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暴力文化
今天臺灣地區面臨中國五千來從未有過的富庶與自由的社會,可是創造出「臺灣錢淹腳目」的經濟奇蹟後,卻也使得社會的價值觀與倫理道德不再被重視,以不合法手段取得利祿聲名者,反被視為英雄,所謂「劣幣淘汰良幣」的反社會現象,早已令人見怪不怪,因此有人擔憂當年「五四」對中國造成的負面損害將再度重現。
所以有人可以在沒有政治理念的支持下,運用個人的政治魅力,匯集民粹力量,登上民意殿堂。部分缺乏良性問政態度的民代,也可以挾其民意的基礎,行政治的勒索。如是之故,以語言暴力、肢體衝突達到癱瘓議事進行的風波一再重演,當事人更以此感到沾沾自喜,而不覺得有何不對。
過去一般人對國會總是存在一種議事效率不彰,法案審查牛步化的形象,可是近來這種負面的國會形象卻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民代不但在議場上大肆擴張其言論免責的保護傘,進行議事杯葛,因此不但有言辭及肢體上的衝突,更發生咬人、踢人的事件;而在議場之外,便是扛著民代的招牌,行使各種特權,更有酒後鬧事及摑傷飯店員工的粗暴行徑,真可謂之民代的「新暴力文化」。
固然,意外事件發生之後,施暴者均表示一副懺悔之意,但是我們不希望這僅為施暴者為逃脫輿論的譴責或法律制裁的一種不得不表示的「階段性」作法,或是以「小事」處理之,而是冀望民代諸公均能以此作為一種惕勵,放棄國會中脫序的「叢林遊戲」,建立起應有的問政態度,帶動政黨政治的正常發展。
桃園縣 阿亞
軍人也是公民
公務人員退撫新制於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立法院也於八十四年七月十三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但是該項法律首在配合軍公教退休與撫卹的新制,必須要等到「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完成立法後,才由行政院以命令頒布實施,惟「軍人撫卹條例」仍在立院待審,恐將影響國軍官兵權益。
公務員是公民,軍人也是公民,公務員與軍人應一樣享有同樣的權利。但如今只見到「公務員撫卹條例」經立法院審議順利通過,也已經辦理補發,而為國家犧牲奉獻大半輩子的國軍官兵們,卻不能同時受到公務員退休撫卹的同等待遇,以權利平等與公平性而言,實在說不過去,對立法院厚此薄彼之作為亦不敢苟同。
在此誠心建議市委諸公應秉競選期間關懷軍人之初衷,儘速推動「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完成立法,並於八十五年七月一日實施,以趕上公務人員退撫新制。
台北縣 老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