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專屬 會員專屬 《造山者》導演分享護國神山背後「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信念

校園小煞星

楊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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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孟瑜

198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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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小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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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1989 / 2月號雜誌 第032期遠見雜誌

「你欠我五百塊,拿來!」

「我那裡有?」

「我說有就是有,趕快拿出來!」

六年八班的羅宏立(本文學童姓名均為假名)又在勒索同學。如果有錢卻不交出來,或在事後向老師報告的人,過不了幾天就會被羅宏立「道上的朋友」抓到公園揍一頓。

四十多張告狀紙 

吳老師擔任這班級任才一個月,就收到四十多張告狀的紙條,這些紙條還是偷偷夾在作業本裡遞上來的。上面洋洋灑灑舉出這十二歲孩童的惡行:

--全班十八個女生,有十六個遭到他或摸胸部、或掀裙子的「性騷擾」。

--向同學強行借錢、借隨身聽,結果有借無還。

--美勞課拿別人的作品充當自己的成績,被老師發現後,指著老師大罵:「你出校門後給我小心點!」

--被老師罰站,遭到隔壁班同學譏笑,他立刻衝到別班課堂上打人。

--上社會課時,指名八個同學不要去上,留下來陪他玩耍,否則他就沒收掉他們最喜歡的東西。

--向低年級生敲詐一千元,拿不出來的話,每遲交一天再加一千元,對方只好回家偷錢;事情鬧到校長室,他面不改色的狡辯:「又不是我要的,我只是代人傳話而已。」

更令吳老師驚訝的是,還有小朋友在紙條上提醒「老師自己要小心,因為羅宏立會叫一些你不認識的人在外面整你;我還看到他帶一把金色的刀子。」

長得清秀斯文的羅宏立,仗著在外結交的一群國中生朋友,和自己「為人所不敢為」的膽量,已成為橫行校園、欺壓同學的小魔頭。

成人社會的縮影 

羅宏立,只是今天小學裡拐偷搶騙的小危險人物的一個代表。一群隱藏在小學裡的問題兒童,已不是單純的頑皮好動,學理上稱為「狂風暴雨期」的青少年問題,也逐漸提早狂飆到小學生階段。成人社會追逐金錢,動輒暴力相向的混亂景象,已縮影到孩童身上。

法務部的少年事件統計,證實了犯罪年齡越來越低。台灣未滿十二歲的兒童犯,民國六十七年時占所有兒童的萬分之0.六二,到民國七十六年已升至萬分之二.一一,十年間增加了三倍多。現在每一萬個十二歲以下的孩童,就有二到三個犯罪。

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參加不良組織、攜帶刀械、在外遊蕩的少年。還有不少十二歲以下的孩童即使因勒索同學被送到警察局,也大都告誡一番就交由家長帶回,不列入紀錄。「成了法律上的犯罪暗數。」文化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主任周震歐指出。

這些潛伏在校園裡的小煞星,往往以出乎大人意料的方式來「要錢」。

巧取豪奪好勇鬥狠 

有的是巧取。永和一所國小裡,六年級的張杰帶著一個同學當嘍囉,一天之內或偷或騙的弄走將近四萬元。他們用「老師找你去」支開留守教室的小朋友,摸走抽屜裡所有現金;他們一人找老師講話,遮住老師視線,另一人趁機拿走皮包裡的錢。兩個小男生帶著數萬元逃學,兩星期不見人影。

有的是豪奪。低年級學生上福利社,矮小的個兒搆不著櫃台,抓著錢的手拚命伸長,塊頭大的高年級生嘴裡喊「我幫你買」,一把搶走錢轉身就跑。

還有些把目標移向校外:在鶯歌唸書的兩個四年級男生,搭計程車到三峽,途中拿出水果刀勒索司機,結果被大人制服,送到少年法庭。

有的則是志不在財物,但是好勇鬥狠。在古亭區一所國小擔任導師和輔導老師的楊淑蘭,特別記得一經常講「我要炸掉訓導處」的學生,這個在父母離異過程中成長的小男生,從一年級開始就喜歡打同學,看不順眼或一言不合即大打出手。

「有仇報仇,沒仇練拳頭。」十三歲的張家小弟笑著說。

屬於成人社會的貪婪、兇暴,都在小小兒郎身上展現。

「暴力是學來的。」師大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吳武典分析,孩童學習的來源可能是媒體,也可能是老師和家長。

報紙上報導犯罪的手法,電視上刀光血影的畫面,充斥著爭鬥、硝煙的卡通,都在點點滴滴侵蝕兒童心靈。從事小學生輔導工作二十多年的葉莉薇,看到一個小男生指著同學大罵:「我要把你切成十八塊!」問他:「什麼叫十八塊?」,答案是:報紙上的分屍案寫著兇手把女友切成十七塊丟棄,「我比他更厲害,變成十八塊。」四年級的男生大聲回答。

葉莉薇擔心孩童的學習能力甚於辨別善惡好壞的能力。連續劇裡壞人得逞的時候總是居多,好人老在最後才扳回一城,如果父母沒有好好說明,長久下來,兒童耳濡目染的大都是惡人行徑。 

學校老師也可能不自覺地傳達了暴力。有些人動不動就打罵犯錯的學童,孩子感受到,也學習到了「用暴力是有效的」。

父母難辭其咎 

父母則是最直接的引導者。「爸爸打我,我就乖,同學不乖,我為什麼不能打他?」這是國小輔導室人員經常碰到的疑問。前迷的小魔頭羅宏立,就有過被父親打得鼻孔流血、奄奄一息的紀錄。

根據法務部的調查,近五年來,台灣各地方法院審理的少年案件犯罪原因,都是以家庭因素高居首位,其中又以管教不當的最多,其次是破碎家庭,而且逐年增加。

十二歲的羅宏立,自小由姑姑帶大,五、六歲時回到經常酗酒、賭博的母親身邊,現在則被離婚的父親抓回管教。三年級的王水德,沒有爸爸,媽媽在理髮廳工作,他由校內偷到校外,偷錢去打電動玩具,常被警察逮到,媽媽不管,都要老師去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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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訓導人員、少年隊的檔案裡,家庭氣氛惡劣、父母離異的個案占了大多數。「既然給我的環境不正常,我又何必正常行事?」在少年隊擔任輔導工作的黃玉招發現孩童有這樣的心態。

社會的誘因多是另一個原因,電動玩具對小學生的吸引力極大,經常流連,很容易在那種場所結交上國中、高中的不良少年,結成一氣,或者受他們控制而不自拔。

少年隊的李老師分析,小孩一天大約帶二十元零用錢,打電動玩具平均至少要五十元,錢不夠用,小者把訂便當的錢省下來,不吃午餐,大者就偷、騙、搶,使用暴力了。

金錢毀了童真 

暴力是外顯的行為表現,隱藏在孩童內心的,則是價值觀混淆,和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

混淆的價值觀,包括孩童對金錢的概念,對英雄仗義的解釋,對大人言行不一的質疑。

現代父母有錢無閒,經常用物質犒賞來取代親子關係,金錢成為孩子的唯一目標,但是又不加珍惜。「學校獎賞的簿子、鉛筆,孩子都不稀奇,反而說我媽媽買的都是好幾千塊的玩具。」東門國小輔導室主任葉莉薇感嘆。把孩子胃口養大之後,一旦不能滿足,就可能用非常手段追逐金錢。

勒索、打人,也被某些孩童視為英雄仗義打抱不平的行徑。「我有錢,大家一起花,現在我沒錢,為什麼不能用他的?」他們不認為強行索取是勒索,反而解釋為「朋友有通財之義」,打人也是為了對方「先惹我朋友,我幫他討回公道而已」。

父母、社會的言教和身教不一致,更令他們困惑。「為什麼你們說不能去地下舞廳,你們自己卻跑去享樂?」「為什麼立法院那些人一天到晚打來打去,我們卻不能打架。」

在不明所以的抑制下,加上現今兒童逐漸早熟的身心狀況,他們隱隱然有股衝動需要宣洩。

「大人一直在教導知識、技術,卻沒有幫助孩子紓解情緒。」輔導適應不良兒童的友緣基金會負責人廖清碧指出,現代孩童特別需要情緒的引導,因為父母多不在家、學校競爭激烈,他們非常容易遇到挫折。「暴力是基於攻擊性格,攻擊性格在心理上是由於挫折所引起。」文化大學兒福系教授周震歐分析。

遭到情緒上的挫折,卻又無法自控,暴力就可能成為宣洩的一種方式。「媽媽好晚才回來,我一個人在家無聊嘛!」和母親相依為命,十二歲起就經常被同伴叫出去打架的張姓少年解釋自己的行為動機。

小小心靈需要平撫 

因此廖清碧建議用疏導、關心的方式,來教化這些小暴徒。不妨丟一個枕頭讓他在房間痛打一頓,發洩完畢後,和他討論處理的方式。例如問他:如果用打人的,結果會怎麼樣?如果自己對著枕頭發洩,又會如何?還有沒有其他辦法?

友緣基金會裡曾有一個小霸王,廖清碧在他鬧事的現場,走向他,摟住他的肩膀說:「我們來想想要怎麼辦比較好。」漫說邊走出紛鬧的小朋友群集處,不到半分鐘就化解了一場衝突。 

「不要一出事就先打罵一頓再說。」研究少年犯罪的學者周震歐認為,聽孩子說出心理的話,教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比處罰更重要。

成人自重 

兒童在勒索、偷竊、群毆中成長的比例已逐漸增加。他們的驚人之舉正反映了

一件事:成人世界和現實社會帶給孩童的,總有一天孩子會反施給週遭的成人、反施給這個社會。

怎麼保護你的小孩 

那些孩子容易被恐嚇勒索?少年犯罪學者黃富源提出「被欺侮症候群」,根據日本的相關研究,通常被害學生的特徵是:一、家庭破碎;二、家庭氣氛不好,例如父母親不和,或是手足間常吵架;三、在學校的人際關係不佳,上學並不快樂;四、對自己的評價很低,認為自己懦弱笨拙。

避免當「小凱子」 

輔導人員發現,勒索者多半是找同學或低年級生中「看起來好欺負的」,以及「比較有錢、自負的」來下手。

因此幫孩子培養自信,減少落單機會,可以相對降低被害的可能。關心青少年及兒童問題的台北市議員劉樹錚也提醒家長,不要把孩子培養成「小凱子」,不要掛金戴玉太多,以免引起「有心者」覬覦和可乘之機。

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在三個多月前針對國中、國小學生所做的調查,則指出了少年勒索經常發生的時間和地點:

事件發生的尖峰時間是「放學時」。其次則是校內下課時間,以中午午休時間較多。

地點則以「學校內」發生最多,包括廁所、樓梯間、教室、走廊、操場等,其次是行人稀少的小巷道內。調查中並發現,在公園裡被恐嚇勒索的,以小學生居多。

少輔會這項調查同時指出,事件發生時被害學生的感受除了害怕之外,就是「生氣、自認倒楣」,有部份甚至覺得「習慣了」。結果加害者食髓知味,受害者重覆遭殃。

怎樣對付小霸王? 

一個輔導老師提出了他的處理方式:

一、禁止學生借錢,如果確有需要借錢,必須先經老師同意。因為恐嚇者經常是以借錢的名義,行勒索之實。

二、老師多巡視校園,多問多看多聽。

三。搜集資料,以便掌握學生動態及真實情況。例如一旦有事發生,找出被害學生,到隱密處填寫表格,詳記當時狀況。另外再把加害人找來,依樣處理。

四、請雙方家長商討解決方式,最好由被害人的母親和犯錯的小孩懇談,而不是先急著處罰他。如果加害人冥頑不悟,再由被害人的家長出面(而非由學校出面),送交警察單位處理。

化解暴力 

至於素有攻擊行為的孩童,美國有許多學校設計了「錄影帶教學」供他們思考。由錄影帶或實際演練的假想情況中,學習正確解釋別人的動機,克服自己的怒氣,而不是動不動就打人。

有些課程則是將有暴力傾向和容易受害的孩子,集中一起受訓。讓前者反省為何特別看後者不順眼,也讓後者瞭解前者的心態並學習堅強。甚至讓雙方簽訂和約,前者承諾要尊重老師、同學,後者則改掉哭哭啼啼,怯懦膽小的毛病。目的是希望透過互助合作,化解掉孩童間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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