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馬英九,我在520就職後第一天,我會邀請五院院長一起來談,如何真正在台灣落實法治?
馬英九當過研考會主委,瞭解研究考核機制,他可以責成一個法制改革專案小組,每一年、或是每半年檢討進度,帶頭落實法治,問題就迎刃而解。
制度既然制定出來,國家元首又能風行草偃帶頭做,制度的動能就會推動起來,像個火車一樣,會一路很順暢地走。
從歷史來看,今天第二個法律人總統選出來了。馬英九這個法律人總統,和前一任法律人總統有什麼不一樣?
馬總統任內如果人民給他八年執政,那麼對我來說,如果他只有一個議程,就是司法改革。考了100分就是100分,0分就是0分,如果他能把20%時間擺在法治改革,就能夠成功。
但是如果他這部分不及格,其他部分100分,我還是覺得他是一個不及格的總統。我對馬英九總統的期許,只有落實法治這個唯一的議題。
民主要運作,法治要先行
為什麼?因為還有什麼比這個更迫切嗎?如果沒有法治,民主是沒有辦法真正運行的。
法治是什麼?我們對法律的整體認識常遭到扭曲。法律的功能,是按照法來做,有次序、法律規範、有強制力,台灣的法制是粗具規模,不能說不好,問題是有法律在那邊,卻沒有被遵守,我們政府居高位不遵守,下面就會有樣學樣。
過去台灣法學教育體系出來的學生、任教的法學教授、執法的法官和檢察官,那個腦袋,從某種角度來講,說得好聽一點,是法匠,也就是法律怎麼講,他怎麼做,這樣也已經很不錯了。說得不好聽,就是比法匠還惡劣,就是在法裡頭,弄法。
我有一個投書給《聯合報》,標題是:「請給我們一個爭氣的法務部長。」我說法務部長這些年來,包括馬英九自己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從來沒有擔任行政院的法務長的角色,但事實上法務部應有這個功能。當我看到航發會,隨便就可以撥40億去幫助高鐵,但是航發會跟高鐵是沒有關係的,這是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任內的事。
還有一件事讓我生氣,一個阿兵哥服役時因公殉職,他與未婚妻正論及婚嫁,謝長廷就特別允許將死亡士兵的精液抽取讓她人工受孕,但我們法律並不允許從已故的人抽取精液。包括TVBS被罰要關台事件、最近行政院祕書長陳景峻和台電人事案等。當發生上面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沒有看到法務部長在行政院會說,這是不行的、這是不對的。
法務部長有在行政院會說話嗎?其實法務部應該在行政院會扮演公司法務長的角色,不單單只是檢察而已。
如果我們談2000年到2008年執政的那群人,有很多法律人,但是他們沒有把國家治理好。
民進黨政府上任時,理想性很高,如果他們能體認法律制度是什麼,進退有據,就能建立法治社會。
我們法律制度其實是不錯的,不管是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也好,這幾十年下來,其實是粗具規模。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有人。除了一般人、法官、檢察官之外,我覺得在我們的傳統文化裡,居高位的人,他最應該做一個典範,去填補法律看不到的空間。但過去八年來這部分顯然沒有真正發揮,不但沒有發揮,甚至是破壞,結果公務員有樣學樣,文官體制破壞了。
改變這種文化,誰能做?馬英九總統。馬英九為什麼可以做得到?我所瞭解的馬英九,出身跟民進黨這群律師很不一樣。他原是技術官僚,規矩方圓,因此做人做事規規矩矩。所以我對他人格正直這部分,沒有任何懷疑。他會謹守分寸到一定程度。你我只會感到他謹守分寸到有點不近人情。或者是,他的正直人格只會表現出太過,不會不及。
他的團隊:蕭萬長、劉兆玄也是技術官僚和學者,因此應該是相對會穩健很多。
看未來,國防與司法熟重?
身為國家領袖,他知道憲法規定行政院長要總攬所有行政權責,所以關於內閣組閣,他會忍耐住,絕對不講什麼,他已經告訴你,閣揆會去決定。這事他會謹守分寸。從這裡來看,這就是一種法治精神。
馬英九總統當務之急應該要把他的心放在法治,因為這個問題他有義務,也最容易進入狀況,特別是他自己經過首長特別費的案件,體會應該更深。
目前來看,兩岸是緊急議題,不錯,經濟問題很緊急,但是還會緊急多久?有什麼比建立法治更緊急?如果兩岸關係日趨穩定,國防和司法哪一個重要?我的答案很清楚。馬英九總統要開始思考這個題目,他要給司法更多的資源。
我們有初具規模的法律制度,也有馬英九這樣尊重分際的人格特質,如果他能建立典範,自己循規蹈矩,副總統、院長、部長、次長以降,也都循規蹈矩,樹立典範,那一夜之間就可以看到法治建設的精神出來。
我也有幾個期許:
第一個,改變現有的法律教育。法律教育不是一天更新得了,要從制度上改革;第二個,改變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考試制度,第三,要提高司法院、法務部的預算。因為我查過,台灣的司法預算才占國家年度總預算2%多,反觀國防預算高達20%。
馬英九總統如果把法治當一回事,依法行政做的話,台灣的官僚文化一夜之間就改變了,台灣永續發展的法治基礎也就奠定了。(游常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