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7月上路,明確職場霸凌的定義與認定原則,輔以高額罰款,有望翻轉未來的台灣職場文化,朝愈來愈友善的道路前進。但勞團指出,根據勞動部的「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未來可投入霸凌案件調查的「外部專家」人數雖然增長迅猛,截至今(21)日已有741人,但對照台灣上百萬家企業的龐大需求,量能顯然不夠,且各地方政府的勞動預算長期低迷,外加區域分配不均,直言這將是新制能否運作的一大瓶頸。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規定,未來雇用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接獲職場霸凌申訴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成立調查小組,小組至少3人,其中「外部專家」不得少於1/2,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為了因應企業潛在的「外部專家」調查需求,勞動部建立「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將包括執業律師、臨床心理師、諮詢心理師、大專院校講師……等勞資專家,培育為未來霸凌案中進行調查的外部專家,人數增長迅猛,從不久前的300餘人,一下子翻倍到現在的741人,預計今年底前培育1000人。
外部專家分配不均,花東外島較雙北少一半
不過這些外部專家們的分布並不均,這741人中,以可參與調查地區進行區分,雙北地區均有500多位可參與調查,占比超過七成,但花東外島則只有200多位可參與調查,相較北部地區,調查量能即瞬間少了一半。除了東西不均外,南北也有差異,台南市、高雄市雖為6都,但可參與調查的外部委員,目前分別為408、399人,較北部新竹縣、市的410、428人也來得少。
「新制仰賴調查,但勞工提出霸凌申訴後,要成立調查小組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一方面要切大家都可以的時間,二來企業內部本身有無人力能參與調查?外部專家的量能能否撐起來?以及大家的見解能否切齊,都是新制上路後下階段必須要注意的狀況。」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受訪時評論道。
另外,楊書瑋也說明,未來勞工在職場上遇到霸凌的維權流程,可分兩部分,一是勞工向公司內部申訴後,公司就必須啟動「立即有效」的措施,例如先將行為人與當事人進行物理上的隔離;二是調查,一般情況下,由公司內部進行調查,但若行為人就是雇主,當事人則可以向地方的勞動部門申訴,請地方勞動部門進行調查。如果第一階段的調查結果與當事人期待不符,當事人可以要求申復,到了申復這一環節,地方勞動部門就必須介入,若發現流程不符程序,可要求公司再重新調查一次。
勞動部門預算占比低,地方政府恐無量能處理霸凌案
正因為在調查這個環節,有相當一部分霸凌案都須仰賴地方勞動部門調查,這讓楊書瑋擔憂,可能有部分縣市的勞動部門無法撐起這樣的調查量能。他以六都為例,傳統上來說,雙北地區由於資源較充裕,長期以來不論是專案勞檢或相關的調解申訴機制均較為完整,但其他六都,比如台南市,其處理量能就與雙北差了一截。
更不用說六都與非六都城市相較,落差只會更大,「有些縣市的勞動部門甚至根本不是一個局處,」配置的公務人員更少,勞檢人力在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尚未上路時,就已經有做不完的事情了,這些城市要適應職場霸凌防治新制的上路,就會有相當的難度。
楊書瑋也指出,上路後的職場霸凌防治新制的運作,其實有相當一部分必須仰賴的地方政府的作為,比如說受理雇主通報的霸凌案件、執行勞檢或裁罰,這都需要地方政府的勞動部門有更多量能,才能消化處理。《財劃法》修法後,雖然分配給地方的財源增加,但分配並不均衡,加上勞動部門的相關預算,各地方政府其實也未大幅拉高,「以六都來講,勞工預算在整體預算只有0.5%而已」,這都讓他擔憂未來部分地方政府,將難以因應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後的挑戰。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上路,展現政府打造友善職場的決心,但制度能否真正發揮效益,仍有賴外部專家、地方勞政人力及資源同步到位。唯有補足調查量能與執行能力,才能讓勞工權益獲得實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