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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3萬紓困金被查不符資格,逾7千人遭追討「總額2億」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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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2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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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衝擊,勞動部在2020年祭出3萬元的生活補貼,經勞保局事後查核,有7201人的年收入所得不符申請資格,因此陸續發文追回逾2億元的紓困補貼。圖片提供/聯合新聞網
因應疫情衝擊,勞動部在2020年祭出3萬元的生活補貼,經勞保局事後查核,有7201人的年收入所得不符申請資格,因此陸續發文追回逾2億元的紓困補貼。圖片提供/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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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勞動部在2020年推出多項紓困措施,其中,針對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祭出3萬元的生活補貼,經勞保局事後查核,有7201人的年收入所得不符申請資格,因此陸續發文追回逾2億元的紓困補貼,截至昨天,已有近5成民眾繳回。

勞動部2020年推出紓困方案之一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只要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在該年3月31日前於職業工會投保,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民國107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8萬,就可透過職業工會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申請者可獲每月補助1萬元補貼,總共3萬。

但近日卻有民眾向媒體投訴,前年申請通過勞動部的3萬元生活補貼,沒想到時隔兩年卻被要求繳回。對此,勞動部勞保局普通給付組組長劉秀玲表示,該年生活補貼紓困條件之一是申請勞工的107年個人綜合所得必須未達40.8萬元,當時為了即時協助勞工,勞保局在生活補貼開辦前,就先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符合生活補貼對象的所得總額,並據以審核發給補貼。

她表示,但後續發現,有部分申請勞工的107年的個人綜合所得,因有部分類別的所得未全數併入,或是有單位補開扣繳憑單,導致最後所得超過40.8萬元,因國家資源有限,因此若不符合規定,還是必須依規定予以收回,經統計,有7201件必須繳回紓困金,而截至昨天,已有近5成民眾繳回。

劉秀玲說,2020年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總計核發112.6萬多件,收回7201件,約占整體紓困總件數0.6%。

本文轉載自2022.03.20「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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