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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劉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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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東

20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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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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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2007 / 2月號雜誌 不老革命

台灣在生活上,近幾年漸漸從「追求溫飽」轉為「追求精緻」,同時在產業上,也從「代工」轉型到「設計」、從「製造業」轉型到「創意產業」。由於「創意」是這些過程中的關鍵要素,因此,原來文化中並不鼓勵創意、教育中甚至壓抑創意的台灣社會,現在反而興起了一股「創意熱」。談創意的演講、教創意的書籍,十分熱門,各行各業的人士,也都被期待要成為有「創意思惟」的人。

就拿我所認識的多位工研院資深工程師為例,在他們從事科技研發數十年之後,竟也開始被期許要有「創意」,可見追求創意,在台灣已經成為全民運動。

這絕對是個好現象,因為代表我們的文化,正往更多元、更有活力的方向轉變,對台灣的社會發展和國際競爭力,都是重要的轉型。然而,在這股創意熱中,卻浮現了一個不很正確的觀念,認為原來不講求創意的社會,可以很容易就突然創意無限,創意像是隨手可得,更嚴重的是,創意就是全部。

創造是條尋尋覓覓的路

那麼,創意是什麼?它與原創(originality)、創新(innovation)、創造力(creativity)、創造(creation)之間又有什麼關係?

我們口中常說的「創意」,在英文中並沒有很貼切的翻譯,它很接近「新點子」(novelty)和「變化」(variation),更像creative idea(創造性點子),是個相對輕鬆的名詞。而「原創」在定義上就嚴格多了,「原創」是大量新點子中,少數有價值的創意。「創新」和「創造力」更是有價值的「原創」想法中,經過不斷篩選、嘗試、考驗後,極少數成功的創意。這些成功的「創新」與「創造力」,再經過長時間的洗禮,才會是改變歷史的「創造」。

因此,「創造」的過程,是一個起於「新奇」「變化」,歷經「原創」「創新」「創造力」,最後達到終點的漫長過程。「創意」不是全程,不是終點,只是起點。

100個兼具變化而又新奇的廣告企劃,都是創意,但能完全擺脫他人作品影子的那10個,才稱得上「原創」,再經過反覆修改,又經過市場機制淘汰,甚至能獲大獎的那一兩個,才算得上「創新」和「創造力」。最後,歷經時代考驗,能被眾人奉為經典的創意,才是「創造」。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追求創意的全民運動,應該分為兩個層次,面臨兩種不同的挑戰。第一,工作模式原是一成不變、只講效率的人,要開始尋求「變化」,挑戰自我如何跨越「變與不變」的門檻,在僵化的思惟中注入「創意」。第二,工作模式早已時時在變、講求創意的人,要開始追求「堅持」(persistency),挑戰自我如何達成更多專業肯定的「創新」與「創造力」。如此,才有機會在日後成就偉大的「創造」。如同20世紀偉大的建築師科比意(Le Corbusier)感歎,「創造是一條尋尋覓覓的道路。」

(作者為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本專欄由劉育東、劉維公共同主持。《數位建築與東方實驗》劉育東著,2007年1月31日,天下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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