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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讚國:記者怎能照章辦事?

李慧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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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菊

199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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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讚國:記者怎能照章辦事?
 

本文出自 1994 / 6月號雜誌 第096期遠見雜誌

問:你認為席揚一案是單純的刑事案 或的確涉及妨害新聞自由?

答:記者只要不是用錢買、直接到辦公室開抽屜去偷,都是正當的,何況大陸對「機密」的定義很模糊。

但是,從大陸的角度看,當然不是新聞自由的問題,因為大陸的新聞媒體多控制在黨手裡,他們根本沒有什麼新聞自由不自由的問題。

曾有一個中方官員事後說,記者只要「照章辦事」就沒問題。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新聞自由--在大陸允許的範圍內,才有自由。這個觀點是西方、香港,甚全台灣媒體、輿論界無法接受的。

問:整個事件引起另一個話題,就是報團本身在大陸的投資、商業利益,會不會影響到媒體負責人對新聞專業的承諾?

答:我想這也無法避免。香港報團中,就屬明報、星島在大陸投資最大。既然已在大陸投資,就很難把言論和商業利益完全分開。但我認為,言論沒辦法不受影響,新聞處理卻仍應客觀公正。

中共現在已經學會用商業手段控制香港許多事務。許家屯(前香港新華社社長)在回憶錄都說,有必要時,他們可以撤回中資企業的廣告。平常請吃飯等,更是平常事。

又例如衛星電視最近為了進入大陸市場,跟北京妥協,中止跟英國國家電視台(BBC)的合約,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問:在這種情況下,負責大陸線的記者,壓力恐怕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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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現在已經很大了。從席揚案件發生後,香港新聞從業人員一直要求北京該訂出一套標準,讓他們遵循。這是很不應該的事。

因為,如果真的訂出這套標準,要不要遵守呢?要不要完全依照大陸那一套思考邏輯去採訪新聞呢?這等於將北京對傳媒的控制行為合法化,有點病急亂投醫,記者把獨立性格給放棄了。

問:那麼,記者該怎麼自處呢?

答:記者本來的職責就是追求真理、發掘事實;採訪大陸新聞的記者應該有坐牢的心理準備。只要是為了真理、事實,只要站得住腳,真的不幸要坐牢,也該受了。

問:這會不會太苛求記者?

答:對,也許有點強人所難,但如果香港的新聞媒體能夠團結,對九七後的新聞自由也不必太悲觀。

可惜的是,香港新聞媒體一向左、中、右分得太清楚;所以新聞自由無法制度化,而且深受立場問題干擾。這一次的席揚事件,倒使得記者比較團結,但仔細看一些報紙的反應,尤其是走大眾路線、娛樂取向、發行量很大的幾家報紙,他們根本無所謂。因為他們根本不關心政治事務。

這也跟歷史有關,由於殖民地的統治,香港沒有民主,但卻享有自由。如果九七之後,連這個自由也喪失,那實在是對「祖國」的大諷刺。

如果香港媒體可以團結,九七之後可以撐下去;可是依我看,他們已被各個擊破。席揚事件,無疑是對明報的最後一擊。

(李慧菊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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