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 位年輕人在日本發生的命案引起很多討論,我相信家中有成年子女的父母,心中都有同理可知的悲痛。
沒有答案,但已經結束的3 個生命故事,除了震撼與驚痛之外,到底還給了社會什麼樣的省思?在過度追逐與不適切的偏重報導中,我們是否錯過了該與年輕人好好就此談話、彼此勉勵的機會?
三方家長都讓人敬佩,他們即使在媒體的追問之下,仍懷顧念他人之心。我也是個母親,對這些家庭成員的態度特別有感受。
事發後不久,某天我獨自開車外出。到車庫才發現,先生已開走平日常用的休旅車。坐上房車駕駛座,我叮嚀自己要更小心,因為遷居回國後,我其實已經不大開車了。一路上,我想起女兒學開車時,曾幾次跟她討論交通安全,叮嚀她一定要很小心,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掌握著別人一半的生命安全。
無論幸福與成就,人生中幾乎所有的事,我們可掌握的都只是50%。但這50%,是不能不盡力而為的,因為這是達成他人100%的唯一可能;而我們自己的100%,也靠著別人的盡心盡力來成全。生而為人,我們必須相互扶持、彼此顧念。
我曾在自己的一本書中寫過「愛別人的孩子」,其中記錄了一段讀書筆記,這就是我那50%生活觀的來源。
人人都要關心別人的孩子。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兒孫的幸福,和別人孩子的幸福是息息相關的。我們的孩子需要動手術挽回生命,給他開刀的是另一個孩子。假如我們的孩子受到暴力威脅或傷害,害他的也是別人的孩子。我們如想自己的孩子過好日子,就要使別人的孩子也能過好日子。
這段話在所有父母眼中,是我們仍需為做好大人而努力,一定要愛護這個社會所有的年輕人。相信青年朋友讀此段文字也會了解,人沒有渺小或偉大之分,任何個體的行為對整個社會來說,實在太重要了。我們無需想遠,只要想想街角的紅綠燈,能使車輛不致相撞,是因為大家同意這個約定並落實配合。同樣的,推己及人並非很高的道德,只是做好屬於自己那50%的責任認知。
據報導,張志揚在警車中說他進屋裡是去偷東西。他的確是偷竊了,偷走的是他人活著的權利。人生在世,要維護的安全項目這麼繁多,每一樣都靠著自己的小心與他人的成全,因此,這是同時需要學習自我保護,也需要落實替人設想的生命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