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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恆
199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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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91 / 11月號雜誌 第065期遠見雜誌
台灣社會正面臨觀念的轉型期;公眾人物「隱私權」的爭議,已由歐美波及到台灣。到底公眾人物有沒有「隱私權」?它的範圍是多大?
新聞界有沒有權報導?要如何報導才不觸及誹謗?社會大眾對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又應如何看待?這是一個值得正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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