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待業、想轉職,或是剛畢業還在尋找方向嗎?為了協助青年在轉職期間安心投入職業訓練,勞動部積極推動「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政策。只要符合資格並參加指定產業課程,不只享有學費補助,上課完每月還能領取8000元,最長可領一年,最高把96000元帶回家!這筆錢該怎麼領?有什麼限制?
誰能領?「學習獎勵金」2大申請門檻
這項補助有明確的適用對象,申請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身分與年齡: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待業青年(年齡計算以課程「開訓日」為準)。
2. 課程限制:必須參加勞動力發展署與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的「失業者職前訓練課程」(包含智慧機械、綠能科技、資訊服務、循環經濟及營建等政策性產業課程),或是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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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時數門檻:每月的訓練總時數須達100小時以上,且整個訓練期間必須至少30日。
獎勵金額怎麼算?最高可領9.6萬
獎勵金是以「每月30日」為一個計算週期,訓練期間必須滿一個月才會發給。如果訓練超過30日,剩下的「畸零天數」計算方式如下:
• 訓練未達50小時:發給半個月(4000元)。
• 訓練達50小時以上:發給一個月(8000元)。
只要專心受訓,每月最高可領8000元,最長補助12個月,總計最高96000元,能大幅減輕轉職期的經濟壓力。
「學習獎勵金」輕鬆請領3步驟
Step 1:報名參加符合上述規定的職前訓練課程。
Step 2:在課程開訓後的10個工作日內,提供個人的金融帳戶資料。
Step 3:經分署審核通過後,開訓後每滿30日,當期獎勵金就會直接撥入青年的個人帳戶。
注意防踩雷!這2種情況不能重複領
雖然是政府大紅包,但在申請前一定要特別注意以下規範,以免誤觸地雷甚至挨罰。
1. 一生限領一次:這項學習獎勵金,每人終生僅能請領一次。
2. 不得重複請領津貼:如果你目前正在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就不能同時申請這筆獎勵金。
若申請人屬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前必須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寫揭露表;若未依規定申報,將面臨5萬元至50萬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 申請與請領須知
且整個訓練期間必須至少 30 日
※ 註:每月最高 8000 元,最長補助 12 個月。
- ▸Step 1:報名參加符合規定的職前訓練課程。
- ▸Step 2:在課程開訓後的 10 個工作日內,提供個人金融帳戶資料。
- ▸Step 3:經分署審核通過後,開訓後每滿 30 日直接撥款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