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許多公共政策都必須應用專業知識,而不再能以簡單的原則或是直覺好惡遽下判斷;舉凡發展航太工業、興建核能電廠,或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急迫性政策無「法」推動
專業政策在制定時需要考慮民情,在執行時需要有理性的監督,這些目標都需要有專業人員參與,方能達成;民意代表動輒主張公民投票,企圖以「流動」的「民意」取代專家意見,其實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
由於台灣已不再擁有低廉工資與和諧的企業環境,為保持國家的競爭力,發展科學與技術是一條重要的出路。雖然工商業者與行政部門均已有此體認,但除非國會也能積極配合,力求提高立法品質,否則許多具急迫性的政策與措施,仍將面對無「法」推動的窘境。
在各種專業公共政策中,科技政策一直是民意代表極感吃力的一環。近年來國家各項重大建設陸續推動,行政部門延攬專家學者參與擘畫,政策品質已有長足的進步;相形之下,立法機構對專業事務就更顯得心餘力絀。
有人說科技是中性的,不應與政治混為一談。這應是針對單純的科學與技術而言。科技一旦涉及應用,不可避免會因資源分配而與政治產生交集。由於科技資訊的來源與判斷很難做到絕對的公正與客觀,因此科技政策常潛伏著許多被政治化的機會。
以美國為例,油價下跌雖對東部工業州有利,卻與盛產石油的德州利益相違背。類似的衝突近年也出現在國內,例如興建石化工業區或廢物掩埋場的爭執,均有賴專業知識,才能釐清問題的本質及糾葛。
讓公正的第三者參與斡旋與遊說專業政策,在國外有明確的制度可循;這套制度需要透過專業,以團隊力量長期運作,而非聘用一、兩位顧問,做些蜻蜓點水式的指導便能成功。對於習慣示威抗議的民眾,這麼做似乎緩不濟急,但它能讓有科技「意識」卻無科技「知識」的立法者迅速進入狀況,不但有助解決紛爭、尋求妥協,也是民主政治長治久安的基礎。
學界菁英協助政策諮詢
美國國會堪稱是成功運用這套制度的典範。僅眾議院「科學太空與技術委員會」即擁有八十位專職助理,其中三分之一具備理工科系碩士以上學位;他們接受全美各學術機構贊助薪資,負責評估、彙整科技公共政策,以供議員問政使用。
該委員會每年平均交出逾三千頁的文字報告,對一般法案的科技意見簽註,也多達五百件以上。
這個委員會最值得稱道的地方,是它分散經費來源,並且維持組織的超然獨立。委員會的創始者是美國國會的「技術評估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簡稱OTA)。
OTA早年即為了斷絕利益團體干擾,率先接受公益社團「美國科學進步促進會」(AAAS)所設的「國會科技獎助金」,用以支付議員助理的薪給。這項贊助因成效良好,第二年即擴大為徵召休假中的大學教授與高級研究人員,接受各學術團體補助,進駐華府為國會議員從事政策諮詢服務。二十年來,響應這項計劃的學術機構,專業領域自機械、物理到心理與兒童教育,大家的共同理念都是希望藉提供專業知識,確保公共政策的立法品質。
被徵召的專家,雖都是產、學、研各界的資深菁英,但徵召期間一律定居華府,且年薪僅及大學新進助理教授水準,目前猶不足三萬美元。服務任滿的專家,多數返回學校或產業界,少數留在行政機關主導科技政策的規畫,對累積經驗幫助極大。研究公共政策的社會學者均極稱許此一制度,並肯定其對高難度的科技政策在立法階層所累積的貢獻。
專業倫理加團隊力量
美國的經驗證明,專家問政絕非空中樓閣,但務必徹底擺脫利益干擾,透過專業倫理與團隊力量,才能步上正軌。「政客為贏得下一次的選舉,政治家關心下一代的福利」,我們看到這些專業人員願意擱置個人工作,以服兵役的心情投入複雜的政治運作,放下身段,遵守團體紀律,其事業格局已然浮現出政治家的恢宏氣度。
德國國會多年前倣效美國的作法,也與民間專責機構簽約,嘗試科技政策的外部評估作業;英國則起步較遲。三年前才開始急起直追。
去年五月,美、英、德三國的主事官員,應我國行政院科技顧問組邀請,來台參加一項「科技計畫評估研討會」。主辦單位原期望藉此喚起立法院對科技政策的重視,所以事前曾廣泛徵詢立委對成立類似機構的需求及興趣,可惜當時的國會根本無暇思及公共政策,不但研討會所邀立委無一到場,國內的與會代表更完全來自行政部門與執行單位,終使研討會的美意大打折扣。
若說立法院全然不關心科技政策,或許未見公平,但目前我國立委僅有兩位助理可領取公費協助問政,人力與素質都不易維持,財團與利益團體因此有機會,以支持助理的名義與立委建立關係,表面上雖是政治捐獻,實則難免在重要關頭干預立法。立法委員犧牲公信力換取問政資訊,看在選民眼中,其是一種「養癰貽患」的短視作法。
正因為目前這種困境,立委對科技事務往往只能做原則性的發言,上焉者偶爾挑剔細目,下焉者鎮日無的放矢,稍涉爭議便以召開公聽會的方式蒐集民意。事實上,公聽會在國外僅是建立書面記錄的一項公開活動,議員及幕僚在公聽會前均早已充分了解雙方意見。反觀國內,舉辦公聽會卻成為撿取現成問政資源,甚至借題作「秀」的捷徑,委實令人搖頭嘆息。
為避免利益衝突,對國會進行遊說與協助評估政策的機構,當然不宜由行政單位代為催生;但在目前的國會生態下,要寄望立法院主導推動,不僅機會渺茫,即使僥倖成功,也難逃利益團體的干擾。因此如何借重民間學術團體,透過專業倫理與團隊精神,建立制度,是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
提升公共政策品質
優秀的民意代表,首在有能力凸顯問題,但在修正政策的優先次序與方向等方面,則應仰賴具備專業知識的幕僚人員。隨著社會日趨專業化與多元化,決策錯誤的代價已愈來愈昂貴,納稅人要求決策過程公開透明的呼聲也日形高亢;此時此刻,組織公益性基金會,為國會進行科技政策外部評估,其必要性已十分明顯。
當然,我國因國情不同,先導性科技研究與美國不能相提並論;由民間力量建立科技政策評估制度,仍應將重點放在科技應用與相關的產業發展及社會政策上。總之,在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大前提下,妥善規畫的科技政策不僅是創造第二個「台灣經驗」的保證,更可因此提升公共政策品質,建立議會尊嚴及秩序,使我國邁向高品質的民主社會。
(蔣重光為工研院材料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