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近年川普多次談及美國擴張議題,甚至討論到加拿大與冰島的可能性。其實,美國歷史上確實曾兩度入侵加拿大,試圖向北擴張版圖,但最終都未能成功。回顧這段歷史,不僅能理解北美政治格局,也能看見強權擴張背後的現實阻力與國際角力。
美國為什麼不併吞加拿大?不是不想,而是打不贏!
請大家好好回顧這兩百年的歷史,不要再重演了!
美國曾兩次入侵加拿大,但為什麼沒有最終吞併加拿大?不是美國不想,而是加拿大民兵也非常強悍。
1783年9月3日,《巴黎條約》簽訂,美國獲得獨立,獨立以後的美國,立即開展了向北美大陸的擴張運動,從1803至1848年,美國的面積比剛成立時幾乎擴大了三倍,殖民者們胸懷新的共和國,注定擴展至整個大陸的理想,朝廣闊無際的原野拓展,認為美國的領土應該囊括整個北美大陸。
有一幅1872年的油畫,名為《美利堅向前行》(American Progress),在圖中,一個天使般的女人帶著文明之光和電報線,與拓荒者一同西行。印地安人及野生動物竄逃到遠方的黑暗中。為什麼美國沒有吞併近在咫尺的加拿大?不是美國人沒有想過,而是在吞併加拿大的過程中,受到了強大的阻力。

美國獨立革命爆發之前,美國革命家們原本希望法裔加拿大人能加入殖民地13州,以共同推翻大英帝國的統治。加拿大省受邀舉派代表參加大陸議會,且大陸會議已預先允許加拿大加入合眾國。1775年,當美國在企圖將英國逐出北美的戰爭中,攻入加拿大時,也希望法屬加拿大能共襄盛舉,這就是美國第一次入侵加拿大。但這些拉攏加拿大靠向北美13州的策略,無一達成。在簽訂《巴黎和約》時,佛蘭克林企圖說服不列顛外交官,將加拿大割讓給合眾國,亦未成功。
作為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人口稀少,防禦鬆懈。美國欲向北擴張,並期待加拿大居民將美國軍隊視為解放者。
1812年(那時,中國是大清乾隆盛世之後的嘉慶即位不久),美國卸任總統傑弗遜(當年的川普)說:「今年要將加拿大地區兼併,包括魁北克,只要向前進,向哈利法克斯進攻,最終將英國勢力徹底逐出美洲大陸。」因此,美國開始了第二次入侵加拿大的行動,這也是美國獨立以後的第一次對外戰爭。
當時加拿大還是屬於英國的殖民地,所以美國正式對英國宣戰。但英國軍隊的50%兵員,是加拿大的民兵。1812至1813年,美國攻擊英國北美殖民地加拿大各省,由於當時英國在歐洲被拿破崙戰爭困擾,起初美國占有優勢一度打到加拿大的約克鎮(現稱多倫多,而新約克是指紐約,1624年,由荷蘭人建立稱新阿姆斯特丹,到1664年,被英國人占領後改名),並大火焚城,致而引起加拿大人民的公憤!
後來形式發展愈來愈不利於美國,1814年3月,英國在歐洲擊敗被拿破崙,於是將更多兵力增援北美戰場。加拿大聯軍(包括:英國正規軍及民兵,其中有英、法移民及當地原住民),還曾南下攻占美國的緬因州,並一度打到美國首都華盛頓,加拿大民兵還火燒了白宮,以及尚未完工的獨立紀念柱。至今去看那根柱子的上、下層顏色不一,是為之證!……

打了三年,最終雙方退至目前邊界線。
邊境線上後建有和平門,上書願此門永不關閉、雙方永守和平!今觀之,頗起警惕之心。
為什麼加拿大人不願意併入美國?其實,對加拿大人來說,併入美國和作為英國的殖民地,並沒有區別,這與北美13州爭取獨立,是不一樣的,加拿大人更希望獨立,而不是加入美國。況且,早年的大英帝國還是世界第一強國,有英國作靠山,當然比加入美國更好。
自從美國向北方加拿大擴張領土的行動被牽制後,美國開始轉向南邊擴張。
1819年,從西班牙購得佛羅裡達州。1845年,德克薩斯共和國併入美國(德克薩斯共和國於1836年獨立自墨西哥)。1846年,與英國簽署條約,取得廣大一片奧勒岡地區,包括今天的俄奧岡州、華盛頓州和愛達華州。此地區當年原是由英國The Hudson Bay Company管理,從事狩獵獲取皮毛。與美國大量由東向西開拓的移民,逐漸衝突不斷。終於在1846年談判劃清地界!
這個演變,距今不過180年。也從此,美國才摸到了太平洋的邊!

1848年,美墨戰爭後,美國又獲取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猶他州全部地區,科羅拉多州、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懷俄明州部分地區。

1867年4月9日,美國以720萬美元從沙俄手中買到阿拉斯加。1959年,升格為美國的第49個州半。

原來,太平洋到19世紀皆屬西班牙的勢力範圍,國王阿方碩號稱太平洋之君。
1898年4月,美國自導自演,以在古巴哈瓦那的一艘軍艦遭受爆炸為由,發動了對西班牙的戰爭。8月12日,美西戰爭結束後,西班牙以2000萬美元的代價,割讓菲律賓、關島、波多黎哥予美國。古巴也因而脫離西班牙,於1902年獨立。


1898年,美國半哄半騙地吞併夏威夷王國。1959年8月21日,夏威夷正式成為美國第50個州,美國領土面積才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時至今日,川普又再想起北吞加拿大及冰島,這都怪美國教科書沒教育好下一代。數典都會忘祖,何況無典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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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建築師;原文刊載於作者本人部落格,經同意重新編輯與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