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三日清晨,美國伊利諾州的諾可明市(Nokomis)才剛甦醒,空氣中瀰漫著寧靜與迎接朝陽的喜悅。但不一會兒,只有兩千居民的諾可明,就變成了驚慌的小鎮。居民在早餐桌邊拿起當日報紙,赫然發現:「小鎮牙醫達爾,經其妻子證實死於愛滋病。」
達爾於去年十月過世,他是諾可明市唯一的牙醫,一九七九年起就在當地執業。
一夕之間,居民的感覺由失去一位醫生朋友,變成了憤怒;為什麼真相歷經九個月才披露?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他得了愛滋病?他們的憤怒並非沒有理由,佛羅里達州的牙醫阿塞已將病毒傳染給五名病人。
全美現有六千八百名醫護人員感染愛滋病,其中包括一百七十名牙醫,七百三十名醫師與一千四百五十名護士。儘管過去十年來,美國二十萬名愛滋病患者中,只有五名是從醫生那裡感染」而且五名全都由牙醫阿塞所傳染,即已足夠令人人自危,對看牙齒或做身體檢查心生恐懼。
人人害怕看醫生
從阿塞到達爾,接二連三的案例,更使得全美陷入爭論:醫護人員的隱私權該不該受保護?
被阿塞傳染的病人貝加莉日前發表一封公開信:「我要痛責阿塞醫生,以及所有知道他感染愛滋病都在一旁悶不吭聲的人。你們這些狗娘養的,你們和他一樣有罪。」
美國疾病防治中心,七月初呼籲全國的醫護人員接受愛滋病檢驗。一旦檢查出陽性反應,在據實告知病人之前,應停止執業。
美國國會議員則據此提出兩項草案,打算正式立法。
地方政府動作更快,伊利諾州議會以一面倒之勢通過新法,授權州政府,主動告知病人他們的醫生感染愛滋病的消息。
不過,也有許多人持相反看法,認為這些新法案反應過度。
美國聯邦政府衛生服務部的官員曼生表示,你從醫生那裡得到愛滋病的機率,遠比開車到醫院途中撞車身亡的機率要低。
目前還有第三股聲浪:如果醫生得病的隱私權不受保護,那麼愛滋帶原者也同樣有義務將實情告訴醫生。
按照目前的數據顯示,美國已有四十幾名醫護人員遭病人感染愛滋病,這些人多半是被帶有病菌血液的針頭刺傷。
保護該不該?
到底誰該受保護?誰不應該擁有隱私權?
諷刺的是,美國許多州在三年前才陸續立法,保護愛滋病患的隱私權。法案出爐餘溫猶在,卻已面臨挑戰。
佛羅里達州已有遊說團體向議會施壓,要求重新立法,由政府公布愛滋患者名單,以及患者所有性伴侶,以便警告大眾,防止傳染擴大。這些遊說團體表示:人權與大眾的安全不得混為一談。
十年愛滋十年苦戰
然而問題並非如此單純。一旦愛滋病患的隱私權得不到保護,他很多相關權利也將被剝奪,特別是醫療保險的保障。
自一九八五年起,美國的大共和保險公司(Great Republic)發給旗下業務員「愛滋素描」,告訴他們特別小心「單身男性,從事無須花費體力的工作,沒有家庭支持者。」這一類人申請保險常遭拒絕。
在美國,一位愛滋病人從病發到死亡,最少得花八萬三千美元的醫療支出。估計到了一九九二年,全美花在愛滋病醫療上的費用,將達七十五億美元。沉重的負擔,使美國的保險公司視為畏途。由於目前美國政府對愛滋病患的醫療費用只負擔四0%,所以一旦隱私權不再受保護,病人失業加上沒有保險,屆時真是只有等死。
隱私權的爭議只是冰山的一角。十年愛滋,十年苦戰,面對二十世紀黑死病,醫療體系與法律至今仍然處處捉襟見肘。舊有的法律規範已不敷用,而立了新法又難保不在未來製造更多的矛盾與衝突。美國正是許多國家的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