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防部長孫震在立法院答詢有關戰機採購進度時指出,若非立法院通過有關戰機採購應有工業互惠合作(Offset)的決議,站在經濟學家的立場,他並不支持工業互惠合作,且認為工業互惠合作方案會增加採購成本。孫部長的答詢令人愕然,但也正可為國防採購互惠合作(或對沖條款)遲遲未能落實做了註解。
「協議」矇騙國人
我國採購F16及幻象2000戰機,先後都在前年十一月間簽約定案。然而至今一年半,有關戰機採購的工業互惠合作協議,除了去年秋天由洛克希德總裁與工業局長王覺民簽了一紙協議,表示洛克希德願以六億美元做為互惠合作承諾額,且派了一組評估人員來台評鑑我國航太產業實力,並邀集該公司部分下包商於五月初來台考察外,實質上,我國戰機採購的工業互惠合作,不論政府或民間產業,至今未獲得絲毫利益。
洛克希德公司明顯地是採取拖延的策略,我政府則跟著裝傻,以洛克希德公司與王覺民的「協議」矇騙國會,完全忽視該協議尚待依照美國國內相關武器輸出管制法規,並由美國國會批准始得生效的條款規定。而該公司派出的一組評估人員來台訪察,一行人處處受到台商盛情接待,評估一事本身竟然要折算五億餘台幣,從工業互惠沖銷額中扣抵,我政府面對如此不合理的沖銷乘數,竟然也能接受。
事實上,目前國內航太廠商都擔心,由於我政府戰機採購所獲之工業互惠額度既無細目,又無對方政府批准,更遑論執行細則與違約處罰條款。何況真要執行,將來還有驗證程序及核可諸道關卡,有否訂單也是問題,這些若無政府強有力交涉,所謂戰機採購互惠沖銷六億美元額度,最後只是具文罷了。
目前國防部把交涉談判工業互惠合作細目的責任,推給了經濟部工業局的航太小組。一則因為該小組階層太低,再則國防部違背立法院的附帶決議--「在未達成具體工業互惠合作內容,且未經美、法政府批准以前,不得繼續付款」的決議,持續撥付賣方戰機款項,使得航太小組毫無籌碼向外國廠商爭取實質互惠合作承諾。
各國國防採購附帶的工業互惠方案都在半年內落實執行,我國情況目前已過了一年半,連互惠細目都末達成,國防部主其事者未能敬事,實為主因。
一再浪費民脂民膏
各國國防採購所以積極爭取工業互惠合作,實因其帶來技術移轉或零附件生產,從長期看,不只有利國防先進技術生根國內,更能降低該項軍品的後續零件整補成本,有效提升戰備。所謂工業互惠合作會提升採購成本,實為誤解,那是因為我國未能先利用廠商競爭,爭取有利條件,而逕行同意美國政府軍售之結果。國防部主管對Offset誤解尚不僅此,甚至連其內涵都只認為唯有零組件承包生產一項,實則各國實例中不乏人員訓練、技術移轉甚至以貿易或投資來沖銷的。
他國戰機採購,不但享有局比例的互惠沖銷額度、共同合作生產、免費人員訓練,甚至還包括長期免費租借F十六戰機填補戰力空隙,我國連租借老舊T38教練機都得額外付錢。而在八十四年度預算書中,更看到空軍送人赴美做二代機換裝前置訓練,還得額外負擔七億多台幣。納稅人的辛苦錢就這樣一再浪費,我們的國防部實應該痛予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