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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季剛:不能只當設計師,還要當銷售員

成名後在台首度公開演講

王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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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珍

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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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季剛:不能只當設計師,還要當銷售員
 

本文出自 2014 / 5月號雜誌 90後,你在想什麼?

當天800座位座無虛席。光是觀眾提問單就厚厚一疊上百張,可見對他的好奇。論壇中他還透露不少不為人知的逗趣小祕密。

例如每當新一季的服裝發表會,他走出伸展台謝幕時,步伐總是又急又快,畫面像是被按了快轉鍵。為什麼呢?他半開笑地說,「因為啊,累死了!實在很想趕快回去睡覺!」

吳季剛說,時尚表面風光華麗,但設計師真正的工作內容,90%都是台上看不到的。每到發表會前,他連夜趕工沒有睡覺,平日也幾乎日日工作12個小時。即便如此,他最喜歡的地方還是工作室。

個性最大的特質是:好奇

吳季剛23歲就讀帕森設計學院(Parsons The New School for Design)四年級時創業「Jason Wu」品牌。他回憶,剛開始曾經非常辛苦,工作室只有一個員工,他在小房間裡自己包裝衣服,經費十分拮据。當時,好不容易有一筆訂單,買他50件衣服,但他花下大筆經費,衣服都已做好,沒想到那家店竟然倒閉。「從這次經驗後,我學會要和人先收保證金,」吳季剛說。

許多年輕設計師很有創意,但不知道怎麼經營品牌。吳季剛說,自己也是一次次從微小事情中學習。如今,他除了設計,也自己看財報、管行銷、社群媒體,他說:「當經營者和設計師,我兩者都喜歡!」

吳季剛說,自己的個性若用一個特質形容就是「好奇」。很多玩電腦的人會喜歡電腦拆開,看看電腦是怎麼組成的。他則從小就喜歡拆衣服,好奇衣服怎麼做成。

有多好奇?吳季剛又分享另一個祕密,他笑說到現在還不會開車,「我太好奇了,一定會一直看路邊的風景,這樣開車很危險!」以下是論壇與會後專訪精華:

從小就對「美」很感興趣

《遠見》問(以下簡稱問)

問:你很小就知道要當設計師,是什麼啟發你呢?

吳季剛答(以下簡稱答):小時候,我姑姑帶我經過到中山北路婚紗店時,我總是很好奇那些婚紗的細節。我會趴著窗子看,想像那些衣服是怎麼做成的?模特兒是怎麼立起來的?

大概5歲左右,媽媽帶我去一家內湖新開的百貨公司。我看到別人在玩紙黏土時,就想跟著玩。只是,別人都只是隨便做做,我卻做得很認真、我知道我自己想做出很美的東西。後來,我還跑去日本學紙黏土,得到教師證照。從這些經驗,我知道我是喜歡「動手做」的人。

問:你還沒拿到畢業證書就決定自行創業。帕森設計學院對你的意義是什麼?

答:帕森的訓練讓我在技巧層面更精進。不只是畫一兩件衣服,而是懂得怎麼讓一些點子變成一個系列。

學校教育是否必要,我覺得仍要看個人特質,每個人學習方式不一樣。例如,從小當家裡買回組裝家具或電器,我哥哥一定要看著說明書做,他就能裝好。但是我一定不看說明書,我一定是要先做,從錯誤中學。

像哥哥那樣的人,也許很適合學校教育,但我在學校成績都不怎麼樣。因此,以我個人特質來說,我並不後悔沒畢業,反而更急著創業。

做時尚 更多要看外面世界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問:你怎麼找尋靈感,怎麼培養品味?

答:靈感一定要外找,不能內找。即使是做時尚的,也要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因為世界上所有發生的事,都會影響這個行業。我自己有一個系列,就是我爸帶我去歷史博物館,看清朝的服裝、看那些刺繡所發想的。

問:你身兼設計師與經營者,兩者是否衝突?

答:我的確每天都在思考這件事。時尚和其他產業一樣,還是一門生意,成本與設計一定要平衡。就算秀服可以做得誇張點,但也要做大眾化的衣服。

我真的希望不只是在時尚秀,而是街上也有人穿我的衣服。不管一個設計師獲得多少榮譽,有人拿自己的錢買我的衣服,對我來說才是最大鼓勵。

設計與經營,我兩者都有興趣。以前的我可能只喜歡畫畫,但現在我則十分享受把一件事做到360度都周全。例如,從設計點子、型錄呈現、財務、銷售、怎麼透過社群網路溝通,我都會參與。

曾懷疑自己 但永不放棄

問:如今充滿自信的你,曾經懷疑過自己能力嗎?

答:懷疑非常多次。我記得,當我第一個秀完時,當時年紀還很輕,天真的以為做完秀就成名了。後來,我發現秀結束完後還蠻安靜的,沒引起討論。

2008年,《Vogue》曾舉辦一個新銳設計師獎,我當時很努力,但沒得獎。這些事情發生時,我都會懷疑自己。但是,到後來我發現這種事情一天到晚都在發生。想做好一件事,結果卻沒做好,這就是人生嘛!

不過,說到底我還是一個堅持到底、很固執的人。若我覺得作品不完美、沒有達到要求,我會永遠不願意放棄。

問:作為一個成功設計師的條件是什麼?

答:要了解時尚這一行不是做一兩年、甚至是十年就會有成績。羅夫.羅蘭(編注:Ralph Lauren,美國知名時尚設計師)曾告訴我,他從在家裡做領帶起家,一直到現在70幾歲,都還是每天去工作。時尚設計這件事,永遠做不完的。

當我得知衣服被歐巴馬夫人選上的那一天,我哭了半小時,眼淚擦了擦,一整天都在進行採訪。第二天,就回去工作了。對我來說,我最喜歡待的地方還是工作室。

我和員工說,這不是成功的巔峰,而只是開始而已。我們這一行就像拍電影一樣。當你已經有一部電影得了奧斯卡獎,下一件事是什麼?就是繼續拍一部更好的電影。

除了會設計 還要學銷售

問:對於年輕創業者,你有什麼建議?

答:首先,要有一個體認,時尚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光鮮亮麗。其實,我前三年就是在一個很小的房間裡,衣服都要自己打包,身體非常疲累,回家連衣服都沒有換就睡著了。

服裝設計也是一個產業,要做的事情和別的一樣。創業前,關於商業計畫,商業模型與風格都要建立。最重要的是,你要說什麼?衣服要傳遞什麼訊息?為什麼別人要穿你衣服?

此外,自己要當自己最好的代言人。不能只關在家裡默默做事,而是要出去讓大家了解,為什麼要做這些事?設計元素在哪裡?獨特性在哪裡?

以我來說,我通常會和時尚編輯、時尚研究者保持關係,因為,不能只當自己的設計師,還要當自己的銷售員。一直到現在,我每天仍在努力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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