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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選票的大地

林志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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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恆

199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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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選票的大地
 

本文出自 1995 / 5月號雜誌 第107期遠見雜誌

環保無國界,任何人無所遁逃於全球的環境變遷。在台灣,糾結難開的環保問題,卻常從惡質的地方政治中引爆。

年初,北縣樹林垃圾焚化廠才因民眾抗爭,使耗資近五十億的焚化爐束諸高閣,不到兩個月,彰化溪州鄉又為了焚化廠破土,爆發三千警力與上千民眾的對峙衝突。

而九五交年之際,環保團體也反諷地票選出九四年十大負面環保人物,其中桃園縣長劉邦友、台南縣長陳唐山、新竹縣長范振宗三位地方首長名列榜上。事蹟不外縣長結合地方利益團體企圖通過水源區開發案、不能抗拒財團開發濕地、超挖高球場……。

心存僥倖

不論是因受害意識而本能地自救抗爭,還是基於生態關懷而拒絕不當開發,各地方的環境沉病,就像承受不住壓力的氣泡,到處炸開。

執行第一線環保任務的地方政府,面臨迫切的危機,究竟如何揮耍這面環保大纛?

中研院民族所教授蕭新煌曾在一場「河川保護、地方自治與民眾參與」研討會中評析:地方政府平時對環保的注意和關切,未因環保抗爭運動興起而明顯提升,心存應付的僥倖心理普遍存在;對地方產業發展熱中,也鼓吹有餘,但對環保維護,著力卻明顯不足。

早在民國八十二年縣長選戰,潛藏的環保問題便挑戰著競逐的百里侯,但是,「處理環保議題動輒得咎,候選人均有意淡化或避而不談。」一位環保記者觀察。

地方首長的認知與態度,牽動著地方自然生態。

縣長選舉結果,反對黨席位減少,對若干企業而言,確實鬆了一口氣。儘管大型開發案由中央部會主導,關鍵仍取決於地方首長的配合。

事實證明,縣市長就任才一年多,執政黨主政縣分無不以「全縣就靠這一次機會翻身」的心情,迎接各種大型開發案(包括重汙染工業),例如雲林麥寮的六輕、花蓮和平水泥專業區,而彰化的彰濱工業區則加速動工,甚至有闢建國際機場的呼聲。

向來標榜重現環保的民進黨主政縣市,迎拒開發與保育之間,不是顯得踟躕,就是無力抗拒。如台南縣長陳唐山對濱南工業區的態度,遭致環保團體強烈質疑;台北縣長尤清儘管帶頭反核四,還是輸給了中央的強勢作為;范振宗掌政的新竹縣,縣內擁有二十三座高球場,居全國之冠。

長期投入保育工作,去年甫當選省議員的大甲溪生態環境維護協會會長郭俊銘便認為,重視環保與否,無關意識型態。在他看,現任縣市長無論是環保觀念、認知,還是常識,都相當欠缺。

在多數縣市長的觀念裡,只要能解決當前的垃圾問題,就是「績優」的環保縣長,遑論即使卸任後也看不到政績的生態保育。

彰化縣府堅持在大肚溪口保護區旁設垃圾掩埋場,縣長阮剛猛就表示:「維護鳥類生態雖然重要,但解決垃圾問題也不可忽視,」其幕僚環保局良黃勝發甚至說:「水鳥不來這裡,還會到別的地方生存嘛。」

垃圾問題確實讓一縣之長棘手,也使各級地方政府師老兵疲,不過值得深究的是,在部分縣市,垃圾處理已陷入惡質地方政治的泥淖--地方政客、民代、財團、派系、黑道的共犯結構。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清運垃圾是鄉鎮的責任,縣府往往據此而不願出面協調,「因縣長與鄉鎮量都背負選舉包袱,誰都不願撕破臉,而互相推諉責任。」一位環工系講師分析。

垃圾變「金礦」

以垃圾問題堪稱「災難」的桃園縣為例,全縣十三鄉鎮市去年有七個是以轉運方式處理垃圾,為了取得垃圾場用地,曾發生大溪鎮民代表與里長互毆,以及楊梅鎮長宋明雄因購地弊案被起訴。

所謂垃圾轉運,是將垃圾從甲地搬到乙地,最終去處可能化整為零進入其他鄉鎮或縣市,也可能違法傾倒在河川地、沿海、施工空地或偏僻的私設垃圾場。由於轉運的垃圾下落不明,常衍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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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轉運垃圾的包商必須擁有甲級廢棄物處理執照,但桃園縣內沒有一家合格,因此各鄉鎮對投標的廠商並未做資格設限,黑道「帶槍投標」時有所聞。

一位桃園地方記者調查,轉運價格往往從每噸七、八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由於有暴利可圖,得標的包商必須打通沿路的關節,如覬覦的黑道人物、轉運地區的民眾、負責取締的人員,以及發包的鄉鎮行政人員和民意代表。

因此能獲得轉運權利的包商,背後往往有一股力量支持,轉運價格因而不斷攀升,龐大的「共犯結構」於焉生成。

而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的楊梅購地弊案,楊梅鎮長宋明雄等人被起訴的理由,是他們透過利益集團先以低價購買垃圾場預定地,再以高價轉賣給鎮公所(每公頃一千三百萬買進,六千一百七十二萬元賣出),而且在預算未通過前,即提前函請縣府撥發補助款六千二百萬墊付,以圖利地主。

地方無力解決垃圾,因此桃園垃圾可能流入台北縣,也可能被五鬼搬運到新竹。而垃圾轉運站沒有防汙排水設施,汙黑毒水汨汨滲進大漢溪、流入淡水河,腐臭垃圾則奔竄在各縣的山巔、水岸、溪床、廢耕農田。

中央為協助地方解決垃圾問題,特別於八十一年在環保署成立焚化爐興建工程處,推動設置區域性焚化廠。然而這樁「美意」落實到地方,卻變成派系角力、濫用回饋金……。

在高雄,前縣長余陳月瑛任內將焚化廠定址在仁武鄉,同屬「黑派」的前鄉長吳進村大力配合;改朝換代後,縣長余政憲仍為黑派,鄉長卻變成「白派」的劉龍泉。新鄉長就任後,乃求助白派重要領袖,包括立法院副院長王金平、縣議長吳鶴松、前縣長林淵源,企圖翻案。派系角力之下,焚化廠遲遲不能整地動工。

面對焚化爐興建一再受阻,環保署焚化廠興工處副處長蔡惠民無奈地說:「學工程的人腦袋就像concrete(混凝土)一樣,做事一板一眼,怎麼可能了解誰是黑派,誰是白派?」

而焚化爐建廠經費全由中央補助,窮困已久的地方好不容易見到金主,近乎「需索無度」地要求回饋--興建公園、運動場、圖書館、果菜市場、垃圾車專用道,甚至要求水電半價等非環保署權責的項目。

上無政策,地方亂搞

環保署興工處處長張晃彰強調,焚化爐用地取得每公頃兩百萬、工程發包五%的回饋金,以及運轉後的營運收入,都有使用規定。

但一位環保署官員透露,環保署曾經撥下一筆六千餘萬的「廠址用地取得階段獎勵金」,地方竟用來招待出國旅遊考察,每里各分一百萬,剩餘的錢則意圖存入行庫孳息,籌措老人年金。而一處與焚化爐興建無關的工程,地方也要求回饋五千萬,發十個包,分別由十位民代包攬。

解不開的地方怪象,除了困擾焚化爐工程處,也發生在第一線的稽查工作。

由於地方環保單位飽受人情關說,取締環保案件不力,吃案、公害糾紛不斷,四年前,環保署臨時編組成立中央環保督導大隊(分成北中南三個環保稽查隊),直接介入地方執行稽查任務。

站在前鋒的基層環保稽查員,得在事業單位、檢舉民眾與有力人士之間,承受工廠威脅、民眾懷疑、民代關說,以及上級的壓力。

一位東部的稽查員面對縣內一家大型工廠成天排放廢氣,不禁反問:「地方有志難伸,我們也想徹底取締,但環保局長總不能和縣長作對,這家工廠可養幾千人,多少縣議員?」

就在惡性循環的地方政治生態中,台灣的自然生態點滴被銷蝕終結。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形容:「全省三0九鄉鎮就像三0九個棄兒,自生自滅,當各地汙染泡泡炸開,最終問題仍會彈回中央。」

東海大學生物系教授林俊義也把矛頭指向中央:「當中央沒政策,地方就亂搞。」他認為根本解決之道,還是中央有政策嚴格管制,地方確實落實自治。

回歸問題原點,制衡地方政府,仍在於人民草根力量的發揮。台灣生態研究中心負責人陳玉宰相信,當前社會已經累聚足夠的「環保勢能」,必須透過管道釋放。

中央不應再是一條鞭地箝制地方,而是結合地方政府、環保團體及人民力量,使環保在政治領域裡,獲得合理而有效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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