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陪審團定理的觀點來看,想要正確使用多數決並非易事。不過,如果不求正確性或是決定無關痛癢倒是無妨,因為多數決非常適合用來決定無關緊要的事項。
例如,一群朋友要外出吃午飯,卻對該去哪一家餐廳猶豫不決,這時最重要的事情是大家在一定的時間內一起用餐,而非用餐地點,所以可以直接舉手進行多數表決,「想吃義大利菜的人比較多,今天就去吃義大利餐廳吧!」可說是一種既簡單又方便的做法。
之所以「既簡單,又方便」,是因為表決的是無關緊要的事項。而且,如果日後又遇上相同的狀況,少數派也能期待獲得相同的對待。不過,即使是挑選用餐地點這類無關緊要的選擇,如果每次都是去多數派偏好的義大利餐館,仍有可能引發少數派的不滿,造成團體失和,或誘發出其他行動。
若是以長期的期間(time span)來做考量,就會發現多數決的另一個特徵|掌握團體中的五一%,將能一○○%完全支配這段期間。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政黨連續一○○年掌控五一%的國會席次,將意味著這個政黨一○○年來穩坐執政黨的位置,而非只在一○○年中擔任執政黨五一年。
在多數決的制度下,過半數的界線可明確劃分勝負。如果以剛才選餐廳的例子來說明,只要過半數的人喜歡義大利菜,他們的意見就穩贏不輸。只是這個現象的期間一旦拉長,引起集團分裂的可能性也將隨之增加。
要減少引起集團分裂的可能性,主要有兩種方法:
首先是縮小勝負差距。譬如,讓想去義大利餐館的多數派負擔較高的費用。
其次是將運氣的要素導入勝負分別中。如果讓猜拳的贏家來決定用餐地點,那麼長期下來,依據人口比例,想去日式餐館或中式餐館的少數派,也會有相應的機率實現心願。這是大數法則推導出的結果,類似擲骰子的次數越多,每個骰面出現的比例也會越接近六分之一。
本文節錄自:《失控的多數決》一書,坂井豊貴著,龎惠潔譯,天下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