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2003年10月13日發布關於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決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將出口產品退稅率的平均水平調降3%。出口退稅向來為產業政策一環,中國大陸政府選擇在人民幣升值壓力日重的時刻調降出口退稅率,政策目的與相關影響已受到各方關注。
中國大陸政府自1985年開始實施出口退稅制度,透過出口補貼鼓勵出口。為利於控制,更採取「先徵後退」方式處理,於廠商進口原料時先課徵17%增值稅,伺廠商完成產品出口後再根據原料進口合同的核銷退稅。
在高額增值稅的吸引下,中國大陸不少不肖商人透過農民設立人頭公司販賣增值稅發票,甚至勾結地方官員以虛報的增值稅發票行「假出口、真退稅」。在稅款被騙的情況下,許多廠商出口之後無稅可退。根據中國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政府積欠的出口退稅金額在2002年達2477億人民幣,預計2003年將突破3000億人民幣。
由於人治色彩濃厚,許多廠商為規避經營風險以出口業務為主,且已將出口退稅金額列入成本考量,因此政府付不出退稅款,形同營運資金受積壓,對於單一產品利潤低、強調資金周轉快的資訊電子產業而言,無疑是致命的問題。
2003年,美國放棄強勢美元政策,開始對世界主要貨幣貶值,人民幣緊盯美元的政策,則因龐大的貿易逆差引起美日的聯手施壓。隨著熱錢湧入、廠商避險操作,以及央行對匯市的干預,中國大陸外匯存底累計超過3600億美元。
中國大陸一方面面臨貨幣供給增加、房產投資過熱造成的潛在通膨壓力,一方面掙扎於人民幣升值後外匯存底的帳面損失、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負成長、出口競爭力下降等問題,除透過香港疏導過多的外匯存底外,調降出口退稅額度,減少爭議性的出口補貼政策,並宣示捍衛匯率的決心,便成為遏止熱錢持續湧入的新招數。
此次調降最值得注意的乃不同產業的差別待遇:附加價值較低之原物料、礦產列入限制出口產品,採取不退稅或少退稅的政策;勞力密集型產品則列入一般出口產品,調降出口退稅率;至於資通訊產品則採取不降或微幅調降出口退稅率的作法。調整後新出口退稅率共有0%、5%、8%、11%、13%、17%等六種稅率(見表)。
在維持出口退稅率的產品中,除船舶、汽車、數控機床、加工中心、組合機床、起重及工程用機械、機械提升用裝備、建築、採礦用機械、醫療儀器及器械、鐵道機車、航空航天器、金屬冶煉設備等產品外,程式控制電話、電報交換機、光通訊設備、數位式自動資料處理機、印刷電路板等資通訊產品則保持既有17%的出口退稅率。由此不難看出中國大陸對高科技產業持續擁抱的熱情。
由於資通訊產業仍屬中國大陸鼓勵出口的產業,此次並未在調降出口退稅率的產業之列;加上近年來資通訊廠商多採取申請保稅工廠、進入加工出口區等模式,預料此次調降政策對先前已透過工廠性質、地點規避出口退稅積欠風險的資通訊廠商影響不大。
至於先前以內銷為主,但出口亦占相當比重的資通訊廠商而言,此次出口退稅率不變,加上「新帳不欠,老帳要還」的新措施,無疑大幅減輕資金周轉壓力,成為此次政策調整的受惠者。
(作者詹文男為資策會MIC主任,高鴻翔為MIC產業顧問;專欄言論不代表本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