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小時候我和其他人一樣,也有善惡之情。遇到自己喜歡的事情,我不捨晝夜地去做;逢有不喜歡的事,則棄之如敝屣。
有一天,我的師祖卓塵長老對我說:「你喜歡的事情,固然要去做,但也應該有所節制;你不喜歡的事情,如果對他人有益,你也一樣要發心去做。」從此,我開始努力嘗試著去做一些雖然不是自己所喜歡,卻能利益他人,與人為善的事。
出家以來,我一直不擅長佛門很重要的經懺佛事,但是為了幫忙遠地的師兄,我常常披星戴月,翻山越嶺,一天走上一百多華里的路程,只為了趕赴一場超度佛事。如是達數年之久,我經歷不止百台的焰口法會。在耳濡目染之下,我學會了各種犍槌梵唄,也熟悉了法會懺儀的程序,少年初學的我,由此體會到佛教自利利他的方便所帶來的法喜。然而對於當時一般寺廟趕赴經懺、度死重於度生的情況,我始終不以為然。
三十年前我創辦壽山佛學院時,為了籌措資金,我也曾打破往例,在太平間通宵達旦為亡者誦經超薦,我不覺得勉強,也不以為辛苦,因為我是在為眾生累世的慧命募集道糧。如今眼見一間間的佛學院成立了,數以千計的佛子在畢業後為佛教奉獻心力,我深感欣慰。
法音宣流
我向來沒有音樂素養,也毫無高歌吟唱的雅興,但是為了使正信的佛法能在寶島順利弘揚開來,我將滿腔的弘教熱忱一傾而出,寫成詩詞,請人譜曲,我還組織佛教聖歌團,延聘老師教唱,到各地去高展歌喉,居然廣受歡迎,而深奧幽玄的法義在輕快悠揚的樂聲詮釋下,迅速地深入人心。後來,我又陸續舉辦佛教梵唄歌唱比賽,以及梵音海潮音演唱會、錄製佛教音樂唱片、發行錄影帶。都獲得廣大的迴響。
我曾在大陸金山寺、天寧寺的各處禪堂參學,在禪七中,我雖然曾經體會甚深禪悅,但是並不主張槁木死灰般的冥坐冥想,我以為真正的禪味源自心頭,而不在枯坐。儘管如此,為了攝受不同類型的眾生,我不但舉辦了多次的禪七法會,並且在其他如短期出家修道會、教師佛學夏令營、大專佛學夏令營等活動中,設立禪坐課程,藉著這項活動也激起不少學員的向道之心。
過去,一位密宗的仁波切曾對我說,學密要有十年顯教的基礎,否則容易走火入魔。後來,我入世布教,也不倡導修密,但是,我並不予以排斥,我反而主辦顯密佛學會議、禪淨密三修法會,我想藉著這些活動,來促進各宗派彼此的瞭解,團結佛教的力量,以達到益世度眾的成效。
屬於大眾
我自幼家境貧寒,出家以後,在叢林參學,物質更是缺乏,不但經常三餐不濟、不得溫飽,身上的衣襪也盡是撿同參道友們千瘡百孔的舊物來穿著。在如此艱困的生活下,久而久之,遂養成我不上街購物的習慣,但是,當我領隊至澎湖等離島布教,或者率團到國外弘法時,為了廣結善緣、給人歡喜,我總是率先掏錢購買當地小販兜售的紀念品。
我原本生性內向,不喜多言,我樂於寧靜自處,觀察思惟,然而,當我踏入紅塵濁世,發覺世間需要佛法的滋潤時,我不再沈寂無聲、閉關自守,我開始走進社會,接觸群眾。我一改羞怯的本性,在台上講經說法,在台下接引信眾,以佛法直理喚醒迷惑的眾生。
四十年來,我日與群眾為伍,我沒有自己房間的個人鎖匙,我沒有一封不可給人看的信函,我沒有不給人知道的行蹤,我時時刻刻都屬於大眾所有,我雖然犧牲了個人獨處的時問,但是也因此長養了我些許的慈心與願力。所以,我閉過關,但我不主張一定關閉修行,我曾持「過午不食」,但我不主張一定過午不食。我認為真正的行者應該是人間的菩薩,社會大眾第一,不要把自己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問題,看得太過重要。儘管如此,我並不拘泥己見,我不但建立了幾座設備完善的關房,還曾經幫別人護關,並且親往探視正在閉關的後學,指導他們所遇到的障礙。
我從小吃慣了粗茶淡飯,再加上生性疏懶,連三餐都崇尚簡便。平常,我只要有一碗茶泡飯、一道小菜,心中就感到非常滿足。可是我每到一地弘法,信徒們總是熱忱供養佳餚果蔬、瓊漿玉液,往往前一餐的飲食還未消化,第二餐的邀宴又接踵而至,如是周而復始,心中常引以為苦,但為了給對方歡喜,我只好勉強自己的不喜歡,接受邀請。
隨緣
弘法行程中的送往迎來也是一苦。我向來害怕驚動別人,所以喜歡悄然來去,然而往往事與願違。記得四十年前我住在宜蘭及台北,每次南下到高雄講經時,信徒們總是請了樂隊,一路吹打,浩浩蕩蕩地到火車站來迎送,後來為了避免路人訝異,我只得改搭夜車,信徒們還是不辭勞苦,趕來接送。
直到現在,所到之處,無論是國內、國外、城市、鄉村,善男信女們的隆情厚意依然有增無減,他們或持鮮花素果頂戴相迎,或請警衛軍隊一路護送。一九九三年七月,我到俄羅斯成立佛光會,廖泓毅先生竟然請了六名秘密警察,護送我到聖彼德堡,一路來回不離我半步。看到大家為我如此辛苦忙碌,心中實在過意不去,可是想到自己如果一味拒絕,也不盡合乎人情,所謂歡喜與不歡喜只得隨緣。
動靜皆宜
我不喜歡出名,但是近二十年來,我頗受盛名之累;我不喜歡理財,但是我必須為了佛教的建設而運籌帷幄,周轉募款;我不喜歡計較,但是我不能因循苟且、積非成是;我不喜歡權力,但是我理應為了正義而主持公道。我奉行老師的訓示,以歡喜的心情,做了許多並非自己所喜歡的事,悠悠歲月,就造樣過著人生。
那麼,我究竟喜歡什麼呢?我擁有動靜兩方面的嗜好,終以因緣不合,而埋藏心底,例如:
我自幼喜歡隨手塗鴉,將見聞思想賦諸筆墨,及至年長,我立願以文字般若弘揚佛法,不意事與願違,繁忙的弘法行程使我不得不割捨我的興趣。但我並不覺得可惜,因為一失必有一得,一得也必有一失,我從信徒聞法欣悅的表情中得到了最大的滿足。
我才六、七歲時,就很喜歡游泳,我能在水中數小時而不沈沒,出家後最苦的事就是與遊泳絕緣。我喜歡籃球等運動,在佛學院就讀時,沒有體育課程,我曾經偷偷地自製籃球架,因而險些被院方開除。剛到台灣時,民風保守,我帶著學生去打籃球,不料學生卻一直躲避。我非常感慨,我做學生時,老師不准我打球;我做老師後,學生不敢打球;我只有徒呼奈何!
近五十歲時,我才在佛光山東山頂上建了一座籃球場,可說是我一生中最喜歡的事了!每天傍晚,我與沙彌們搶球上籃,玩得不亦樂乎,美中不足的是,經常比賽到一半,侍者一聲通報,我還得和著汗水,披上長衫,趕赴客堂去會見訪客。近幾年來,海內外奔波講經,席不暇暖,我只好放下喜歡的運動,仍然和一些不喜歡的事周旋。
現在社會上流行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雖然是短短的一句話,也正是社會亂相的根源。
不為自己求安樂
佛陀早在二千五自多年前,發現宇宙相互依存的緣起真理,因而在華嚴會上,呼籲佛子:「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誠然,快樂是我們所追求的,但是當眾生仍在火宅苦海中掙扎沈淪時,我們怎麼忍心耽於安逸?甚而還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上呢?我畢生沒有享受過自己的喜好,反而終日孜孜矻矻於自己原本不喜歡的事情上,但是我過得很充實飽滿、法喜自在,這樣的體驗使我更加肯定了佛教犧牲奉獻的人生觀。
喜歡的,不一定是好的;不喜歡的,也不一定就是不好。人生在世,有時要犧牲自己的喜好,把興趣轉為責任,去做利益大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