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更新:資深藝人曹西平29日深夜猝逝,享年66歲。事後警方通知兄長,對方表明不願處理後事。但最終經另名哥哥協調後,全權將曾西平的後事交給乾兒子處理。因為曹西平生前曾表達「想把遺產留給乾兒子」,在現行法律的「特留分」,這份心意極可能被鮮少往來的「血緣」強制推翻,這也讓台灣《民法》繼承制度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長年爭議再度被關注。
談曹西平的案子之前,許多人還記得知名影視製作人邱瓈寬2015年的一起遺產繼承訴訟,該案2024年以勝訴落幕。
當時她的恩師裴祥泉逝世,並留下高達上億元遺產,不料,裴祥泉家屬告上法院,原因是裴祥泉逝世前,以代筆遺囑方式,將遺產分配給邱瓈寬及公司員工等人,且特別指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此舉引發兄弟姐妹不滿,進而提告確認遺囑無效。最終,在法律的判決上,邱瓈寬為什麼取得勝訴?
裴祥泉當年以「代筆遺囑」的方式,將遺產分配給邱瓈寬、親近友人及員工等人,事後胞妹提起遺囑無效訴訟,雖然一審認為遺囑欠缺3名適格見證人,又有見證人為受贈的員工,因此不得為遺囑見證人等情事,一審時判決遺囑無效。
不過,在二審時,高等法院逆轉一審判決,認為擔任遺囑見證人的兩名公司員工已排除受遺贈者外,同時也不能忽略裴祥泉「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的遺願,因此判決遺囑有其效力。後來,裴祥泉的胞妹再次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仍維持二審見證,因此駁回上訴確定。
另外,邱瓈寬也曾主張三兄妹對裴祥泉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而提起確認繼承權不存在的訴訟。從雙方的法律攻防觀察,巨展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綺耘指出,三兄妹提起的訴訟是為了確認遺囑無效,不過,這類型的訴訟屬於請求法院對事件加以確認法律關係、證書真偽的「確認訴訟」,必須確認有法律上利益,否則程序上會駁回。
而邱瓈寬主張裴祥泉的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污辱,已喪失繼承權,不能提起確認訴訟,因此,想以程序不合法的方式,避免接下來的確認訴訟,但是,法院認為其證據不足,因此仍有確認利益,訴訟仍可進行。這也代表,裴祥泉的三位兄弟姐妹並沒有喪失繼承權,仍為合法繼承人,因此,仍有裴祥泉遺產的特留分。
如果推估未來裴祥泉三位兄弟姐妹可分得的遺產份額,根據民法第1223條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份,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以此計算,三人可獲得各自的特留分是遺產總額的九分之一。
以裴祥泉或曹西平的案例而言,若身後遺產不想分給兄弟姐妹等家族成員,除了應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不法或不當等行為,可依法剝奪繼承資格外,在法律上,無法避免應繼分及特留分的繼承規定。因此,生前透過移轉、贈與等方式,將名下財產合法轉移,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已不合時宜?
台灣遺囑協會2025年8月底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連署。理事長劉韋德指出,該制度起源於以血緣連帶為核心的社會結構,立法理念是「兄弟同居共財、共享遺產」,然而在現代家庭普遍小型化、手足各自獨立的情況下,已與現實脫節,特留分不僅未能保障家庭和諧,反而成為繼承糾紛的根源。
修法進度
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提案不到兩星期就吸引超過6100人響應,正式跨過連署門檻。法務部表示已在進行研究,預計2026年初啟動修法討論;而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也說,他認同遺囑自由,認為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仍須廣納意見。
若修法通過,未來單身者立遺囑將遺產留給照顧者,像是乾兒子、同居伴侶,將不再受制於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