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針對60個經濟體的「強迫勞動301調查」出爐,台灣獲得10%不疊加MFN的稅率,與歐盟相當,是此次被美國課徵關稅的各經濟體中,最優惠的稅率。行政院副院長、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召集人鄭麗君指出,這代表美國肯認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政策所做的承諾。只是美國尚有其他301調查結果未出爐,10%不疊加MFN的優惠稅率是否為台灣的最終稅率,尚未確定。
美國針對60個經濟體的「強迫勞動301調查」出爐,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重點?行政院表示,美國除給與台灣10%不疊加MFN相對優惠的待遇,還有特別針對台灣的豁免清單。美方這次公告相關豁免與排除的項目如下:
1、資訊性材料、捐贈物資、隨身行李。
2、所有依「232條款」課徵關稅的貨品及其零組件。
3、特定供應鏈與經濟關鍵產品。
這第3項,包括:若加徵關稅可能導致國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造成整體經濟供應中斷的產品;美國無法以足夠數量自給生產或自其他來源取得的產品;予以豁免能鼓勵台灣、英國、瑞士、馬來西亞、印尼等特定經濟體履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或制訂並有效執行進口禁令者之產品;以及加徵關稅無助消除本調查所認定的措施、政策或作法的產品。
行政院強調,有關具體清單細節,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將進一步確認後,再對外說明台灣實際獲得豁免的各項細節清單相關內容。
台灣為何獲得比中日韓優惠稅率?又為何仍不是最終結果?
除了「強迫勞動301調查」,鄭麗君也表示,美方尚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另兩項301調查揭完成後,仍待美方做最終稅率的決定,台灣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致力維繫台灣在ART及MOU談判中獲得的優惠待遇。
根據行政院的資料,美方此次的「強迫勞動301調查」稅率共分4個層級,最優惠的是台灣與歐盟的10%不疊加MFN,獲此待遇的僅台灣與歐盟兩個經濟體;次一級的是10%疊加MFN,包括阿根廷、印度、印尼、英國等17個經濟體;再來是12.5%不疊加MFN,分別是日本、韓國、瑞士三個經濟體;最後一個層級是12.5%疊加MFN,共有38個經濟體,包括中國、香港、新加坡、澳洲、俄羅斯、巴西等絕大多數國家,都在這一級別中。
行政院也解釋稅率的計算方式,因台灣及歐盟已在ART或與美國的協議承諾執行強迫勞動產品禁令,因此獲得上限10%稅率不疊加MFN待遇,也就是說,台灣目前產品如果關稅10%,則301加徵關稅僅補足至MFN與301關稅合計10%;如目前MFN關稅已達10%或10%以上,則不再加徵301關稅。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美方目前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自2月24日起對全球課徵150天的10%+MFN暫時性關稅,該條款已於7月24日屆期。各界預判美方先前所啟動的「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結構性產能過剩」兩項301調查,皆為美方為置換關稅政策法律基礎所進行的程序;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曾表示美方將考量各國達成的貿易協議,台灣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溝通,確保美方整體決定最終稅率時,給與台灣相對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