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用心良善的捨本逐末之圖

張作錦
user

張作錦

1992-11-15

瀏覽數 12,000+

用心良善的捨本逐末之圖
 

本文出自 1992 / 12月號雜誌 吳舜文傳

謝世不久的日裔美國參議員早川雪,也是一位語言學家。他把毫無「可讀性」的語言學問題,寫成幾本暢銷書。他說:雖然禽獸也有叫聲,但只有人類發展出語言這種符號,來表達他們神經系統內繁複的反應和變化。不過他也指出,一個符號和它代表的事物間,並不一定有聯帶關係。有人說:「我餓了!」可能他一點也不餓。

依此類推,可以舉出很多例子:

某黨說,他們來自群眾,最能代表民意,也最尊重民意。但是當一次民意測驗的結果使他們不滿意時,就立即翻臉;先是罵測驗不公,後是罵那些受測者都是落伍、保守分子,算不得民意。

某黨說,他們的主義是世界上最最好的,他們要忠實地履行。但是土地稅要照他們的主義「漲價歸公」來辦時,可就拖拖拉拉不願意幹了。

力氣要花在前頭

眼前還有一個現實而明顯的例子,就是政府口口聲聲說重視交通安全,但實際上根本不重視。

九月二十一日,一名醉漢在台南市無照駕車,衝進上學的學生群中,使二十七人輕重傷。醉酒,無照撞傷二十七人,這樣的案情真是駭人聽聞,可是我們的各級官長無一人吭聲。原因是這些孩子福大命大,「居然」一個也沒有死。在咱們這兒,一定要像「火燒娃娃車」那樣,死了一大堆人,這時長官們才紛表「震怒」,一窩蜂地跑到現場,慰死、懲凶、塑像,以示「作之親」。不過「善後」工作無論做得多麼好,終究「後」了一些,而且淒淒慘慘,怎麼樣也不能算「善」。要把力氣花在前頭,省下人命來才值得。

九月十九日,本案發生的前兩天,報紙上登載一則消息:美國加州通過一項法案,有醉酒駕車前科的人,法院要強制他們在車上安裝一種特殊裝置,當醉酒者呼吸時的酒精濃度超過安全標準,車子就鎖死不能發動。這不僅救了當事人,也救了無辜者。這項裝置,最長要裝三年,每年要七百元。世人每誤認山姆大叔都很闊綽,實則多數美國人日常生活並不比你我寬裕,七百美金是一筆數字,不能不精打細算一番。所以加州政府估計,明年七月法案執行後,酒後駕車的案子將立即減少一半。

美國近年來遏阻酒後駕車頗為努力,很多州都立了家法,包括:

提高允許喝酒的法定年齡;

只要2,880元,雜誌+亞諾納25吋行李箱一次帶回家!

從前酒後駕車只罰錢,現在則要坐牢;

從前只罰醉酒駕車者本人,現則禍延請客的主人或酒店的酒保,一體連坐。

事實上,美國不僅嚴格限制酒後駕車、對一般駕駛人也管制極嚴。後者犯規,除了罰錢之外,還要強制你去上交通安全的課、你的汽車保險費會大大提高、記點到一定的程度就吊扣你的駕駛執照。最嚴重的還是有責任事故的民事賠償。如果你撞死了一個三十歲的人,他本來應工作到六十五歲退休,你可能要為他的孤兒寡婦做三十五年的苦工。你有膽量,就撞吧!

零車禍日,說零就靈?

美國並不經常高唱「交通安全」,但是它的典章制度和認真執法,都保障了安全的交通。反觀我們,不從根本的立法和執行上著手,只會「宣傳」,今天什麼「交通安全周」(另外五十一個禮拜怎麼辦?),明天什麼「交通禮讓年」(怎麼禮讓?綠燈亮了我能不走麼?),後天又是什麼「零車禍」(那一天做到了?說零就靈?)。凡此種種,都是用心良善的「捨本逐末」之圖,結果是車禍愈來愈多。

去年全年車禍四千七百二十九件,死亡三千三百零五人,受傷四千三百零八人。平均每天車禍一二.九五件,死亡九.0五人,受傷一一.八人。而今年一至四月的車禍,件數和傷亡人數都比去年同期增加。

誠然,如果我們要求一個民主的社會,就不能指望有一個萬能的政府。很多事,包括交通安全在內,也要我們自己盡力。不過民眾個人不能代替政府行使公權力,制訂法律而又落實執法是政府無可推諉的責任,它必須保護車內和車外的人。大家還記得王曉民嗎?那個指揮北一女樂隊的大女孩,民國五十二年九月十七日被車子撞成植物人,躺在床上進入第三十年了。誰想到她父母親是怎麼熬過來的--其實還沒有「過來」啊!

我們中國人常說「人命關天」,自認是講仁義道德的民族,看看我們日益增加的血淋淋的車禍數字,這些話還能說得出口嗎?除非用早川雪的話來解釋:一個符號和它所代表的事物間,並不一定有聯帶關係。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