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

符芝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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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芝瑛

198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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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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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89 / 7月號雜誌 三軍戒備.檢閱海軍──首度深入軍事重地

「朱高正也是警察子弟,朱星羽怎麼不去問他有沒有屁眼?」談起高雄市議員朱星羽辱罵警察的事,一群警官激動不已。三十三歲的江警官脹紅了臉質疑:「難道當警察連人格都要掃地?」

十一年前大專聯考金榜題名,卻選擇進入中央警官學校的劉警官,一貫在思索警察目前的處境。他若有所悟的指出:「如果說公務員是弱勢團體,那麼警察就是弱勢中的弱勢。」

聖人再世也難為 

三十歲以上的人應該都還記得,從前的警察不是這樣的。他們不必帶槍,單人徒步巡邏。遇到管區居民,彼此都會微笑招呼;遇到不良分子,只要大喝一聲:「站住!」對方即使有好幾個人,也照樣乖乖站住。

在很多中年以上警察的心中,那是一段單純而美好的日予,也是他們當年投身警界的重要動機。可是今天不同了。面對社會上懷疑、敵對的眼光,「就是聖人孔子再世,也不一定做得來。」一位資深刑警感嘆。

拿股市用語來說,近幾年政治、社會情勢對警察始終是「利空」大於「利多」,行情持續下挫。

根據連續幾年的調查,民眾對警察有好印象(包括服務態度、紀律、辦事效率等)的比例愈來愈低。而警察執法的公信力尤其遭到懷疑。

民意調查基金會曾就「你認為多少警察會收紅包?」這個問題進行訪問,結果一八%民眾認為「大多數會收」;七.九%認為「一半會收」;只有四.五%認為「警察不會收紅包」。

去年初,一項有關政府施政滿意程度的研究也顯示,三成民眾對警察的表現不滿意,「這是相當嚴重的警訊。」政治學者呂亞力分析這個研究結果時鄭重提醒。

穿制服的流氓? 

有人形容警察是「穿著制服的流氓」;更多的人說:「警察、流氓一線間。」這樣的譏評傷了很多警察的心,但是大部分警察也不得不承認,這些傳言並非空穴來風。

值得深人瞭解的是,絕少有人在投身警界時,便立志做個「流氓警察」的。

「取締交通違規時,對方在駕照內夾了一張千元大鈔遞過來,左右無人,只有你和他,你會怎麼辦?」一位警察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被問到這個問題時,瞪目結舌,久久答不上話來。他承認從未考慮過類似的狀況。

「這些學生,馬上就要分發出去做警察了,卻好像全不知道他要面對的是個怎樣複雜而險惡的社會。」在警校任教的一位講師感慨:「學校教他們民法、刑法,他們聽得猛打瞌睡。可是上任之後隨時要面臨的各種誘惑、威脅、判斷與抉擇,他們全無體驗。」

這位年輕的講師覺得這有點像是「不教而驅之戰」。沒有思考過的問題,一旦遇上,的確會不知所措。「如能經常模擬各種情境,教他們如何處理,可能比較容易抵擋誘惑。」

另一位警校教師也承認,由於警察在社會上的行情過低,願意投身警界的優秀青年已經減少;而偏偏隨著戒嚴的解除,許多過去由軍方擔負的業務都交給警方,警力亟須補充,警校招生因而有「寧濫勿缺」的現象。

制度不合理才可怕 

不過,社會的複雜、訓練的不足和成員的水準參差,並不是警察風紀欠佳的全部原因,素來關心警政的立法委員李勝峰認為:「人性有弱點,這不可怕;可怕的是制度不合理,給執行公務的人藉口和機會去舞弊,還讓他們以為這樣做不算什麼大錯。」

他舉例說,政府以「人民父母」心態施政,企圖禁絕賭與色,便是不合理,因為做不到,只會讓這些行業全都轉入地下,結果是製造了警察貪瀆弄權的機會。「公權力介入人民生活愈深,執行公權力者愈有機會犯罪。」他說。

公權力本身的淪落,也間接腐蝕了警察的心靈。懷抱理想、自尊自重的警察,先是發現特權擋路,正義不得伸張;繼而看到賄賂公行,不收的人反被譏為「假仙」;而接下來是群眾暴力盛行,政府怕事,「會哭的孩子有糖吃」,而身為政府公權力第一線的警察,卻被明明不講道理的群眾百般羞辱。

不少警察先是傷心、失望,接著感到無力、無奈,最後不是自輕自賤、同流合污,便是脫離警界、另謀高就了。「我的同期同學中,現在已有五分之一出國或改行了。」一位警官學校畢業的副分局長估計。

報案也沒用 

撇開風紀不談,警察的能力和現代化觀念也遭人懷疑。兩年前的一項調查顯示,近四成遭竊的民眾不去報案,理由是「報案也沒有用」。

自認對警察沒有偏見的商人韋世永,兩個月前因為公司失竊和某分局打了一次交道,結果是「非常失望」。光是筆錄就塗塗改改寫了好幾遍,臨走還丟下一句話:「最好不要抱任何希望。」韋世永從此再也沒法對警察有好感了。

中央警官學校校長顏世錫強調,警察的素質一年比一年提升。但是為什麼民眾的怨言也在增加呢?他的看法是:「警察素質提升的速度也許落後於社會進步的速度,或人民觀念改變的速度。」

人權意識抬頭,警察過去習以為常的工作方式不再被接受。一位年近六十的巡佐緬懷,過去只要破得了案,偶爾用一些「過當」的手段也沒關係。年輕一代的警察則逐漸體會出民眾的觀念已趕到他們前面去了。

曾任副分局長的黃警官記憶猶新:一次帶人去取締六合彩,還沒跨進「組頭」家門,立刻有人伸臂阻擋,並且大聲喝問:「有沒有搜索票?」愈來愈多犯罪嫌疑人很清楚自己有權保持沈默,以免日後成為不利的控詞;甚至會要求偵查中有律師在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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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能否做到政治立場的中立,更是解嚴以來突顯出的尖銳問題。在群眾運動中,警察的執法態度尤其常常遭到反對人士的攻擊。

有些警察承認,過去多年來國民黨與軍、警的關係密切,高階警官也多為國民黨員,心態上的確比較容易混淆。但是在經歷幾次警民衝突事件後,他們已經提高警覺,隨時提醒自己保持中立,只是民眾有時還是不肯信賴他們。而民眾對待警察的方式,也影響了警察的態度。

台北市一位派出所主管便表示,這兩年警察處理「違常事件」,始終採取柔性政策,就是希望保持中立。但他記憶中不止一次碰到一些民眾逼到他們面前,「呸」一口血紅檳榔汁,指著他們的鼻子破口大罵「三字經」、「國民黨走狗」。「被羞辱、被攻擊之後,對這些人的態度怎麼能持平呢?」

同樣是群眾活動,國民黨辦的,警察輕鬆旁觀;民進黨或其他團體辦的,警察便全神戒備。李勝峰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當家不鬧事,」他說:「這不是中立不中立的問題,換了你我,都會這樣做。」

一天服勤十六小時 

警察受疵議,但是警察也真難為。根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但中國時報普針對全國警察做了一次訪問,發現一天工作十小時以上的近七0%,超過十六小時者更達四分之一。即使是休假日,「吃飯扒了幾口,睡到半夜三更,一通電話又把他叫走了」,幾乎是所有警察太太共同的經驗。

這分工作付出的健康和生命的代價,也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由於工作繁重及夜間值勤,警察中年以後罹患肝病和胃病的甚為普遍。民國七十年前後,連串殺警奪槍事件,弄得警界人心惶惶。一位化名「筠」的警察太太在某雜誌上投書道:「每天攤開報紙,總害怕又看到不良分子持刀槍和執法人員搏鬥的消息……。」

再加上待遇不高、升遷不易,警察士氣一直提振不起來。士氣愈差、效率愈低、服務品質愈差、形象愈糟、愈吸收不到優秀人才、外界批評愈凶、士氣又愈差……,終於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不想再當「人民褓姆」 

「與其處處插手不討好,不如集中力量於最重要的事」,是這幾年大多數警察的共識。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他們不想再當「人民褓姆」了。一位警員傳達了這樣的心聲:「如果有人半夜吵得你不能睡覺,去找環保局,不要來找我們。」

警政當局也積極簡化協辦業務,目前已由四十一項減為二十四項。「警察要受人尊敬,必須朝專業化方向發展。」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代理所長李震山認為。

警方打的這個如意算盤,卻不一定能為民眾接受。一位三十出頭的台北市民便不以為然的說:「警察怎麼能說他們只管治安和交通?這是推卸責任!」一位四十歲左右的女性市民也說:「人家日本的警察還可以受託幫忙照顧小孩呢!」 

鑽研各國警政制度多年的師範大學訓導長謝瑞智笑著比喻:「民眾仍然希望警察是土地公--無所不在,有求必應。」

他分析,在民眾心目中,政府是一個整體,警察既然是第一線的「業務代表」,民眾有任何困難,只要找警察都應該可以有效解決,警察的權威才能建立,政府也才會得到支持。如果警察的態度是推拖、敷衍,「怎麼叫我愛國旗,還要愛到最高點?」

一場拉鋸戰 

很顯然,這是一場期望與能力、理想與現實的拉鋸戰,很多不滿與失望,來自認知的差距。「當我們指責警察時,請別忘了,警察也來自這個社會。」一位學者指出:「警察的問題就是社會的問題。」如果警察成為輸家,這個社會也要付出相對的代價。

顏世錫:人的現代化才是起點 

警察工作是很辛苦,但也有很多成就感,例如完成了很艱鉅的任務,破了很難破的案子,那種心情上的輕鬆愉快,不是金錢買得到的。這種魅力可以鼓舞一個人對警察工作保持興趣。

據我所知,受過警官學校四年教育,半路改行的並不多。像我做警察快四十年了;碰過很多危險和大風暴,也辦過很困難的案子,但想都沒想過改行做別的。

在我年輕的時候,兵荒馬亂,那裡有飯吃就到那裡,根本談不上理想。當年我一個高中三年級的學生從家鄉跑到台灣來,看到招考警員,考上了有飯吃.我就很高興。現在的年輕人不同了,在安定的環境中長大,可以依據個人的理想選擇人生目標。

肯定警察素質在提升 

我敢百分之百肯定,警察的素質一年一年在提升,以中央警官學校來請,錄取率約為三十比一,競爭很激烈,八0~九0%的人同時也考上一般大學,但選擇了進警官學校。只能說警察素質提升的速度,也許落後於社會進步的速度,或人民觀念改變的速度。

警察現代化不能光靠設備的現代化;人的現代化才是起點。現代化的警官除了公正、廉潔、熱誠、愛心,還要有現代化的觀念、專業的知識和技能,這是時代的趨勢,也是我們警官學校教育的目標。

不過任何一個學校都不敢開保單,保證畢業出去的學生部沒有偏差,整體來講,我們警察的團體紀律、敬業精神還是不錯的。尤其在群眾事件中,受人當場侮辱、被人毆打,忍辱負重真不容易,沒有幾個團體可以做得到。

當然也有人認為這兩年警察處理群聚活動時太過軟弱.使公權力受到損害,也常拿美國警察處理群眾運動時如何有公權力來比較。但美國這種經驗有幾十年了,當年黑人暴動的時候不曉得打死多少人,其中很多人都是冤死的。我們碰到這種問題不過是三、兩年的事,可是記取了美國的痛苦經驗,並沒有發生打死人的事,可以說處理得比他們好。

兩害相權取其輕 

再以韓國來講,從光州事件延續到今天,警察和民眾,尤其是和大學生對立的狀況,始終不能化解;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要伸張公權力,今天的問題恐怕比韓國還嚴重!

警察這幾年是受了一些委屈,公權力也受到了損害,但兩害相權取其輕,這種代價還是很值得的。

現在情況已經好轉了,法治觀念慢慢建立,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組織法相繼公布了,一些在野政黨也登記為合法政黨了,民眾開始支持警察堅定執法、恢復公權力。

等政黨政治步上軌道,再像美國警察那樣嚴格執法,就不會有問題,警察順著這個趨勢,慢慢達到公正嚴格執法的階段,社會才不會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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