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立法委員選舉當中,政商關係成了議題的焦點。有人打著反金權、反立法院財團化,甚至反金權政治的訴求;但政府部門都不斷強調絕無反商情結,甚至強調助商都來不及,怎麼會反商。這種南轅北轍的政商觀點,正好凸顯出舊有政商關係似乎已到了須改弦更張的地步,只是未來的政商關係到底又該如何定位呢?
其實,在政治全面開放之前,政治與企業間的關係基本上是有默契的。亦即中小企業與政治保持相當疏遠與冷漠的關係,但是大型企業卻與政治維持著合諧,甚至幾近合夥人的關係。
先就中小企業來看,台灣中小企業的特點,不僅表現在其家數達九0%以上(事實上大多數國家均如此),更重要的是,他們在直接出口上的貢獻約占六成比重的分量。
小的吃外面,大的吃裡面
這些為數眾多,以裝配加工出口為主的中小企業,一方面固然沒有來自政府太多的照顧,類似出口補貼的措施並不多見;另方面他們的稅賦負擔相對也非常輕。因此,從政企間的權責關係來看,可以說彼此冷漠,但也互不相欠。換言之,中小企業頗有「放牛班」的意味,但難能可貴的則是他們對市場的變化反應敏銳,而且是完全自發的。
然而,大企業與政府間的關係就大不相同。政府對這些企業提供局度保護的內銷市場,他們自然也必須在稅負與政治活動經費上回饋。所以說雙方是一種合夥關係。只是,當時由於政治權力的集中化,連帶經濟資源亦由政府高度支配。因此,企業對立法少有置餘地,重要的利益來源大多取自行政權力。
但是,這樣的關係隨著外貿長期出超而發生變化。首先美國的強大壓力,要求調整匯率並開放國內市場。如此一來,不但使中小企業的加工出口受到威脅,同時也使大型企業的內銷利益受到影響。對中小企業而言,由於政府一貫的放任態度,自然使他們必須另謀生路,因而紛紛步上出走海外的路子,雙方關係依然疏遠。至於,大型企業則不然,在內銷利益受影響的情況下,政府被迫把過去由官方獨占的領域,如金融和航空開放給民間,意在繼續爭取他們的合作與支持。
在這一過程當中,大型企業主動爭取自身利益,甚至與其他財團產生利益競逐,遂使原有政商關係發生質變。除了沿襲過去透過行政權力以維護利益外,介入規則的訂定以保障權益,成了另一個受重視的管道。這正是金權、政治進一步結合的背景。
重新定位政商關係
面對此一新的政企背景,如果在立法與行政上不能和企業維持適當距離;社會將會陷於「競逐租金」(rent-seeking)的困境,不但阻礙了社會進步,而且所得、財富的分配還會惡化,並將再度激化反商情結。
然而,在政治、經濟資源全面開放之際,若欲阻絕企業的影響力,亦不切實際。未來可被接受的政商關係,應該是容許其經由利益團體形式而爭取立法上的權益,但不允許其透過行政上獲取個別利益。只有這樣,政商間的關係才可以在透明化的狀況下受到應有的監督。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