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批評學測法律類考題頻出錯或不當,法律系教授表示,問題還包括從高中教科書及老師教的法律知識就錯誤,以致不少大一法律系課堂上,教授第一句話就是要學生把高中學到的錯誤知識全部忘掉,「砍掉重練」。
政大法律系教授楊淑文說,她常受邀審高中教科書,發現許多涉及法律的內容有問題,比如寫預售屋買賣契約一定要以書面契約為效力,但其實法律規定口頭約定就可以。
她說,一回她告訴念中學的女兒正確法律觀念,但女兒說他們要聽老師的,考試才能得分。讓她很無奈:「學生因為分數,只能相信沒受過法律科班訓練的國高中老師,不能相信大學法律教授。」
楊淑文表示,由於教科書問題實在太多,她曾問過負責教科書的國家教育研究院,有否找法律專家審查教科書?對方說因經費有限,只有找一位法律專家審。楊淑文則認為,法律有刑法、民法、憲法等不同領域,連他們學法律的都不見得熟悉其他法律,教科書應該至少找四位不同領域專家審。
在教學師資方面,楊淑文建議教育部應規定國高中須聘有法律專長的老師教公民等與法律相關科目,也該引導大學法律系學生未來投入國高中法學教育,而非都當律師、法官。「現在大家對司法信賴低落,都源於沒有充足的法律認知。」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表示,許多高中教科書法律相關部分常出錯,高中生也只會死背,法律觀念不清,許多法律教授因此擔心高中生學到的都是錯誤的法律知識和觀念。
他說,不論教科書編纂或大考中心命題,談及法律部分一定要再三推敲、嚴謹設計,不要給高中生終生錯誤的法律知識。
本文轉載自2020.1.20「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