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二十世紀末規模最大的商業經銷體系?不是美國的主婦商場、不是日本的量販連鎖店,答案在去年震驚歐洲警界的一個毒梟高峰會議。
去年秋天,來自美國、義大利、俄羅斯、烏克蘭、南斯拉夫、阿富汗各大毒梟集團的首腦,在捷克的首都布拉格齊聚一堂,共商如何聯手擴展更大的毒品轉運與銷售。
如果眾毒梟合作愉快,那麼單是西歐,每年就有好幾十億美元的「營業額」。
紛紛「國際化」
無獨有偶,哥倫比亞的販毒集團,據說也已正式「加盟」義大利黑手黨,藉由黑手黨在全歐操控的色情、賭博通路,準備進行毒品大促銷。
過去各據一方、井水不犯河水的販毒集團,正紛紛「國際化」,因為毒梟們發現販毒無疆界的時代就要來臨。
歐洲共同體十二國的邊界管制已逐漸放寬,自明年起,就要形成內部進出免護照的歐洲國;舊蘇聯崩潰後,東歐人民與貨品進入西歐,不再受到嚴密的盤查,而如潮水般湧來的「西進」人口,也早就超出德國、奧地利邊區警力所能防堵的界限。美墨締結北美經濟區,引得哥倫比亞販毒集團前往墨西哥「開公司」,比例比過去十年增加了五倍。而越南、柬埔寨的開放,也使台灣、香港、日本的毒販有更正當的理由前往「旅行」而不受注意。
若說國界重新開放是本世紀末世界政局改變最明顯的指標,那麼全球毒品行銷的大串連,以及其背後龐大的經濟利益,可能是國界開放後結出的第一顆果子。
在亞洲台海交流熱潮方興未艾,被戲稱為「兩岸小額貿易」的海峽走私活動早已不流行中藥、酒類和娃娃魚,現在是拚「鐵」(槍械)和拚「粉」(毒品)。
根據警政單位的估計,去年一年從大陸輸入台灣的海洛因數量約有三千公斤;從大陸進口的麻黃素原料,在台製成安非他命,除了供應國內市場外,還外銷到日本。
從雲南邊界的瑞麗到台灣西海岸的迢迢長路,已儼然成為一條國際販毒利潤豐厚的新絲路;一公斤海洛因的身價,從起點的一萬元人民幣,到最後可達四、五十萬元人民幣。
手法翻新、出奇
俄羅斯對外開放後,毒品輸入的成長率竟是觀光客成長率的三倍;以饗到訪佳賓的海洛因、古柯鹼,連帶提升了該國青少年的吸毒人數,在三年內超出了過去二十年的總和。而許多年輕人視販毒為賺取外匯最快速的門路,投身此一「新興行業」的不在少數。聯合國國際毒品控制計畫的官員,形容今日俄羅斯販毒和犯罪結合的情況「猶如亞洲的哥倫比亞」,其中四成以上的組織屬於「外商」。
八0%的捷克製海洛因,在鄰居德國找到了出口市場。布拉格除了城市之美外,近來也以絡繹於途的國際毒品折客聞名。
位居中亞的阿富汗,上通俄羅斯、下達巴基斯坦、左攬中國大陸、石觸歐亞陸橋,已因國際販毒管道大開、市場前程看好而努力從事生產;美國從衛星觀測上發現,從去年夏天到今年夏天,該國種植嬰粟的面積,竟從一萬九千九百公頃增加到二萬三千四百七十公頃。
「產量增加還不是最可怕的,更令人擔憂的是,全球犯罪集團結合後,利用大開的邊界發展更多販毒的路線和方式。」聯合國官員費里指出。
過去在黃金三角區生產的海洛因多半走泰國→香港→歐美的路線運輸,現在則開了越南與高棉兩條大道,來自法國等歐洲國家的毒販跨海而來,親自走鑣。
「最新式的販毒不是帶著毒品走,而是帶著製造師與合法的化學物大搖大擺地通關,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德國犯罪偵察署一名幹員無力地表示。
販毒集團財力的結合,使得他們能用更好的配備來反制警力。據悉,黑手黨與哥倫比亞的卡爾特集團已投注了十幾億美元用來建立衛星通訊系統。「他們真是把未來的歐洲毒品市場當成加盟連鎖店來經營。」義大利警方表示。
市場競爭趨烈
有利益的結合也就有利益的衝突。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毒品犯罪專家強特生指出,由於跨國爭奪毒品市場的情況在未來將愈演愈烈,可以預見,在一些「消費」潛力豐厚的地區,隨著犯罪組織競爭而來的,將是更多的暴力、謀殺。
從歐洲來的毒販與從中亞來的毒販,已經在俄羅斯有過多次遭遇戰,每次都有十數條人命喪生,但俄羅斯政府為了整頓經濟與政爭,早已自顧不暇,實在無力管這些發生在境內的國際衝突,遑論加以清除。
在法國與德國,與毒品相關的刑案也在這兩年大幅增加。專家分析,原因在於西歐是目前全球販賣利潤最高的地區,價格約為美國的兩倍,成為兵家必爭的沃土。
過去各國政府對抗毒品犯罪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面臨國際毒梟的聯手,更顯力氣單薄。
六個月後,歐體內部國界便要完全開放,可是聯合警力的組成卻要待兩年後才有希望;儘管有九個會員國決定共同發展一套毒品嫌犯資料庫,但也要明年中才可能實現。
對待毒犯,各國態度不一
在美國,柯林頓政府三十幾億美元的掃毒預算被國會刪除過半。更糟糕的是,各國對毒品犯罪的定義不盡相同,使得當前最需要的跨國警力合作可能窒礙難行。
法國內政部長日前公開譴責荷蘭「鬆散的法令,養了一窩毒犯,害鄰國遭殃。」在荷蘭,私人持用毒品是合法的,在自家庭院也可種植大麻。面對指責,荷蘭則反駁該國法今並未造成吸毒人口增加,反而使警力不須為抓吸毒者而分散,可以全心對付大毒梟。瑞典政府的法令更寬鬆:由政府出面,定時定點供應毒品給吸毒民眾。
義大利國會在今年取消了部分懲處吸毒者的法令,美國也有「吸毒者不是罪犯,是上癮者」的呼聲,目前已有三個州的法官拒絕接受警方移送來的吸毒犯。
另一方面,也有些國家的法令愈趨嚴格;例如在新加坡,只要持有0.二克的微量毒品就一律送上絞刑台,外國人也不例外。
善田全球毒梟大整合時,各國對毒品管制的觀念卸愈來愈分歧。」聯合國官員預測,採用更多嚴刑峻法打擊毒犯的主張,與把吸毒視為健康問題的主張,勢必成為各國合作之前辯論的焦點。
這一場毒品戰,世界從未贏過,將來只會更困難。而最困難的恐怕是,在面對販毒活動整合的惡流中,執法的觀念如何也能跨國整合。
吸毒是病?還是罪?
如果有一天,吸毒者被視為像吸菸一樣的癮君子……。
這不是一廂情願的假設,而是今日許多國家在抗毒戰中的熱門爭議。其核心的問題是,吸毒行為該納入治罪體系還是醫療體系?
全球各國,包括過去的蘇聯與波蘭,幾乎都曾經以嚴刑峻法和大規模的掃蕩活動來對付毒品問題,然而,成功的除了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外,就再也找不到第三者。八0年代,美國雷根政府以每年三十億美元的反毒預算對毒品宣戰,結果除了各地監獄吸毒犯爆滿、警察疲於和街頭吸毒者捉迷藏外,吸毒人口並沒有減少。
於是另外一種看法逐漸抬頭,認為應當把吸毒者當做癮君子,讓毒品的取得與戒毒,就像買酒與戒酒,被當做健康問題處理。
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吸毒者本身也是毒品問題的受害者。而唯有當吸毒不再被定罪,目前龐大的吸毒人口才有可能走出黑暗,接受戒毒。同時,只要毒品變成了像香菸一般可以正式販售的商品,黑社會就不再能以販毒取得龐大利潤,吸毒者為了付毒品錢,鋌而走險的社會問題也會減少,而政府也能集中全力對付毒梟。
荷蘭實施個人吸毒合法化後,吸毒人口的成長比鄰國低,成為支持上述觀點的人士最愛引用的例子。 不過,問題似乎不是這麼簡單。
英國是最明顯的例子。目前英國法律規定,只要向警方自首想戒毒,在戒毒的過程中,可由警方開證明給戒毒者合法購毒。但幾年前一項追蹤調查卻發現:有四三%的人,因此而得以在門診中長期合法使用毒品。
在中國大陸,販毒是唯一死刑,吸毒者相對刑責輕了很多。於是絕大多數的毒販都吸毒,以便萬一遭逮捕,可以經由尿液檢驗證明持有毒品是為「自用」。這種情況在其許多國家也常見。如果一旦吸毒無罪,會不會使得販毒者更容易規避法律的制裁呢?
也有人認為,吸毒引起的情緒、精神異常和偏差行為,對公眾造成危險的程度,遠遠超過吸菸與喝酒,不能將之視為健康問題。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當兩造爭論之時,全球又有幾十萬人陷入毒癮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