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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克萊裸男的一天

劉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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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莉

199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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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克萊裸男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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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93 / 1月號雜誌 第079期遠見雜誌

星期六上午十一時,與世界日報同事劉若愚開了一小時的車子從聖荷西市到柏克萊加州大學訪問馬丁尼茲。天氣很好,有太陽,但仍有點涼,我們穿著長袖運動服。一路上我們猜:「他接受訪問時會不會穿衣服?」

到了校園,大老遠看到一名光著上身的壯漢盤坐在斯布奧廣場的一處噴水池旁,我說:「就是他!還好,穿了一件藍色短褲。」

走近時,我先自我介紹,並徵求他同意讓劉若愚攝影。他站了起來,我很快發現,他腰以下不是一條短褲,是件上衣。

在坐下前,他把衣服解開,鋪在地上,立刻全身赤裸。我雖然心裡早有「處變不驚」的準備,但沒想到他會如此「乾脆」,整張臉不聽使喚熱了起來。

他似乎一點也不在乎,態度輕鬆自然,並且一度把雙腿伸直,採半躺的姿勢。

反主流價值

「你為什麼堅持不穿衣服?」我一邊翻筆記,一邊把注意力放在他面部表情。

他是個很健美的年輕人,五官也十分端正,是個模特兒型的男性;說話十分穩健,也很有禮貌,除了沒穿衣服,似乎「很正常」。

「我對自己的生活方式相當滿意,對我來說,隱藏性器並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我不想依照一般社會規範過生活,」他說,「人不應該為自己的身體感到羞恥,在歐洲文化尚未入侵以前,人本來是不穿衣服的。假使我們不能依照主流的價值標準度日,就被視為不入流、離經叛道等,我不同意這個觀點,我只想選擇另一種方式生活罷了。」

他繼續說:「往往所謂的正常,與權力有關。在這個社會中,假使你不穿昂貴的衣服、戴名牌首飾、學習適當的話語,你不會被中上層人士接受。但有些人不願選擇這種方式,我就是其中之一。」

「假使你稱我們為嬉皮,可能不是很恰當,因為人們會聯想到六0年代,但我們選擇的生活方式與嬉皮無異,能隨地而安。」「在現在的社會,使用毒品、同性戀、有不同的性伴侶,都會被視為與主流意識不符,被社會指責、找不到工作、失去父母的支持,在社會壓力下,有某種慾望的人便必須壓抑自己,把天性隱藏起來。」

「你有女朋友嗎?」

「我一個半禮拜前才與她分手。」

「和你裸體有關?」

「我裸露身子與個性有關,我很難隱藏秘密,我對任何事情都能公開來談,包括與女友的性生活。她不喜歡我把我們之間的親密關係告訴朋友,因此不再與我往來。」

「你喜歡瑪丹娜的新書「性」嗎?」

「噢,我覺得棒極了。實際上我覺得她對傳統的性價值提出挑戰,給人們一種新的覺醒。過去男女要結婚後,性交才算正常,而一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性生活方面也多有限制,感覺上帝總是在看著你。男人被允許有不同的性伴侶,而女人若這麼做,會被視為不正經、放蕩形骸。在這個社會中,所謂的正當性行為是十分受限制的,像使用性輔助器也被視為不當。」

「我們出生時全是裸的」

談到這裡,一名女子拿著照相機走近,大聲說:「能不能請你站起來,讓我照一張像,我要把這張像片寄給歐洲親戚,我從來沒碰過這種事。」

馬丁尼茲大方站起來供她拍照,女子十分欣喜,還遞給他一個法國奶油麵包以示感激。

「你裸體上過很多電視節目,感覺如鞳H」我問。

「主持人喜歡把我形容為一般美國的大學生,而一些裸體主義者為了討好及得到主流社會的認同,不願超越社會行為標準,在性生活上仍是十分壓抑的。我一向公開在各方面表達反傳統社會價值,許多人斥責我,認為我很叛逆,使我感到挫折,但我只依照自己認為對的方式度日。上電視等於給我一個免費宣傳的機會,除了裸體,我可以把自己對社會價值的觀點表達出來。」

「九月二十九日的裸裎運動,你覺得達到目的了嗎?」

「二十四個人的力量當然比我一個人的力量強多了,我很高興同學願意冒著被逮捕的危險加入陣營,假使未來我們裸體在路上走,而沒有人大驚小怪,目的便達到了。」

我覺得要在眾人面前一絲不掛,其還要有點「本錢」及「本事」才行,「你看起來是個很有自信的年輕人,對你來說,在大眾面前脫光衣服是容易的事嗎?」我問。

「過程是慢慢來的,」馬丁尼茲說,他在聖荷西市出生,在庫比蒂諾市(Cupertino)長大,當地保守得多。兩年前他還高三時,在庫市的大道上裸露行走,手上持著「我們出生時全是裸的」(We Were All Born Nude)的牌子。同學們為他的「勇敢」行為大聲歡呼,警察後來趕到,把他帶走並通知其母接回。雖然並未被拘留,但被罰了十小時的社區服務。

這裡準是美國沒錯!

去年,他在相克萊加大上課時,便試著光著上半身上課,並未遭到教師或同學的干涉。今年秋天開始,他一層一層地剝,直到全身脫光為止,並且說服二十多名學生加入他九月底的「裸裎運動」。

「開始時,光是裸露上身都覺得很不自在,但我又覺得必須這麼做,後來慢慢習慣了,也就沒有特別的感覺。」

在我仔細聽他解釋時,身後來了一名警察,顯然他對馬丁尼茲的「名氣」己有所聞。這位警察對他說:「我們剛接到有人抱怨,你顯然已觸犯到他人,雖然檢方不起訴你,但校長有新的規定,你的行為將會被記錄起來,我建議你現在圍上衣服。」

我回頭問馬丁尼茲:「被警察干涉,對你是不是造成很大的困擾?」

「是很無聊!不過他們只是校警。」

該名警察離開後又走回來,對講機響個不停,一下子旁邊圍了三輛警車,路人也開始圍觀看熱鬧。

「你違反了校規,十四天內不准進入校門,」警察遞給他一張新的校規,要他與訓導處聯絡。

馬丁尼茲十分鎮靜,他甚至和校警討論校園的界限。

我們起身朝校外行走,尚未出校門,馬丁尼茲立即把腰上的衣服鬆綁,我意識到他有「不滿」的情緒。

出了校門,便是熱鬧的大街小巷,路邊排滿賣東西的小攤子。我和他並排走,注意前面行人的表情。

大部分的人,特別是女性,看到六呎四吋的裸漢迎面走來,只是抱以微笑,沒有人尖叫、沒有人指指點點,讓我有些驚訝。

後來我發現,有幾名路人都知道馬丁尼茲的大名,頻頻問他近況。男子拍他肩膀,予以鼓舞,年紀大的女人讚美他的強壯。我心想:「這裡準是美國沒錯!」

柏克萊向來以自由開放取勝,像歡迎流浪漢聚集的「人民公園」就在校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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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震撼

我建議到他的宿舍瞧一瞧,途中經過「人民公園」。馬丁尼茲走過時,不時有外表骯髒的流浪漢向他打招呼,其中有個黑人看他光著身子走近,一下子把自己褲子拉鍊拉下,抖動著陽具,口中說:「你有,我也有,你是白的,我是黑的。」

假使當時有警察在場,我猜黑人會被逮捕起訴,而馬丁尼茲不會,因為差別在是否有「猥褻行為」。黑人動作給人的感覺極為下流,我開始瞭解檢察官何以不起訴馬丁尼茲。

到了馬丁尼茲所住的宿舍,又是一個新的震驚。在大門口便可聞到一股尿騷味,門外的沙發座椅破舊不堪。

進了門,馬丁尼茲帶我和劉若愚參觀廚房。飯廳圍坐著五、六名年輕男女,多半是金髮白人,我看地上全是紙屑,環境亂七八糟,桌上放的食物有如狗食,很難讓人相信這是美國大學生住的地方。

「你一個人房租多少錢?」我問。

「連吃包住共三千元。」

我算算,一個月兩百五十元也真便宜。

到了二樓,進入他的房間。門一開,見到他的室友慘白著臉睡在地上,身子用被子裹住,旁邊坐著一個長得很漂亮的白人女孩子。

房內只有一張桌子、一張椅子,桌子上擺著一架電腦,旁邊靠著一支電吉他。整個地上全是衣服、襪子,幾乎無法走動,牆上貼滿披頭四等六0年代歌星照片。

我忍不住用中文對劉若愚說:「這那裡是人住的地方,簡直是狗窩嘛!」他同意。

我同時懷疑,馬丁尼茲的室友是否得了愛滋病,我問他:「他病了嗎?」

「他只是晚睡晚起,沒事的,」馬丁尼茲回答。

母親也感到驕傲

我告訴他中午請他到餐館吃飯,他非常高興。才出大門,我便擔心餐館不會讓他進去,要他回房穿上衣服。

我和劉若愚在門口等他及閒聊,我們都感覺到美國教育的失敗,認為孔老夫子對中國文化禮教還真有貢獻,過度的自由並不是件好事。

馬丁尼茲出來時,背上了一個藍色的背包,身上還是一絲不掛,他說:「衣服在裡面,若有人干涉我再穿上。」

我們在走向餐館的途中,在十字路口有一名東方女孩站在路口,當紅燈轉換成綠燈時,她準備走過來,但一注意到裸漢在面前,立刻朝相反的方向走。猜想這名女孩準是來美不久的留學生。

馬丁尼茲問我們吃義大利比薩餅好不好,我們同意。

按我原來的想法,是找一個像樣的餐館吃中飯,結果他帶我們到一個不需付小費,很簡單的比薩店,裡面四、五張小桌子早已坐滿人。我們捧著食物站在門口,他提議坐在地上,「既來之,則安之」,我生平第一次坐在行人走動頻繁的路邊吃中飯,感覺有如乞丐。

有趣的是,短短十分鐘內,有一大堆人蹲下來找他談話。一名約四十歲、戴眼鏡、學者型的男子說:「我沒有你的勇氣,但覺得你的想法是對的,我佩服你的作法。」

另外有一個墨裔電視台的男記者,蹲下來一邊拍攝一邊問問題,第一句話就正經八百的:「你認為什麼是藝術?」讓人覺得想「噴飯」。

馬丁尼茲說,他從不在外面吃飯,因為沒有多餘的錢。

「你的父母不支持你嗎?」我問。

「我和我繼父的關係不大好,他認為我母親不應該再支持我。明年我的零用錢將被取消。」

「你有兄弟姐妹嗎。」

「一個十四歲的妹妹及一個五歲的弟弟。」

馬丁尼茲的母親是一名中學教師,她對於大兒子的裸體行為並不以為恥,並認為他這麼做是因為「沒有東西隱藏」(Nothing to hide)之故,她也為兒子不受惑於名牌感到驕傲。

馬丁尼茲的交通工具是腳踏車,他說平常除了上柔道課與舉重外,沒有太多的花費,他對物質的要求很低,不像有些學生「賺得多,花得更多」。

「我母親要我找個工作,但我不願意,因為我花得少,不需用錢。」

人各有志

我問他將來想做什麼?他說自己主修修辭學,未來想朝寫作及出版業發展。

「有人找你做模特兒嗎?」

他說兩天前有一家雜誌聯絡過他,後來沒下文。

學校現在不准他上學兩周,未來他要是再犯,校方會做何處置?

「我想學校終究會把我開除。假使事情發生,我會控告學校,同時找另一所大學就讀。」

「你對於行人的竊笑有何看法?」

他裝了一個鬼臉,「總比拉長臉好吧!」

他強調,「假使所有人都能坦然裸露,人與人之間的磨擦必然減低。」當然,這只是一種理論。

下午兩點鐘,二號電視台記者得知他觸犯校規的消息要採訪他。原本他在校規施行後,已穿上衣服上課,但因為這次的約定採訪,他又褪下衣服。

我本來為他被罰感到內咎,但發現他似乎很喜歡接受新聞的採訪,上不上學並不是一件挺重要的事。

在未採訪他之前,抱著的是好奇的心情,採訪後,部有點傷感。覺得他是一個前途大有可為的青年,但缺乏正確的指引,只求標新立異,他這種幾乎反常的生活方式,最終可能毀了他。

但話又說回來,每個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只要他不傷害別人,自己又覺得愉快,別人又何必杞人憂天?

臨走前,我塞給他一張鈔票,希望他再去好好吃一餐。人各有志,只能祝他幸運了。

(劉曉莉為世界日報舊金山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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