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活動報名 免費活動報名 郝旭烈/郝哥帶你打開兩本改變人生思維的關鍵之書

竹北幼兒園溺水案:1歲半女嬰失足跌落生態池溺斃!縣府說話了

中央社
user

中央社

2025-10-15

瀏覽數 2,550+

托嬰中心應全面檢視安全措施。示意圖非內容畫面,取自Pexels
托嬰中心應全面檢視安全措施。示意圖非內容畫面,取自Pexels

喜歡這篇文章嗎 ?

登入 後立即收藏 !
00:00
00:00

新竹縣竹北市一間幼兒園附設托嬰中心,一名1歲半女嬰於戶外活動時不慎跌落園內約20公分深的生態池,失足溺斃。新竹縣府表示,該業者不得新收托幼兒,將依調查結果予以裁處。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透過文字表示,本月8日上午11時許獲報,竹北市某幼兒園托嬰中心發生疑似幼童溺水、失去呼吸心跳(OHCA)案件,前往救援,送醫過程女童一度恢復呼吸與心跳,但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新竹縣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事發後立即派員前往醫院陪伴家屬,同時派員至托嬰中心了解事發經過,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查驗現場環境與人員配置。

根據調查,當天上午女嬰疑因好奇觀看生態池水面,不慎跌落,當時照顧老師未能及時發現女嬰失蹤,直到別班老師清點人數時察覺異狀,搜尋後才在池中發現女嬰。新竹檢警相驗初判為意外溺斃窒息死亡,排除外力介入。

縣府表示,已要求托嬰中心開家長說明會,且不得新收托幼兒;並與新竹縣托嬰協會合作盤點臨近托嬰中心收托缺額,協助有轉托需求的家長。另也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入園進行團體輔導,持續提供支持協助。

縣府表示,已著手行政調查作業,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與人員訪談,針對涉及人員疏忽或管理違失部分,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托育服務相關法規,予以裁處。

縣府表示,若經調查確認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行為,將處新台幣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另外,如托嬰中心違反同法情事,經查證屬實將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

關於校園安全部分,縣府指出,已通令要求轄內各托嬰中心全面檢視安全措施,並加強兒童安全防護與照顧,以防止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本文轉載自2025.10.15「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遠見x科學人雜誌聯賣,趨勢 × 科學,給大腦最好的投資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