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政院提出的稅制改革方案,最近即將送立法院審議,但是其中仍然有一些值得再討論的地方,尤其是關於股利是否應該分離課稅一事,對於課稅的公平性有很大的影響,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再詳加討論。
這一次的稅改大致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關於提高扣除額的部分,這部分與絕大多數的納稅人有關;另外一部分則與高所得者的關係較為密切,包括廢除兩稅合一、調降綜所稅最高級距、提高營所稅及股利分離課稅等等。
首先,在提高扣除額的部分,目前行政院的版本是把標準扣除額由9萬提高到11萬,薪資扣除額由12.8萬提高到18萬,另外身心障礙扣除額和學前扣除額也都有調整。財政部估計因此會產生稅損約255億元,我們認為此一部分會讓絕大多數的納稅義務人受惠,因此當然應該支持,甚至財政部應該把扣除額再提高一些也不為過。同時,提高這些扣除額會可以讓所有納稅義務人都享受的到,而且調整結果會讓所得分配變得更好,因此這是一項符合公平原則的修正。
至於在與高所得較有關係的部分,取消兩稅合一是正確的修改方向,因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本來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稅種,沒有理由要兩稅合一,因此取消兩稅合一是符合國際潮流的。另外,最高所得稅率由45%調降到40%,這也是合理的,畢竟45%的稅率比大多數國家的最高稅率都要高,因此即使調降會對富人有利,但是我們認為這是正確的修法方向。
假外資氾濫 卻未設法減少
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由17%提高到20%,每年可以增加約654億元的稅收。由過去的經驗來看,調降營所稅對於吸引外資來台投資的效果其實很有限。
而且,對於許多與台灣有簽署租稅協議的國家來說,這些企業不論在台灣課稅多少,回國後都可以扣抵,因此提高營所稅對於外資是否會來台投資的影響可能很有限。
唯一影響較大的,可能還是所謂的「假外資」,即台商把錢放在外面,然後當成外資再回台投資。我們認為在全球對於資金透明度要求愈來愈高的情況下,我們對於假外資也應該採取較嚴厲與更透明的作法,因此所謂的假外資也應該讓他們愈少愈好。
最後,關於股利課稅的部分,目前的方案分成甲案與乙案,然後乙案又分成A、B兩個部分。因為經過計算,絕大多數的高股利所得者都會採取乙案中的B案,因此此處我們只專注於討論乙案。
乙案分成兩個部分,納稅義務人可任選其中之一,其中A案為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但給予股利8.5%的抵減稅額,上限為8萬元;B案,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採單一稅率26%。換言之,只要原先申報時的所得稅率在30%以上的人絕大多數都會選擇採用B案,而且所得稅率愈高的納稅義務人可以省下的稅愈多,因為現行制度是必需合併申報的,而且最高稅率可以達到45%,現在如果其大部分是股利收入的話,那麼選擇分離課稅馬上就可以下19%的稅,當然是十分有利的。
依主計總處的資料顯示,103年度稅率達到30%的家庭只有2.51%,而達到40%以上的家庭更是只有0.78%。同時,主計總處的資料也顯示,愈高收入家庭的所得中,股利收入所占的比重就愈高,因此分離課稅對於這些最高收入的家庭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場景,假設有一個上市公司的總經理,他一年都非常努力的工作,全年的薪資達到1000萬元,在稅改之後,他必需面對40%的稅率;但是,另外一個有錢人,他擁有很多的股票,他什麼事也不必做,到年底時他分到了1000萬元的股利,稅改後卻只要支付26%的稅率。請問這樣公平合理嗎?
獨厚塔尖族群 所得分配恐惡化
最後,依世新大學徐仁輝教授的估計,這次稅改中因為提高各項扣除額,使得大多數的家庭都受惠,平均每戶約可少繳4972元;但是,另外一方面,主要由於分離課稅,使得極少數的有錢家庭(40%稅率以上)每戶可以少繳約62.7萬元!也就是說,如果立法院的審議真的依現在行政院的版本通過的話,那麼台灣的分配一定會更為惡化,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嗎?
其實為了照顧大多數的小股民,而不是極少數的高股利收入者,我們建議可以採乙案中的A案做為唯一的選擇,即所有的股利都併入所得中報稅;但是其中可扣抵的部分提15%,同時上限提高到15萬元。如此一來,每年股利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家庭就可以免繳股利方面的所得稅,這對於絕大多數股民而都足夠了。但是對於股利收入在數百萬元,甚至千萬元以上股利收入的大戶而言,仍然需要繳40%的所得稅,這樣就比較符合稅賦公平的原則。
最後,我們要再指出的是,一般而言租稅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三個:第一,確保政府有足夠的稅收,供政府施政所需;第二,維持良好的租稅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第三,減少所得分配的差異,即所謂的量能課稅原則。但是,在這一次的稅改當中,我們看到政府的稅收是減少的,所以不符合第一項原則。
然而,如果能因稅改而使得第二項或第三項原則有所改善,那麼稅改仍然是值得進行的。但是,在此次稅改當中,企業所得稅由17%提高到20%,對企業不利;雖然保留盈餘稅由10%調降到5%,但是這也必需是企業有利潤之後,才有可能做的事。也就是說,由於企業營所稅的提高,長期下對吸引投資和經濟發展都是不利的。最後,這次稅改的結果是對大眾有些小利,但是對於極少數的股市大戶而言,卻可以得到最大的好處,因此最終一定會導致所得分配的惡化。
也就是說,這次稅改的結果其實對稅收、經濟成長和所得分配都不利,唯一得到最大好處的是極少數的高所得者,請問大家能接受這種租稅改革嗎?
(作者為政大經濟系教授、前國發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