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為台灣蘋果專賣店Studio A)
法國新聞社(法新社)日前報導,在法國有七間專賣店(Apple Store)的蘋果公司,因為經常要求員工在打烊後留下來打掃,遭到員工向法國國家工會投訴,巴黎法院已經做出判決,要求蘋果賠償一萬歐元(台幣38萬元),並強調如果再犯,每次得加罰5萬歐元。
美國科技網站The Verge報導,根據法國勞工法,企業或公司只能要求員工在早上六點到晚上九點間工作。假使政府認為在額外時間工作對維持經濟發展及社會服務有必要性,則不在此限。法國蘋果的問題在於要求專賣店員工,晚上九點營業時間結束之後,再留下來兩個小時打掃和清理店面,並為隔天的營業做準備,這點不受法律認可。
雖然被員工投訴、告上法院,但是能在蘋果公司上班,就算不是在總公司設計研發,只是在零售店打工賺錢,還是全世界最令人羨慕的工作之一。
《財富》(Fortune)雜誌2013年度最令人佩服全球企業50家,蘋果公司穩坐第一名寶座。根據統計,蘋果專賣店目前全球有400家,去年第四季的顧客總人數為1億2000萬,平均每店的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成為全美最賺錢的零售商店。
最近有外國媒體分析了在蘋果專賣店打工的八大好處,除了新產品上市時,不用排隊就可以在第一天「入手」;蘋果還提供「員工購買計畫」,減價買蘋果產品。
外電報導,蘋果員工購買計畫規定,每年一次,員工買電腦可減價25%;買iPod和iPad,減25%;大部分軟體,減50%。上班滿90天,買iPad可獲250美元補助;買Mac電腦,獲500 美元補助。
在蘋果專賣店打工,還可以減價買蘋果股票。員工要買公司股票,可以比較當天和六個月前的股價,挑選較低的股價,然後再付股價的85%。
此外,和一般「打工族」較低的時薪相比,蘋果算是比較有良心的。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去年曾經一口氣幫專賣店店員加薪25%。(朱乙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