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企業回饋母校,如何不只是一筆捐款,而能成為長期支持孩子的制度?營盤光透過公司章程、盈餘分配與治理設計,把企業經營、公益使命與教育需求串聯,展現社會企業建立可持續的育才財源。
9月1日,我偕同台灣尤努斯基金會的三位同仁,與許志義教授及虛擬電廠產業聯盟幹部,前往南投拜訪森耀能源簡森垣總裁。原為尋找「公益虛擬電廠」合作案場,未料簡總裁分享了一個創辦社會企業、長期支持母校的故事,深深打動了我們。
企業家回饋母校的善念,如何透過公司章程與治理設計,成為守護孩子的長期安排?這是身為律師,也投入尤努斯理念推廣的我,最想與大家分享的啟發。
簡總裁早年深耕有線電視與數位通訊產業,後來跨足綠色能源。森耀能源聚焦智慧儲能、能源管理與社區型微電網,將系統整合能力帶進家庭與社區的能源轉型。
讓課後教室有長久的財源
交流中,簡總裁談起母校南投營盤國小。當年擔任100週年校慶籌備會主委時,他因應少子化與教學需求,提出成立「營盤光永續育才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構想,希望以投資收益長期支持母校育才。
學校當時已在「臺灣夢兒少社區陪伴扎根計畫」支持下推動課後輔導。營盤光希望增添可延續的財源,支持作業指導、外語、音樂與科技課程,讓學生免費接受課後照顧。校方、校友與公益伙伴共同面對的問題是:今年的經費有人支持,明年與10年後呢?
公司可以承擔公益使命嗎?《公司法》第1條第2項已明定,公司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的行為。要讓公益宣示成為可執行的承諾,仍然必須安排資金用途、決策權限與監督機制。公司名稱中的「社會企業」,需要這些具體內容來支撐。
章程如何安排使命、財源與治理
從營盤光2021年4月6日的章程中,我看到三層值得借鏡的設計。
第一層,是把教育使命寫清楚。第5條將提供營盤國小永續育才財源列為「營業本旨」,明列協助德智體群美五育推展,並以可動用股金投資台灣集中市場前三大高股息ETF,作為長期投資與收入來源。資本為何存在、服務誰,在出資之初便有共同約定。
第二層,是讓收入有明確去向。第19條之1規定,年度盈餘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餘額以70%為上限捐助學校,其餘如有盈餘再投資高股息ETF。70%是上限,實際捐助仍然必須視財務情形,讓當期教育支持與長期財源延續相互兼顧。
簡總裁告訴我們,營盤光初期股本為2000餘萬元,目前累積資產已逾5000萬元;每年由學校提出計畫,經公司審核後捐助課輔課程。下午4:00至5:30的免費課輔,銜接放學與家長下班的空檔,讓家長能安心工作、下班後接孩子回家。章程裡的盈餘用途,就這樣走進了學校的日常。
第三層,是為使命安排治理工具。《公司法》第356條之1規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原則上為股東不超過50人、章程設有股份轉讓限制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第356條之7容許設計特別股複數表決權與特定事項否決權。這些工具,讓公益使命有機會透過決策權的配置獲得守護。
營盤光章程第8條賦予特別股於股東會每股100個表決權,並對更名、變更所營事業、讓與全部或主要營業或財產等事項設置否決權。第9條限制股份轉讓,除章程所列「遺贈直系卑親屬」情形外,必須經其他股東事前同意,並以校友為受讓對象。具體運作仍然必須依《公司法》第202條等規定,釐清公司機關權限並遵守決議程序;如此,使命的傳承才有可依循的規則。
第17條更明定董監事為義務職,不支領報酬與車馬費。出資者願意把資源優先留給學校育才,也以自身投入,承擔守護使命的責任。
第20條則將學校遷出原學區或結束國小教學列為解散事由,約定依法清算後返還資產予股東;依《公司法》第330條,仍須先清償債務,才能分配剩餘財產。公益創業的法律設計,也要為使命無法繼續時,預先安排負責任的退場。
善的循環從校園走進社區
簡總裁補充,營盤國小曾受學區縮減與少子化影響,2020學年度全校僅54人,2022學年度新生更只有8人。隨著學校團隊、家長、校友與地方持續投入,2023、2024學年度新生分別增至22人、28人;到了2026學年度,全校已有107人,重返百人校園。
他也分享,學區所在的營南里,戶籍戶數由2020年的953戶增至2026年的1093戶,周邊陸續出現住宅開發。校園人氣回升,與社區居住發展相互呼應。這讓我看見,課後教室承接的,還有家庭在地方安心生活的期待。
對公益治理而言,財務透明與成果追蹤同樣重要。從課輔參與、家庭回饋到學生人數變化,持續檢視資源是否回應真實需要,才能讓出資者的承諾與孩子的成長相連。善的循環,就在學校、家庭與地方的共同投入中逐步累積。

以商業方法實踐尤努斯理念
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與他創辦的格萊珉銀行,共同獲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他倡議以商業方法解決社會問題,讓企業具備財務可持續性,回應貧窮、教育、健康與環境等需求。
依其社會型企業七項原則,投資人至多取回投入本金,不另外分紅;本金償還後,盈餘留在企業,用於擴展及改善服務,同時重視環境、性別與勞動條件。企業的經營能力與資本,因此能持續投入社會問題的解決。
營盤光以教育需求為起點、將投資收益導向育才,與這份精神相通。身為台灣尤努斯基金會董事長,我期待這樣的實踐,鼓勵更多人用經營專業為公益建立長久財源。
讓三零願景走進校園與社區
聽完簡總裁的分享,我們接著前往營盤國小,由江吉田校長接待。走進校園,更讓我確信,能源合作的規劃應從孩子與家庭的需要出發。
許志義教授身兼台灣能源數位轉型產學技術聯盟(TAEDT)總主持人與虛擬電廠產業聯盟(VPPIA)理事長。我們正在探索的合作,由基金會整合企業與公益資源、連結需求,許教授帶領技術整合與可行性評估,共同尋找合適案場。
虛擬電廠透過數位管理整合分散的發電、儲能與用電資源;若另有合適的微電網及備援設計,還可評估停電時維持必要用電的能力。營盤國小此次參訪屬初步交流。
營盤光的章程,也為未來合作提供啟發:設備由誰持有、維修費如何負擔、節電效益或合法收益如何回到教育,以及財務與成果如何揭露,都應在合作之初約定。法律工作者的任務,是讓各方的善意與專業,成為可執行、可交接、可檢視的責任。
如此,尤努斯的三零願景,便有具體的實踐方向:以教育與能源支持減輕家庭負擔,朝零貧窮前進;以在地培訓與維運創造工作,回應零失業;以再生能源及節能管理累積減碳成果,推進零淨碳排。
這趟參訪,讓我看見簡總裁以智慧行善的力量:他把回饋社會的心意,轉化為下一位接手者也能延續的制度。
當一份公司章程能支撐一間課後教室,讓財源得以延續、讓孩子安心成長,法律設計的制度,就有了照顧未來的溫度。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群景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總裁律師、財團法人台灣尤努斯基金會董事長)
延伸閱讀
• 《ESG遠見》|2026能源高峰會:社會型虛擬電廠與能源平權(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