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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通膨、供過於求 流浪律師問題令人憂心

錄取率增加46倍、薪水倒退20年

彭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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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杏珠

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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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通膨、供過於求 流浪律師問題令人憂心
 

本文出自 2014 / 3月號雜誌 不服輸的首爾

繼流浪教師、流浪博士後,近年來又有一個過去光鮮亮麗的職業,開始退色:台灣街頭出現了流浪律師。

幾十年以來,法庭上的律師辯才無礙,總給人「專業多金」的印象。曾幾何時,台灣的律師卻供過於求,有人取得開業資格後,卻接不到案子,只好降價搶生意,讓不少法律人不勝唏噓。

一位2012年底考上律師執照,2013年8月成為受雇律師的張曉薇(化名)比喻,她一直認為搭載律師的公車上,人人都會有舒適的座位,等到自己上車後,赫然發現不是那麼回事,還有人搶不到位置,「往車外一看,天啊,還有一堆學弟妹擠著要上車。」

廣設系所、高錄取率是主因

曾擔任過司法官、檢察官九年,後來改當律師,開業時間達41年的萬國法律事務所所長陳傳岳分析,自從政府大幅開放大專院校設置法律系所,加上考選部提高律師錄取率,才會開始出現流浪律師。

過去10年來,除既有大學院校的法律系所外,技職體系也陸續廣設相關系所。以民國101學年度為例,全國設有法律系所的大專院校共39個,系所達到113個,光是100學年度的畢業生就有4066位。

1987年以前,律師錄取人數多為個位數或二位數,是否該大幅放寬錄取名額,法界、學界爭論不休達50年。有一派主張應該讓律師「平民化」,才能服務更多人;並讓相關系所的畢業生有出路,這樣的訴求終於在2011年大解禁了。

那一年,考選部放寬律師高考錄取比例,將第一試、第二試錄取率提高到33%,最終錄取率為10.89%,每年市場新增近千名的律師。陳傳岳不可思議地說,沒想到爭執半世紀的問題,一夜間大開放,三年後就破壞市場供需平衡,也帶來嚴重後果。

根據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資料顯示,1962年、1963年才各錄取四名律師。累計1950年至1988年,30多年才錄取782人,平均每年只錄取約20人。但是2011年至2013年,卻平均每年錄取923人。

23年來 錄取率增加46.15倍

「23年間,年平均率取人數倍增46.15倍,」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國明說明,1950至1980年代,律師人數少,市場供不應求,可說是台灣律師最輝煌的時期。

今年40歲的立詳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林威伯指出,60、70歲的律師前輩告訴他,當時台灣經濟起飛,外銷產業興盛,念完法律系,馬上就有事務所重金聘請。哪個村落有人當上律師,就像考上狀元一樣光彩。

「以前的律師可以說享有榮華富貴,現在不再是榮華富貴的行業了,」林威伯說出了律師的今非昔比。

當律師人數愈來愈多時,雪上加霜的是,近幾年時值台灣經濟進入停滯狀態,案源變少了,導致流浪律師出現。「我無法接受流浪律師這四個字,卻真實發生了,」陳傳岳痛心地說。

根據律師公會全聯會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去年12月26日,全國擁有律師執照共計1萬3772人,7918人登錄執業,占比57.5%,有照但未執業的有5854人,且逐年增加中。只要律師年近千名的錄取率不變,問題會更形惡化。

律師收入銳減 薪資水平倒退20年

當人才供需失調時,最立即的衝擊就是收入銳減。根據主計處統計,台灣平均薪資倒退17年,令人驚訝的是,律師的收入衰減更多,至少倒退20年。今年58歲的林國明在台南執業20年了,但20年前的收入是現在的二至三倍,因為案件少了一大半。

在業界累積出口碑的律師林威伯也指出,目前台北一個法律案件約7、8萬元,好一點的10萬,也有降到4、5萬,新手連2、3萬都願意接。有某位執業6年的律師開價8萬元,還被客人回說太貴,堅持要砍價。

法界人士擔憂律師素質低落

收入倒退是事實,不過涉及的層面僅於律師個人,真正令法界擔憂的是律師的素質問題。過去律師的養成,只要通過資格考試,就能執業。1993年起,法務部為提升律師的訴訟品質,規定要完成1個月的基礎訓練以及5個月的實務訓練,且登錄為律師公會會員後,才能開業當律師。

但由於法務部人力不足,1993年就開始委託律師公會全聯會做律師職前訓練,過去人數不多時,還能維持師資與課程品質,但當受訓人數從2008年的402人增加至2012年的735人時,每位學生的平均訓練費也從1萬2139元降為7402元。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全聯會不諱言,訓練品質確實會受到經費影響,雖然研議想拉長基礎訓練時間為兩個月,並讓學員自付部分費用,不過落實卻困難重重。

知名學府畢業 受雇律師月薪3萬多

另外,最令法界擔憂的是,五個月的實務訓練是否能發揮真正效果?律師錄取人數大幅增加後,導致學生很難找到實習單位,全國前五大律師事務所合計一年頂多收取50名學生。

以萬國法律事務所為例,去年招收10名已是業界之冠,所長陳傳岳坦承,事務所也會根據所需來挑選學生,最好能具備專長與語文力,比較有機會進入大型事務所實習。多數律師事務所不想收實習生,在於要浪費時間指導,還要付薪水。現在形勢逼人,除了大型事務所願意給實習生3至4萬的薪資外,其餘都會打折扣,還有人為了完成實習課程,寧可不支薪。

甚至有學生到熟識的律師辦公室實習,一星期只去打兩天卡,「我們擔心實務訓練無法發揮效果,」林國明說。

當台灣的大學錄取率達百分百,全民皆是大學生時,律師界也正在流傳一則笑話:「不用多久,台灣滿街都是律師,最後會淪落到跟美國律師一樣,追著救護車跑。」由於美國律師過多,競爭激烈,車禍現場經常可見律師遞名片,承攬生意。

陳傳岳憂心地說,狀況持續惡化下去,將破壞律師界幾十年來建立的水平,說不定以後連律師都三餐不繼,要跑去當臨時工或清潔員。例如去年8月好不容易當上受雇律師的張曉薇,擁有台大法律系學歷,之前連投20家履歷後,才找到月薪3萬多的工作。「實在太多律師了,受雇律師的職缺更少,」上班後,才知道律師薪資不如想像中好。連知名學府的學生都會遇到求職瓶頸,更不用說其他學校的畢業生了。

律師公會聯合會建議,教育部應慎重審核法律系所的增設,加強系所評鑑,淘汰劣質系所。也呼籲法務部增加律師培訓預算,以維持受訓品質。而考選部也須設定律師考試的最低錄取分數。

其實,台灣到底需要多少法律人才,確實值得相關部會深思。不過律師考試畢竟只是執業資格考試,最終還是要回歸自由競爭機制,法律人取得執照後,仍須厚實個人競爭力,才不會被市場淘汰。

誰造成「流浪律師」出現?

相關部會為何有苦難言?

流浪律師議題,牽涉到法務部、教育部及考選部業務。對於法界人士的質疑,三個部會都有話要說。

例如教育部被認為是律師供過於求的源頭所在。但教育部指出,從民國97至101學年度只增設11個法律系所,102學年沒有增設。而增設系所多屬專業法律學類,如財經法律系、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及政治法律系等,都是社會欠缺的人才,且多以在職專班為主。招生名額也從97學年的5477名降至102學年的5123名,日間部學士班則減少11.68%。

重點是 台灣究竟需要多少法律人才

而被法界頻頻點名的考選部,部長董保城特地接受《遠見》的訪問說明,他指出錄取率劃在哪條線上,對考選部來說很容易,只要電腦設定好,馬上就能算出來。他呼籲各界應以宏觀角度看待,省思律師到底該扮演什麼角色?重點是台灣社會到底需要多少法律人才?

考選部每年要訂各項專技考試合理的錄取人數、錄取率,確實有困難。據悉2009年考試院審查律師考試規則草案時,邀請法務部、律師公會聯合會討論,嘗試估算律師執業市場及合理人數比例,卻沒有定論。現在法界將矛頭指向考選部,讓同仁如同啞巴吃黃蓮。

其實,教育部也有苦難言,每年行文法務部,希望對法律人才需求提供意見,法務部的回答卻總是沒有意見。法務部事後指出,有計劃針對律師市場供需作調查,會全方位考量台灣法律人才的需求,不限於律師、法官、檢察官,還包括企業端的需求。

董保城進一步說明,最早考試院是將律師錄取率設定在16%,同其他技師的錄取標準,經多方考量後,才調整為10.89%,「這個數字不是異想天開來的,」現在如要調整修正確實有難度,必須報請考試院審查通過。

近兩年律師考試制度改革不少,如100學年申論題採平行雙閱卷,去年更改為線上平行雙閱卷,如果兩位老師的分數相差1/3,會再請第三位閱卷。明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增加「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四項選試科目,考生可任選一科應試,藉此引導學校發展特色法律系所,例如海洋大學就很合適發展海商法與海洋法,培養學生第二專長,以符合業界需求。

「透過律師考試科目、命題以及閱卷方式的改變,要通過第一試跟第二試考試愈來愈不容易,相信律師的素質不會往下降,」董保城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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