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保險,但是你也許因為保險可能帶來的人生種種負面想像,而對它望之卻步。不過,人的忽略與逃避卻不能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A先生二十七歲,是研究所的學生,已經結婚而且剛生下小孩。當人生正順遂開展之際,突然被醫生宣布罹患直腸癌,不久就過世了,留下新婚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嬰兒,以及五十萬元的保險給付。這筆錢顯然不夠妻兒生活所需,家裡只有賣田賣地。
要是家裡沒田地可賣,他們該如何度過這個人生的風浪?
或者你在保險業務員三寸不爛之舌的勸說下,買了好幾張保單圖個心安,約一簽完,也不再記得這些保單到底能給自己什麼保障。
這種做法可能也是另一種風險。
B小姐年繳二十幾萬的高額保費,得了乳癌、進進出出病房和手術房之際,卻拿不到一毛錢的保險給付。這不是保險公司詐欺,而是因為她的保單全都是儲蓄險,當意外與疾病發生,一點保障的功能也沒有。
財務規劃的風險管理者
保險處理的是人生的風險,藉由風險分擔和以小搏大的概念,降低發生風險時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完成對他人未了的責任。如果運用得當,保險能在人生最困頓的時刻,送一把生火的炭。
從投資工具的角度定位保險,它與股票、基金最大的不同是:後者以風險換取財富,保險則是整體財務規劃中的風險管理者。
「保險業務員銷售的是保單,消費者買的也是一種有特殊用途的錢。當依約要件(身故、全殘或疾病意外)發生,它立刻從負債變成資產,」南山人壽保險公司教育訓練部講師傅麗英說。
能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抵抗風險帶來損失的險種也因人、事、時有所不同,所有保險業務員都強調,保單一定要量身訂作。
澳商花旗人壽保險台灣分公司總經理貝克俊指出,共通的原則是:個人保額應該為年收入的五到十倍。
比較精確的保額計算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實際生活需要為基礎,以保額代替失去經濟來源後的收入;另外一種複雜的計算方式則是將所有的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與負債金額(例如各項貸款)及幾年內預估的家庭基本支出金額統統加總,就是你的投保金額。
保障先於儲蓄
如果你問保險從業人員保什麼險才保險,他們通常建議保障最優先。
人身保險粗略可區分為保障型及儲蓄型兩大類。從概念上來說,兩者的出發點並不同:保障型險種是在意外及重大事故發生,並導致身故或肢體殘障時,能以高額的保險給付安頓之後的人生及家庭生活,意外險與壽險都有此功能;儲蓄型險種則是已預見未來的生活景況,或者未來想要達到某種生活水準,以類似強迫儲蓄的概念,預繳保費先做規劃,到一定期間領回,年金保險就是這類保險;另外,也有結合保障及儲蓄功能於一身的養老險(生死合險)。
澳商安盛國衛人壽保險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帖敬之指出,雖然目前台灣的投保率幾乎已達百分之百(平均每個人有一張保單),但以每張保單平均保額只有新台幣八十萬元的水準,及儲蓄型保單比保障型保單多的觀點來看,保障絕對不夠,也代表一般人不見得買了適合的保單。
正因為保險在人生中最重要的功能是風險分擔,所以「人生的第一張保單應該是保障型的保險,」美國安泰人壽台灣分公司鑫鑫通訊處組經理劉竹安強調。
不同的保障型險種也適用在不同年齡層。比如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基於經濟能力仍薄弱以及沒有太多家庭責任的考量,保險業務員建議以保費低但保障高(保額高)的定期壽險以及意外險為主;等到經濟基礎穩定,也開始組織家庭,就應該選擇能提供家庭成員長期保障的終身壽險。
劉竹安則建議,小家庭應規劃兼具保障及儲蓄功能的理財型保單。
他解釋,所謂保障與儲蓄兼備是指,以家庭經濟來源的主要收入者做保障型的保單,次要的經濟收入者做儲蓄規劃,主要經濟收入者的保單包括高額的意外險、壽險、醫療險、失能險、重大疾病險等;至於次要的經濟收入者除了應有的基本保障外,可視家庭的其他計畫例如籌措小孩的教育基金或退休,再做儲蓄型險的考量,例如養老險。兩者合在一起就是理財型的保險。
用保險照顧健康
還有一種保障健康的保險,通稱醫療險或健康險。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的統計,民國八十七年民間消費在醫療保健部分的費用預估約為新台幣四千四百億元。
再將眼光轉到十大死因的統計數字上。八十七年的台灣地區主要死亡原因第一名是惡性腫瘤,前十名裡有七名是慢性疾病。
將兩個數字放在一起觀察,就不難瞭解:雖然將近九成七的人口納入全民健保,但並不代表生病時能得到完整且品質優良的醫療照顧。
照顧慢性疾病病患所需的長期看護費用與療養所需的安靜病房,健保沒有給付;希望找指定醫師開刀,用最好的藥來抵抗癌細胞,健保也做不到。
財政部公布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中載明,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給付包括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管灌飲食之外的膳食費和特別護士以外的護理費三種給付項目;住用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給付則有指定醫師、醫師指定用藥、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掛號費、救護車費、超過社會保險給付之費用等六項。示範條款雖然不具強制力,但是多數醫療險保單都符合這個標準,涵蓋的範圍甚至更廣。
醫療保險又可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型兩種。顧名思義,前者只要是符合保險契約且超出社會保險的支出就給付;日額型則不論要保人就醫時花費多少,只給付當初契約約定的定額。帖敬之說,台灣的醫療保單以定額型賣得較好,原因在於台灣人總覺得把錢拿在手上比較實在,「但是真正符合保險精神的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業務員連曼利建議,終身醫療險愈早買愈好。最重要的原因是這種需求一生都會有,而且愈年輕保費愈低;另一方面則是年紀大了以後,一旦健康出現問題再投保,保險公司可能會拒保。
保障未來的生活品質
除了降低不定時風險炸彈的損傷,保險還能保障未來的生存品質。
文明必然導致的社會現象包括慢性疾病蔓延、提前退休和平均壽命延長,以及生育率降低造成的人口金字塔倒轉。這些現象組合起來代表老年生活更需要規劃,而台灣已邁入老年人占全體人口七%以上的高齡化社會。
節節上升的扶養比(即每一百工作人口要扶養的非工作人口比率,以八十七年度為例,扶養比已達四三‧三%,平均每兩個工作人口就要扶養一個非工作人口),正式宣告自力更生的老年生活時代已經來臨。
政府籌議中的國民年金,規劃每人年滿六十五歲、投保四十年後,每月可領八千七百元(以明年消費水準計算)。但這個數字顯然不見得夠支應每個人的消費及基本生活,因此,運用各種投資工具來彌補絕對有必要。
「保險是讓你有飯吃,買基金賺錢就加了幾樣菜,股市獲利則能讓你吃到肉,」傅麗英這樣形容各種投資工具在老年生活所扮演的角色。
如何透過保險擁有老而尊嚴、生而無憂的退休生活?你可以選擇年金險及一般俗稱的養老險(生死合險)。
年金險和國民年金一樣,都是以生存為條件,只要在保險約定期間內生存,就按期給付年金。
年金保險可分為即期年金與遞延年金。即期年金是一次繳完高額保費,契約生效的後一期就開始給付。連曼利表示,這種年金險適合財力雄厚的人;如果手頭上一次拿不出這麼多現金,可以選擇遞延型的年金。遞延年金類似國民年金,一次繳的保費較低,等到繳費期限完成或契約約定歲數(絕大部分都是五十五或六十歲)才開始給付。
至於台灣賣得很好的養老險則是一種生死合險。
簡單地說,生死合險就是活著有錢領,死亡也能夠拿到保險金,兼顧儲蓄和保障的功能,所以又稱養老險。
養老險的保費通常較高,依照保費的高低可以再分為四型不同的給付方式。保費最低的是繳完保費就能領回生存滿期金,也有身故時給付的死亡保險金;投保後不必等到繳費期滿,固定每隔一段時間即可領回一筆錢,還有死亡保險金;繳完保費每隔一段時間領一筆錢,和一筆死亡保險金;保費最高的是繳費完就領滿期金,加上分多次領回一筆錢與死亡保險金。
連曼利說,其實從五十歲開始再做退休規劃並不遲,那時小孩可能已獨立、家庭責任減輕,可以拿工作所得與積蓄來為自己規劃,但重點是要能完整照顧到老年生活需求,「老年健康狀況走下坡,因此醫療照顧與看護的保障應加重;另外還必須為老年生活經濟來源做儲蓄,」連曼利認為健康仍是這個時期保險規劃的重點。
定期檢視保單能否滿足需要
不同險種的功能各異,每一種保單也有不同的繳費及給付方式,該保多少額度,人生不同階段的需求更是會改變。這一切不確定性說明保險不是買了放在那裡就好,買了保險後的重要動作就是定期檢視保單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求。
傅麗英指出,每年繳保費時就是保單校正的好時機,消費者應主動找自己的保險業務員討論保單的額度要不要增加,險種要不要更換等事宜。
還有一種更聰明的保險,能讓你的保單更保險||保費豁免保險。
劉竹安解釋,保費豁免保險是在意外或事故發生一百八十天後仍喪失所有的工作能力,就可以從事故發生起免繳主要契約的保費,直到恢復工作能力為止,而且中間仍然享有給付保障。等康復後續繳保費,也不必追繳之前豁免的保費,「這是保險的保險,」劉竹安說。
人生有許多不幸,但不幸對於彼此,不會有太多憐惜,只有自己才能疼惜自己、疼惜身邊人;保險不能只買到心安,等到「萬一」發生,才頓悟心安不是保障;事先為最悲慘的人生做安排也不見得是悲觀。
要突破這些迷思,不妨問問自己,有沒有眼光為未來未雨綢繆一番?倘若「萬一」發生,你的保險能不能雪中送炭?
保險節稅的錦囊妙計
許多國稅局的繳稅大戶都擔心,怎樣才能在最少的損失下,將資產移轉給下一代?保險就能提供一個集避稅、資產移轉和保障功能均備的錦囊妙計。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及遺贈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以五千萬元的遺產為例,扣除免稅額、父母配偶及子女扣除額、未償債務與喪葬費用等項目之後,乘上實際淨值的該當稅率,再減去累進差額,還要上繳九百萬遺產稅,幾乎占遺產總額的五分之一,實際遺產只剩兩千五百萬。
若從保險的角度做遺產規劃,將原本九百萬的遺產稅變成二十年的投保金,則每年支付的四十五萬保費部分用在終身壽險,繳費滿二十年後,終身壽險的保險金就是一千七百萬。此時,扣除九百萬後的遺產總額乘上較低級距的稅率,上繳的遺產稅是六百萬,納稅後剩下兩千萬,再加上給付保險金一千七百萬,實際拿到的遺產有三千七百萬,比未投保的實際遺產多出一千兩百萬 (見左頁表)。
土地、房屋、股票、存款、貴重金屬珠寶等各種形態的資產都逃不過國稅局的法眼,移轉時都會有或多或少的損失,以保險做減輕遺產稅的規劃,既正當合法,也提供了風險分擔的保障。現代人努力創造財富之餘,不可不知保值的技巧。
除了藉由保險讓資產保值,每人每年也有兩萬四千元的保費可以免稅。如果採列舉的方式申報個人綜所稅,其中一項可列舉扣除的項目就是保險金,不過這個項目不只是商業保險,也包括勞健保。保險業務員建議,與其為繳稅傷透腦筋,不如將這種成本變成保費,讓錢盡其用,達到一舉兩得的功效。(唐弘馨)
災後談保險
壽險與產險要並重
一九九九年九月,台灣大地震、隔著太平洋的墨西哥地牛翻身、日本則遭受僅次於美國三浬島及前蘇聯車諾比爾事件的核能災變,死亡和環境重創不可計數,幾乎全世界都被天災與人禍籠罩。
人們能不能挺過災難,除了政府的救災重建工作、各界的愛心捐輸,或許還應該檢視一般人提供給自己的保護夠不夠。
以國泰人壽為例,截至九月三十日的統計,已辦理理賠的四百八十八名死亡名單共可獲得七億四千萬元保險金,平均每個人理賠一百五十萬元。國泰人壽副總經理張仲源表示,比起日本阪神大地震每人理賠新台幣一千萬元,的確顯示出台灣人的保險觀念仍有待加強。
基本壽險、意外險當然不可缺,一般人更容易忽略的是財產保險。
身兼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的張仲源指出,在不考慮其他動產及不動產的情形下,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的壽險保額應為年收入的五倍以上;但房子倒塌的風險也應該納入個人保險的考量。一旦發生意外,房子不能再居住,住的需求也要解決,所以財產保險的規劃應能保持幾年內家庭居住的收入來源。
張仲源以多年從事保險業的經驗指出,台灣人買財產保險的缺口在天災,而科技進步帶來的公共安全危險(如核能災變險)也愈來愈值得重視。
每年全球可能發生一百七十個規模在六.○以上的災害性地震,台灣除了位在地震頻繁的環太平洋地震帶上,颱風也是這個蕞爾小島不陌生的自然現象。高山峻嶺貫穿島嶼脊部、不當的山坡開發、偷工減料的建築工事等種種因素,加劇了無情天災帶來的損害,但國人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多只是應付銀行房屋貸款的要求,而非依照建築物的實際價值投保,建築物內部的動產(如家具)更是容易忽略的損失,造成個人財產保險額度不足。
再看九二一集集大地震炒熱的地震險,由於台灣產險公司並沒有提供單獨的地震險保單,因此只能以附加在火險或居家綜合險的方式投保。根據財政部的統計,投保火險而附加地震險者只有一.○八%,因此,這一次地震後房屋倒塌、家園破碎的損失只能自己「概括承受」。
地震險最能在震災中提供直接的協助,因為只要是地震造成的直接損失、災後清理費、臨時生活費、搬遷補償費都是給付的項目;財務部也考慮將地震直接附加於火險之下。但反過來看,地震險保單限制太多,保障也有限制。
產險公會提供的地震投保須知中指出,地震險附加的保額上限原則上是主險的八○%,而且還有一%的自負額。以台北為例,若一間三十坪的房子投保兩百萬住宅火災保險,可另附加一百六十萬的地震險,其中保戶自負額為一萬六千元。
依過去地震頻率高低區域(可分為四區)、建築結構(三級)及樓高,可將地震險費率分為十二個等級,從○.七七到八.○七不等。九二一集集大地震的受災中心台中、南投正是費率最低的第一區,也就是被認為最不可能發生災害性地震的地區,連這裡都造成這麼大的問題和損害,財產保險實在不應再被忽略。
張仲源認為,壽險和產險都不應偏廢,如何分配則依個人需求而定。在投保時,要考慮居住地的地理特性、個人職業或社群的特殊屬性,以及家庭的需求、資產及負債情況。(唐弘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