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警方驅離抗議民眾濺血,引爆民眾告官員的自訴潮;周榮宗等人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殺人未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首度傳喚馬英九、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另傳喚警政署前署長王卓鈞、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前分局長方仰寧等4人。馬英九庭末指出,他行政上沒必要這樣做,事實上他也沒有下令,「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
馬英九說,太陽花學運發生在2014年3月,當時參加太陽花學運的幾百位學生占領立法院議場24天,要求行政院撤回函送立法院備查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他在同年3月23日上午在總統府開中外記者會,肯定年輕人關心國事,勇於參與的熱情,但他也特別指出,實踐民主不必以犧牲法治與社會秩序作為代價。
他說,學生當時要求「馬總統踹共」,他立刻邀請學生到總統府面商,並且願意把面商的過程對外公開廣播,但隨後幾天他7度邀請,學生都沒有正面回應;3月23日晚上數千名群眾以暴力方式違法闖入行政院,群眾破壞門窗,進入一、二樓辦公室準備占領後阻撓第二天公務員上班,以癱瘓中央政府,這在全世界任何民主法治國家都無法容忍,政府絕對有義務、責任排除他們的干擾,以維護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安全和運作,這是合法必要且符合多數民意的期待。
馬英九指出,對於這些現場群眾,當時台北市警局主動依法勸離或驅離,這符合警察機關處理群眾事件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並無需總統或警政署長下令驅離,自訴人指控他下令以武力驅離群眾,造成流血受傷構成犯罪,完全不是事實。
馬英九說,他在行政上既沒有必要這樣做,「事實上當天我也沒有下令,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
本文轉載自2019.8.30「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