎麼走路!」他似乎滿喜歡我不誇張、不做作的走法—我就是正常走路,絕不搔首弄姿。不過我也發現不能露出笑容也挺不容易的。我總覺得要模特兒一副苦瓜臉走伸展台實在是太沒道理了。我倒不是說大家都該笑得像《愛麗絲夢遊仙境》裡的那隻笑臉貓,可是在蓋比‧楊的經紀公司裡,我們學的是起碼也要保持愉悅的表情。
不過我並不僅僅是走伸展台。從一九九八年開始,我就做了許多不同的模特兒工作—像是為雜誌拍照,還有拍廣告。我跟著「Models1」第一次出國就是去摩洛哥的馬拉喀什(Marrakech),在一九九九年五月,為歐蕾(Olay)拍廣告。我被選上是因為我會瑜伽,我是在一九五○年代在聖艾夫斯跟吉爾伯‧亞當斯和他的朋友學的。我幫幾家護膚用品拍過幾支廣告,穿高領長袖緊身衣,擺出各種瑜伽姿勢。除了對健康的好處之外,我也很慶幸這些年來勤做瑜伽。我到現在大多還在早晨做伸展運動。
去馬拉喀什之後幾個星期,我飛到古巴首都哈瓦那為SWICA健康保險公司拍廣告。另外我在比利時的安特衛普也拍了一支保險廣告,這次是為AXA公司;廣告中我應該是把男朋友跟他的個人物品都丟出去。我在晚上把檯燈、書、電視機、收音機扔出二樓公寓窗子,扔得開心極了!接下來的幾年,我去南非開普敦幾次為歐蕾、依雲礦泉水(Evian)以及其他公司拍廣告,到丹麥的斯卡恩(Skagen)去幫妮維雅(Nivea)拍廣告。這些旅行雖然不是闊老級的,我也飛的是商務艙,一來是我賺得多,二來是我要寵愛自己,這點更重要。經過了辛苦的幾年,又不幸失去我先生,我覺得能夠保持忙碌,不斷工作,實在是太幸運了。
當模特兒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遇見各色各樣的人—而且絕對陌生不了多久。活到我這把年紀,走到哪兒都會遇見認識的人。二○一五年初我到斯德哥爾摩去為H&M拍時裝照,拍攝沒幾天我就發現另一位模特兒的姐妹跟我住在同一個鎮裡。巧的是,我也認識攝影師,只不過在此之前我沒跟他合作過。
在我加入「Models1」模特兒公司後不久,報紙和雜誌社就來跟我接觸,要訪問我,報導我的人生和模特兒生涯。做公關向來不是問題,要談你自己還不簡單嗎?我在當模特兒這個主題上也接受過不少訪問。幸好,我聽過不少演講,知道什麼不要做—換句話說,說話得體,表達清晰是非常重要的。學生時代我們就常被叫到全班的面前發表兩分鐘的演說,這是很好的訓練,我也常常在有回音的教堂裡讀經。我剛開始在教堂裡讀經的時候,總要吉姆坐到最後面,跟我說他是否聽得清楚—他是舞台經理,這種事問他就對了。
二○○一年我去巴黎一週,在《荒唐阿姨》(Absolutely Fabulous)影集中演出一名模特兒—就是佩西跟愛蒂娜到巴黎去為雜誌拍照的那一集。非常好玩,尤其是我大部分時間都去亞歷山大三世橋以及第六區的花神咖啡館附近散步。我們在攝影師選定位置的空檔休息,我喝檸檬汁,觀賞路過的時髦巴黎人—包括時裝設計師桑麗卡(Sonia Rykiel),她進來咖啡館,拎著她最有名的黑色手提包,包上釘滿了銀釘。
我們得等上一整天,不過拍電影本來就是這樣,所以隔天早晨在化妝檯上我跟另一位「模特兒」發現了禮物,真是驚喜。那是我們的導演珍妮佛‧桑德斯(Jennifer Saunders)送的,是花神咖啡館的一個小陶壺,隨附的紙條上寫著:「抱歉,昨天讓妳們等那麼久。」拍片的最後一次晚餐是在一家叫「戴夫」的中國餐廳,珍妮佛從服務生那兒弄來了一個印著店名的盤子,送給戴夫‧高爾曼(Dave Gorman),他在影集中扮演我們的攝影師。她真的好貼心—而且這樣的好事可不是經常會有的。
隔年我拍了幾支流行樂錄影帶中的一支—這一個是威爾‧楊(Will Young)的單曲〈點燃我的火〉(Light My Fire)。我出現在一個家庭派對的場景,穿著無肩帶,開展裙洋裝,頭髮綰成髻,而且我還得深情地捧著他的臉。我記得在拍攝空檔跟他坐在草岸上,討論學習舞蹈的優點。他在考慮為了將來是否該學舞蹈,而我當然是鼓勵他去學。我覺得只要他開始學,很容易就會上手,因為他在電影《裸體舞台》(Mrs Henderson Presents)和舞台劇《酒店》(Cabaret)裡的現就非常傑出。
我也為保柏保險公司(Bupa)拍廣告。他們要求我穿泳裝,站在水裡,露出腰部以上,抱著一個赤裸的嬰兒。企劃是不錯,可是我們有天一大早抵達邱園(Kew),卻發現泳池的加熱系統壞了。導演沮喪地看著我。「我們還是拍吧。」我說,而且說拍就拍。
他們找了兩個雙胞胎嬰兒,時不時就替換—而我把他們抱得緊緊的,藉以保溫!等到拍完,我已經快凍死了,但是經過了非常長、非常熱的淋浴之後,我就沒事了。導演甚至還在隔天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怎樣。
龍捲風似的生活繼續下去,最後連我都懷疑會不會有慢下來的時候。我覺得等我八十歲後,模特兒工作就會慢慢枯竭—一定的嘛!—可是,慢著,我仍然蒸蒸日上,而且還超過了我的八十歲生日。到那時,我已經跟幾位世上最紅火的時尚攝影師和雜誌合作過了,也穿過了各大品牌的女裝—馬利奧‧特斯蒂諾(MarioTestino)、尼克‧奈特、大衛‧貝利(David Bailey)、《Vogue》、《哈潑時尚》、《尚流》(Tatler)、香奈兒、迪奧、普拉達。名單太長,我就不寫了。我也戴過一些極珍貴的珠寶,雖然我是人造珠寶的鐵粉,仍忍不住讚嘆。二○○七年我為《智慧人生》(Intelligent Life)拍照—這本雜誌是《經濟學人》的文化增刊—攝影師是瑪麗‧麥卡尼(Mary McCartney)。我配戴格拉夫(Graaf)、第凡內(Tiffany)、愛絲普蕾(Asprey)、伯瓊(Boucheron)珠寶,穿著美麗的香奈兒和愛絲普蕾罩袍—驚訝吧,我都不知道愛絲普蕾除了最著名的珠寶之外也做罩袍呢!那次的保全可真不是蓋的—每樣東西都擺在桌面上,旁邊都會站著一名警衛。你甚至不能戴著珠寶去上洗手間。
到了二○一○年,我八十二歲了,我被認為是「英國年紀最大的現役模特兒」,聽起來我好像是希斯‧羅賓遜伯伯的什麼古怪發明似的。(在我八十五歲時我還進了《金世紀錄》呢)要是有人跟二十歲時的我說我到了八十幾還會大搖大擺地走路,我一定會笑掉大牙!
結果這一年是我最忙碌的一年:我去了柏林、布拉格、伊比薩島(Ibiaz)、巴黎、北京等等地方。二○一○年一開始就是場時裝秀,設計師是我的年輕法國朋友,叫芬妮‧蓋斯特(Fanny Karst),地點是南肯辛頓的法國學校。芬妮為年長女性設計美麗的衣服,我為她在中央聖馬丁(現在併入倫敦藝術大學)的畢業展當過模特兒,認識了她。第二天我在聖馬丁巷飯店為喬‧賽克斯(Jo Sykes)的設計走秀,這也是倫敦時尚週的活動。喬的設計線條明快,非常實穿,而且有些古怪的巧思—在同一年中她被雅格獅丹(Aquascutum)相中,成為他們公司內部設計團隊的一員。
接著我又飛到了柏林,參加女裝品牌「奇妙孩童」的活動,我很喜歡他們的衣服。不知不覺間,所有的時尚雜誌和商店都有了我的相片,穿著條紋、渦紋、流蘇、鏈環等等花色的衣服,而且身邊還有一名極年輕的大帥哥,他的名字是馬可—亞歷山大,是導演在柏林本地的餐廳發掘的,那時他正在和父母親吃飯呢!
與眾不同—比一般模特兒大了五十歲—讓我參與了新的創作計畫。我很榮幸被鼎鼎有名的攝影師藍金(Rankin)挑中,成為將在來年倫敦時尚週走秀的九名模特兒之一。這些照片是「超越伸展台之外」(All Walks Beyond Catwalk)委託的,這個活動是在二○○九年由極具影響力的時尚界人士愛琳‧歐康納(ErinO’Connor)、凱琳‧法蘭克林(Caryn Franklin)以及黛伯拉‧波恩(Debra Bourne)發起的,為了提倡多元化的時尚—大尺碼,不同的種族,不尋常或大齡的模特兒,包容眾生!我非常高興也能躋身其中,特別是因為我很喜歡和藍金合作,他風趣得要命。
幾天後,雜誌《她》(She)又讓我去到了肯特郡一幢壯觀的伊莉莎白時代豪宅,從這裡可以把南唐斯丘陵國家公園(South Downs National Park)的美麗風光盡收眼底。更棒的是,這次拍的是聖誕節專刊,導演叫我們要創造一種派對的氣氛。這次合作的模特兒很多,誰也不認識誰,可是我們假裝是老朋友—而一天拍攝結束時,我們也變得很熟絡了。
隔週,我去參加一個美國飯店廣告選角,他們要我跳一段舞蹈—練舞多年,對我是小菜一碟。辛納屈的歌聲在空中悠揚,我在攝影棚裡翩然起舞,樂在其中。幾分鐘過去了,我仍在跳—旋轉、搖擺,即興編舞。過了一會兒,我忍不住想:我跳得很樂,可他們難道還沒看夠?好不容易,導演叫停了。「怎麼這麼久?」我問她。
「看妳跳舞真的很享受!」她說。
我得到了那份工作。讓我高興的是,拍攝的地點在布拉格,我從來沒去過,一直想要去。運氣真是好,第一天試裝後晚上是自由時間,所以我就拿了飯店的地圖,跑去參觀查理大橋(Charles Bridge)、天文鐘(Astronomical Clock)、瓦茨拉夫廣場(Wenceslas Square)。第二天我一點才需要上工,所以早晨我就去參觀阿爾豐斯‧慕夏(Alphonse Mucha)美術館。
再來就該定下心來工作了。我立在美麗的飯店樓梯的半平台上,他們要我跟一個年輕的帥哥浪漫起舞—對,又是帥哥,我真是幸運!—而一群白色德國狼犬的幼犬會從我們面前跑過去。不用說,要哄一群幼犬上樓梯得費多少事—還得不停地搖晃食碗—所以浪漫的慢舞拍得斷斷續續,等到收工已經是午夜了。我沒留下來看後續的情況,但是在最後的廣告上還有小貓咪、小鴨子、更多的小狗狗,還有一頭鹿!用這種方式來給飯店打廣告還真是不一般,但確實有它的魅力。
事情接踵而至,「奇妙孩童」推薦我在九月到西班牙的伊比薩島去拍密奇(Mykita)眼鏡的廣告。我的孫子想到奶奶在歐洲最大的夜店裡廝混,都覺得好笑,可是謝天謝地,我們住在一家家庭式的旅館裡,看不到夜店,而且更重要的是,也聽不到夜店的噪音。我們遠離塵囂,連旅館的招牌都是用馬克筆寫的。
接下來的幾天簡直就像放假,我跟另外三位模特兒在島上到處擺姿勢,只要攝影師馬克‧波斯維克(Mark Borthwick)一聲令下。我只有一套衣服,一件美極了的白洋裝,當然少不了一副眼鏡—而且天氣很熱,夜晚我只需要添一件開襟毛衣。我們在海濱的小吃攤解決午餐,躺在沙灘上,在旅館露台上吃星光晚餐。根本不能說這叫工作。我從頭到尾都在享受。
本文節錄自:《今天永遠比昨天更美麗》一書, 黛芙妮.莎爾菲著,大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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