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的對等關稅政策違法,白宮迅速轉向《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將全球關稅提高至15%,並搭配232、301條款重組關稅工具箱。從緊急權力轉為制度工具,顯示關稅戰未歇,全球市場的不確定性與波動風險更隨之升高。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更宣布,將於美東時間24日凌晨零時01分(台灣時間24日下午1時01分),停止徵收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開徵的關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日以6比3票數,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針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違法。川普當日隨即簽署行政命令,宣布為了「解決根本性國際收支問題」,將依據《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122條,對全球商品暫時加徵10%的進口關稅,21日又宣布上調至15%。
新制將於美東時間24日凌晨零時1分起生效,最長實施期限為150天。
關稅權第一戰!川普重大挫敗
最高法院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川普提名的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戈蘇奇(Neil Gorsuch),加入三名自由派大法官行列,形成6比3多數,裁定對等關稅政策違法。
最高法院裁決指出,《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授權總統「調查、凍結、規範、指示、強迫、無效化、防止或禁止」進出口,但未賦予總統徵收關稅的權力;美國的徵稅權專屬於國會,因為國會掌管國家的財政權力。最高法院也指出,若將「規範」進出口解讀為包含徵稅,甚至會導致該法部分違憲,因為憲法明文禁止對出口商品徵稅。
去年2月,川普首次援引IEEPA,對來自中國、墨西哥、加拿大的商品加徵關稅,聲稱來自上述國家的芬太尼(fentanyl)等毒品走私,已構成緊急狀態。4月,他再次動用該手段,下令對各國商品課徵10%到50%不等的「對等關稅」,藉此促成各國與美國達成協議。
川普去年重回白宮以來,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的最高法院大多數裁定結果對他有利,因此,20日的判決是他第2個任期以來,首次在最高法院遭遇重大挫敗。
裁決出爐後,川普不滿地表示:「我為最高法院的一些大法官感到羞恥,為他們沒勇氣做出有利於我們國家的事情感到無比羞恥。他們非常不愛國,對我們的憲法不忠。」

川普挫敗成利多?美股、台股齊漲
最高法院的裁決結果出爐後,道瓊工業指數收漲230.81點,漲幅0.47%,收在49625.97點;標普500指數收在6909.51點,漲0.69%;以科技股為主的納斯達克指數收漲203.34點,漲幅0.9%,以22886.07點作收。
台股23日迎來農曆春節後首個交易日開紅盤,盤中大漲逾500點,飛越34100點大關,創歷史新高。儘管川普21日將矛頭指向台灣晶片:「台灣進入晶片領域,偷走了我們的晶片業務。」台積電23日開盤一度下挫15元至1900元,盤中反漲,最高一度觸及1935元。
關稅組合拳!122、232、301條款全解析
白宮20日表示,川普當天已簽署行政命令,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各國加徵10%進口關稅。該條款規定,總統可課徵最高15%的關稅,最長150天,至7月24日止,相關措施可經國會批准後延長,而過去從未有美國總統援引該條款開徵關稅。
川普21日又在其社群平台「真實社群」(Truth Social)宣布,將剛公布不到24小時的臨時全球關稅,從10%提高至15%:「我身為美國總統,將即刻把現行對全球各國課徵的10%關稅,提高至法律允許並經合法檢驗的15%。許多國家數十年來一直『剝削』美國,卻未曾受到懲罰(直到我上任為止!)。」
根據白宮公告,這項新制將不適用某些特定產品,包括特定關鍵礦產、用於貨幣與金、銀條的金屬、能源及能源產品、包括牛肉、番茄、柳橙在內的特定農產品、藥品及藥物成分、特定電子產品、客車、特定輕型卡車、特定中型與重型車輛、巴士及相關特定零件、特定航太產品等。
此外,已依照第232條課徵關稅的商品不會再疊加本次15%關稅;依《美墨加協定》(USMCA)免稅的加拿大與墨西哥商品、《多明尼加-中美洲-美國 自由貿易協定》(CAFTA- DR)下的特定紡織品,也列入豁免範圍。
此外,川普已指示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依照《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啟動調查,「保護我國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侵害」。該條款授權美國總統,對違反與美國相關的經貿協定義務,或貿易伙伴採取不公平貿易行為時,進行調查及後續的貿易報復。
此外,根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第232條,美國總統可用進口商品威脅「國家安全」為由,對特定商品徵收進口關稅。川普在第一任期曾大量使用這項法律,例如,2018年對鋼鋁課稅25%關稅。但232條款首先必須啟動調查,並由國防部認定特定進口產品是否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
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結合《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第301條徵收的關稅,「2026年的關稅收入將幾乎維持不變,」基本上,可彌補IEEPA關稅的損失。
退款戰開打!全球關稅戰未落幕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最近一次公布依據IEEPA徵收的關稅評估,是去年12月14日,當時的數據顯示,自該法首次徵收關稅以來,已徵收1335億美元。
最高法院雖裁定川普援引IEEPA課徵「對等關稅」違法,但並未做出明確指示如何退還這些稅款。川普表示,他預期任何可能的退款,都會纏訟數年。貝森特也已表示,已依照《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收取的關稅收入目前「處於爭議」,因為最高法院沒有就退款問題提供任何指示,預計將由美國國際貿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做出裁決。專家指出,大型企業較有可能拿到退款,因為小型企業缺乏資源,走完繁複的申請程序。
整體而言,雖然川普在最高法院遭遇挫敗,但全球關稅戰並未就此落幕,而是從IEEPA轉向 122、232、301條款的制度博弈。對市場而言,真正關鍵不在單一裁決的勝負,而是在於政策工具如何重組與延續。在政經攻防升溫之際,政策工具的連貫性與法制化,才是投資者與企業真正的觀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