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然視為人類可以傷害的東西,這種想法的反諷之處,或許正在於它等於是把我們視為外在於自然的東西,而非僅是其中一員。這種思路最為誤導之處,就是它慫恿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物採取這樣的觀點:自然是被害者,而我們是侵略者。我不僅深信這是錯誤的,而且還會主張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當然,我們可以傷害特定物種,但我們無法傷害自然本身,就算我們想這麼做,其實也辦不到。且讓我解釋為何如此。
試想我們處於一個完全因自然之故而氣溫不斷下降的行星裡:除非我們趕緊做些什麼,否則到了二○五○年,許多區域都會冰封,使得農業不再可行;只有熱帶區域才有所謂的正常生活,而食物短缺與大量移民會成為現實,伴隨著毀滅性的後果。在這樣的處境下,我們該做什麼其實很清楚:挖掘煤礦,使用化石燃料,砍伐雨林,讓牛群盡量排出溫室氣體,丟掉自行車,並且駕駛耗油量大的汽車。人為的全球暖化會成為道德律令,而非災難。
這種情境顯示出,我們今日的生活並非本質上就是不道德的。它之所以不道德,是因為就目前的處境而言,它將會使得未來的生活相當艱困。相較之下,奴役、種族主義與性別歧視在本質上就是不道德的。或許你可以想出某些思想實驗來證明它們暫時是必要的,不過你必然會遇到某些情境下顯示它們是小惡。不過,以地球正在冷卻的例子來看,留下大量的碳足跡並非小惡,甚至根本不能算是邪惡。
現在,你可能想要爭論這一切並非屬實,而且我所說的這一切本身就是錯誤的。簡略而言,這就是「極端環保人士」所持的觀點。不過,許多人並不覺得這種觀點站得住腳,而且目前絕大多數的人也沒有因此覺得我們正朝著錯誤的方向發展。如果你的觀點是如此,那麼你就得證明為何摧毀雨林之類的事情本身是錯的。但為什麼呢?答案必然會是我們沒有權利去摧毀地球、自然棲息地之類的原則。
這類論證總是讓我們陷入極端的兩難。如果我們認為失去棲息地之類的事情本身就是錯的事,那麼我們只會得出一個怪異的結論,那就是自然本身出了問題。因為生物棲息地會隨著時間流逝而完全改變,物種也會滅絕。舉例而言,從古到今有九九.九九%的物種到現在都已絕種。
另一種主張則認為,這些狀況如果是自然發生的,那麼沒什麼好怪罪的,但如果是因為我們使之加速,或因為我們改變了自然過程,那就不對了。這樣的主張實在荒謬,而且我可以列出一堆理由。首先,我們原本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在這樣的意義上,我們改變環境的方式,就跟其他物種一樣自然。而且,其他物種確實可以完全改變環境,例如蝗蟲,牠們可以讓數千平方英里的植被變成荒蕪一片。
要說人類與其他物種所造成的改變實屬不同,其實完全說不通,因為歸根結底,萬物都在演化,終將趨於均衡。如果這就是事實,那麼我們無法加以改變。不管我們做了什麼,自然總是會找出適應的方式。它或許會以減少生物多樣性的方式來適應,甚至可能讓我們滅絕,不過在此受到傷害的,並不是自然,而是我們人類。
然而,就算我們能夠接受把人類與自然截然二分這種可疑的區別,那麼為何我們可以接受自然造成的變遷,卻無法接受人為的變遷?造成變遷的原因其實無關宏旨;真正重要的是變遷究竟是好是壞,而我們根本無從判定對地球而言到底是好是壞。這個星球就只是存在著。早在數萬億年前人類尚未出現之時,這顆星球就沒有生命相伴而存在著,而且當我們滅絕之後還可能繼續存在數億年以上。「我們有能力傷害地球」的想法,並不會讓我們變得謙卑,這其實是一種傲慢。假設從地球的角度來看(由於沒有意識,所以地球當然不可能有什麼看法),我們充其量不過是在比我們碩大無比且其歷史超乎理解的東西上,短暫發生的騷動而已。自然並不在乎我們對它做了什麼,因為它既沒有思想也沒有感覺,就算它有,它也根本不在乎。
誰的環境?
我在之前已經論證過,把環境議題當成人類對地球造成傷害的問題來處理,實在是大錯特錯。不僅如此,這種錯誤想法還可能帶來實踐與道德上的嚴重後果。縱容對自然的浪漫情懷使人們偏袒環境勝過居住其間的人類同胞,是極為不道德的。在想到基改作物、核能電廠、全球暖化與臭氧層破壞之類的議題而覺得自然該受到保護之時,我們必須捫心自問的最重要問題是:有知覺、感受的生命,尤其是人類,會如何受到衝擊?全球暖化的問題,其實並不是地球正在蒙受苦難,真正受苦的是那些因為洪水氾濫、無水可用或遍地飢荒而痛苦的人們。所以,如果我們任由想要保護自然的思緒導引,以致認為植物要比人類來得重要,那麼就真的大錯特錯了。
在這樣的意義下,我們必須保護的並不是環境本身,而是我們的環境。真正重要的,乃是讓地球適合人居。雖然為了自然本身而尊重自然似乎有其價值,但在實際上,它可能會讓我們誤入歧途。
本文節錄自:《如果沒有上帝,想做什麼都可以?》一書,朱利安‧巴吉尼(Julian Baggini)著,李尚遠譯,聯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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