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烏戰局致國際燃料價格飆漲,加劇全球性通膨,對貿易導向的台灣經濟與產業衝擊甚烈。各媒體熱議「電價是否應維持凍漲?」
這個問題本質,宜從經濟學角度探討需求面與供給面之利弊得失。
電力需求主要有兩種:引申需求與最終需求。前者係指需求的行為主體,為製造某產品(如空調設備)的生產過程中,需用到電力。這種用電需求,又稱為中間需求。
最終需求係指經濟行為主體,因其本身之消費需求(如在家吹冷氣),而使用電力驅動空調設備。
凍漲電價不利推動節能減碳、淨零轉型
由於台灣電力需求結構中,製造業的用電引申需求甚高,其生產之成品主要係外銷他國。按台電數據顯示,2021全年國內總售電量2354億度(含電力及電燈用戶)。
其中,工業用電1347億度,占整體售電量57%;電燈非營業住宅用戶售電量510億度,占22%;非生產性質營業場所(如小店家、百貨大賣場等)之用電量342億度,則占15%。
在此情況下,若凍漲電價,則補貼主要對象顯然是外銷產品的他國消費者。得到好處的國人反而僅占小部分,此種政策補貼並無法達致原定目標。而凍漲電價也不利需求面節能減碳及淨零轉型之推動。
從供給面來看,凍漲電價將嚴重惡化台電財務虧損,也波及眾多民營電廠與汽電共生業者,不但影響電源及電網的投資與維運成本,帶來潛在供電穩定風險,反過來可能增加整體社會缺電成本。
尊重市場電價原則,以供電邊際成本為標準
事實上,工業用電是整體發電增加來源(商業去年因疫情減少2.7億度),且其邊際成本遞增。何況製造業外部汙染成本,通常高於商業與家計部門。此雖可透過環保法規加強執行,但有其極限。
而低電價助長需求增加,惡性循環造成的發電環境成本,難以迴避。因潔淨綠能占比去年僅6%,仍以火力為主。顯示積極布建再生能源刻不容緩。
尊重市場電價原則,應以供電邊際成本為訂價標準。當國際燃料價格飆漲,超乎警戒線數倍之遙,若主政者仍仿過去四年連續凍漲八次,這讓人聯想到東西德統一時笑話:西德人發現東德人煮馬鈴薯,是開水龍頭熱水沖熟的。因為熱水是偉大領袖對人民的恩澤,免費!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中華大學特聘教授、中經院諮詢委員;原載於《聯合新聞網》,本文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