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彰化一名國中導師,因為不滿學生參加籃球隊訓後上課經常打瞌睡,而在聯絡簿寫下「練體育都是問題小孩,期望你不受影響」的字句,引發學生與家長眾怒。這位導師存在的偏見與價值觀,很可能普遍反映許多教師「智育至上」的觀念。
數十年前開始,在我們還是學生的年代,一定有過在段考前體育課被借去自習、考試的經驗,這個現象並沒有因為時代的變遷而好轉,反而一再的在校園上演。
在教育部一直提倡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的政策下,似乎許多現象都反映體育、美育不受重視的現象。
體育課,相信是許多孩子最喜歡的課程之一,因為他可以盡情的活動筋骨,與好友切磋、較量球技,也能在團體活動中學習合作互助的默契,在揮灑汗水的當下,因為沒有課業、升學壓力,學生是最快樂的。反觀我們的教育方針,已經讓太多小孩每天都是不甘願的踏入校園,十分諷刺。
根據教育部統計,中學生有超過5成都喜歡體育課,小學生更有超過7成5,但有超過9成的學生體育課、美術或音樂課都經常被借走,讓孩子的權益受損,校方卻大多也默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體育署統計,台灣小學生的體育課每週平均74分鐘,國中91分鐘,相較於歐美國家的180分鐘,台灣體育課時數還不足一半,若再加上被借走的課程,許多學生常常一整週都沒有上到體育課的情形。
只比台灣大4萬平方公里的荷蘭,自1900到2012年的歷屆奧運會中,搶下267面獎牌,奪牌數量是奧運排名前10大,因為荷蘭人認為,小孩愈運動,不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而是更能聰明學習,酷愛運動的氛圍,讓孩子更快樂,也讓荷蘭兒童名列全球快樂排行榜的冠軍。
反觀台灣,在每屆的奧運比賽上,總是一面金牌難求,除了政府對體育政策的不重視、資源短缺外,追根究底,還是在於最基本的體育課程。當孩子缺乏最基本的權益,少了發掘自身運動興趣的機會,又怎麼能在運動上有好表現?
與其在每次比賽後事後諸葛的抱怨、批評台灣表現過差,倒不如從根本做起,不占用體育課、支持孩子運動,而不是認為愛運動的孩子都是不愛讀書的笨學生。
課業不是最重要的,重點是要如何讓孩子快樂學習,讓學生找出自己的興趣,努力在熱愛的事物鑽研練習。許多職業選手便是如此,在眾人不看好的情況下,努力打出自己的一片天。
「重視學業」,不該成為體育課被借的理由,體育課應是鍛鍊體能、增強身體素質,也有對體育特長發掘的作用,當潛能沒有被埋沒,未來的運動明星可能就會因此誕生。
老師們,別再借孩子們的體育課了!本該屬於孩子們的體育課,可是一堂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