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來,我花了大部分的時間在國家公園裡,從事自然生態攝影與觀察,因此對台灣國家公園的設施與措施知之甚詳,但總覺得有許多待改進之處。如何改,本是見仁見智的事,不過今夏我重遊美國國家公園之後,有了一些看法,也許值得參考。
當然,台灣的國家公園有些先天不足,這不是說台灣的大自然不如美國,而是台灣地狹人稠,過去三百年來不斷地開發,國家公園內的景與物都多少被破壞了,而野生動物棲息的森林,遭受的破壞尤為驚人。即使今天已畫定為國家公園,但破壞的壓力依然未減,例如盜林、開礦、開路、發電等,對國家公園仍進行著或明或暗的鯨吞蠶食。
另一方面,大量湧入的遊客也帶給台灣國家公園頗大的破壞,為了接待這些遊客,公園管理當局勢必大量建造相關設施,像廁所、遊客服務處,甚至餐廳、飯店、停車場等,結果不只破壞了公園的景觀。也衝擊了公園的生態環境。
但同樣的問題在美國就輕得多,這固然是因為美國地大物博,相對的遊客壓力也較小;同時美國國家公園成立得早,以黃石國家公園為例,它成立於一八七二年,比台灣第一個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早了一百多年,在尚未被人類破壞前,就已是國家公園了,因此先天的自然條件得以完善保存下來。
好大喜功不尊重自然
反觀我們的國家公園,在數百年來的開發下,許多的特色及野生動植物若非已經改變,就是已經消失;例如墾丁國家公園著名的海岸林早已砍伐殆盡,等到成立國家公園時,海岸林只剩下不到兩公頃的面積。
而原本活躍在恆春半島的梅花鹿、羌等野生動物,也都在墾丁國家公園成立前就消失了;百步蛇、食蛇龜、白鼻心亦已瀕臨絕跡。
這種先天不足也造成了後來的「後天失調」;因為「原種」稀少,使得生態保育的效果在外行人、政客眼裡顯得不彰,因此自然生態保育的經費迭遭刪減;而一些沒有遠見、投機的國家公園負責人則大興土木,造成「大有建設」而實際卻是破壞的現象。
國內成立不到十年的國家公園,其硬體建設即已超過美國國家公園百年的建設;這些建設有的固然非常需要,但也有很多設計不當,派不上用場的建設;以墾丁國家公園社頂最南方的一幢大廁所為例,建好已數年,但因為地點偏遠,從未啟用過,結果淪為當地居民違法養牛的「豪華牛舍」,而太魯閣國家公園興建中的那條耗費不貲,橫跨立霧溪峽谷的「最高、最長的吊橋」,也將成為台灣人好大喜功、不尊重自然的標誌。
成立國家公園的首要目標,原在保存大自然,但我們的國家公園卻「自甘降格」、「別有目的」,而淪為近似遊樂區;開放生態保護區、闢建車道是其中為害最烈者,當新的國家公園頂頭上司就任後,竟然同意興建專家一致反對的新中橫東段公路,以平息極少數利益者的抗議,甚至說:「以現代的施工技術,造路不會影響大自然生態。」,而這正顯示他對大自然生態的無知,以及對惡勢力的妥協,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公園是隨時隨地都面臨著鯨吞蠶食的威脅。
得罪不起三姑六婆
而太晚成立國家公園,以致園內捷足先登者成為特權,使得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許多措施備受制肘;以墾丁國家公園園區內各自獨立不受公園當局管轄的單位就有;台電核三廠、林務局森林遊樂區、林業試驗所恆春分所、滿州鄉公共造產、救國團活動中心、畜產試驗分所、空軍雷達站、聯勤渡假中心、海防部隊以及由觀光局特准設立的凱撒飯店、歐克山莊等,這麼多的單位,每一個都是得罪不起的三姑六婆。
美國國家公園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以廣袤九千平方公里、成立於一百二十年前的黃石國家公園為例,園內並無任何其他單位或機構,因此公園管理當局可以讓公園完全自然地生存;即使是森林火災,只要是自然引起的(如閃電),都任其自生自滅,因為火災也是大自然的一環,許多植物的交替繁衍,需要火災來促成;但如果園內有其他機構,則勢必要抑制火災的發生與蔓延,也就妨礙了「尊重自然」的原則。
台灣遊客素質太差
除了這些優勢外,美國國家公園隸屬聯邦內政部國家公園管理署,在行政上就比我們的國家公園有利;因為我們的國家公園隸屬內政部營建署,而營建署是一個專門規畫硬體建設的衙門,難免常常「忘記」從國家公園的角度看問題,而下錯命令。
在考核國家公園的成效上,營建署也無法避免地會以硬體建設的多寡、遊客的數量來評估,至於保育、復育了多少野生動植物,可就「看不見」也不懂。台灣政治生態圈裡講究的「秀」,在自然生態裡可真難以「秀」出來。
國家公園也是人民接受自然教育的最佳場所,但主要負責解說教育工作的國家公園解說員在台灣卻沒有正式的編制,而由臨時人員擔任,常留不住有理想又有經驗的解說員,可是美國的國家公園解說員是正式的編制,因此效果很受肯定。
暢遊美國幾個著名的國家公園之後,令我最感動的不是它壯麗的景色、眾多的野生動物,而是謹遵公園法的遊客,那麼廣大的國家公園裡看不見一個遊客丟棄的空罐子、塑膠袋,甚至一張紙片,但在我們國家公園裡,這些垃圾像足永遠無法斷根的惡瘤,那種除去一個會長出兩個的惡瘤,不管國家公園派出多少人手,垃圾還是像台灣工廠生產線的產品--源源不絕。
只要一塊「請留在步道上」的小小告示牌,美國的公園遊客沒有人會走出步道半步,但在我們的國家公園,即使用有刺的鐵絲網圈住,遊客仍會發揮「專業」的破壞能力。
我們的遊客對於國家公園的概念也相當模糊,仍然把它當做一般遊樂區來看待,甚至在國家公園裡開快車,我看過許多慘遭輾死的野生動物,如蜥蜴、蛇、龜、陸蟹、紅尾伯勞、竹雞,以及人。我也見過得意忘形的駕駛人,把吉普車駛入墾丁最後一片文殊蘭的生育地裡,結果文殊蘭受到的破壞要好幾年才能恢復。
只要價錢好--都偷
由於國家公園裡保存了不少珍奇的天然資源,也就成為覬覦的目標,盜採、盜獵的情形相當嚴重,只要價錢不錯的,都成為掠奪的對象--紅豆杉、台灣櫸木、一葉蘭、象牙木、水芫花、鐘乳石、百步蛇、台灣彌猴、紅尾伯勞、灰面鷲、長耳梟、白鼻心、食蛇龜……,無一倖免。
這種盜採、盜獵的情形在美國國家公園卻不會發生,因此公園警察的警力不必多,只須著重交通、救難等工作,不像國內的公園警察幾乎在防止盜採、盜獵上耗盡了力量。而我們的公園警察是由警政署調配過來,國家公園管理處並無人事、預算上的管理權,因此雙方常常產生歧見,以致很多事無法執行;而公園警察也常常成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小媳婦,打屁股有分,頒獎品沒分。
不過此次遊歷了幾個美國國家公園,像黃石、大梯頓、錫安、布萊家公園裡,你永遠不知道轉個小彎之後,會看到甚麼鳥,因為它有數百種可能。這種不知下一刻將會遇見甚麼野生動物的驚喜,就是我們國家公園的特色。
今後我們應該更重視得來不易的國家公園,不止在保育自然生態以斯、大峽谷之後,我有一個感覺,它們固然都很壯麗撼人,卻沒有我們國家公園的豐富,單只是森林的多樣性,它們就無法相比;又如鳥類,在美國國家公園裡常見的野鳥總是區區數種而已,但在台灣的國及設施上加強,同時也要在解說教育上下功夫,惟有這樣,我們的國家公園才能成為名實相符的福爾摩沙國家公園。小樹若善加照顧,巨木不是可以期待的嗎?
(徐仁修為自由攝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